作者:月关
碧落黄泉
1:这个时候的写手,相信天下是有高手的。他对自己的定位是巨鲸帮帮众或者是武馆学徒,那些月票榜上的大神对于他们来说无异于南帝北丐或者南慕容北乔峰什么的高不可及。他们想在起点这个武林里面练练拳脚,能换一般小百姓几个吆喝也开心。
境界2:这个时候的写手相信奇遇可以让他一步登天,不能成为五绝级别至少也是个五岳派大弟子什么的。他们热衷主动寻求奇遇,比如找大神或者编辑指点,或者到处广告什么的。他们的理念中,奇遇可以改变他们在武林中的地位。
境界3:这个时候的写手相信“无坚不破惟快不破”,只要每天更新上万字,那么武林之中扬名立万就是迟早的事情。他们飞快的磨练双手和磨损键盘,热衷在作者群里面吆喝拼速度拼字,一个小时不能写四千以上就不好意思说自己码字了。他们觉得,最快的速度就是最好的武功,就算打不赢五绝也该比黄河四鬼江南七怪强。
境界4:这个时候的作者相信独孤九剑是武功中最强的王道,哪怕没有多少写作的基本功,比如景物的描写和人物的刻画什么的,他们觉得只要自己的某些技巧方面达到巅峰,则笑傲江湖不是梦想。他们热衷于研究当下最热门的题材,个别杰出人才则绞尽脑汁的想一些大家都很少看到的偏门冷门邪门题材。他们觉得只要在题材啊YY程度啊又或者是女性角色数量上出彩,那么基本功差一点无伤大雅--令狐冲不就没什么像样的内力吗?他有?那他不能用上等于没有!
境界5:这个时候的写手觉得自己的武功处于瓶颈,他们不管是练拳的还是练腿的还是练十八般兵器的,他们觉得自己目前的武功到头了或者是练得腻味了。于是这些高手们练拳得改练腿练腿的改练兵刃练兵刃改铁头功……总之他们相信破而后立,换一个路子也许就破碎虚空了。
境界6:这个时候的写手成为了气宗的坚定支持者,他们相信最强的内力在手,哪怕就是用太祖长拳什么的,一招简简单单的黑虎掏心也是最强必杀。他们相信依靠自己对人物性格的把握和描写,依靠场景的真实感和情节的跌宕起伏尺水兴波,能够玩转任何题材。强大的自信让他们敢于用任何一种题材挑战武林的顶尖高手。
境界7:这个时候的写手开始突破了武林斗争的范畴,开始研究武林大势或者遁去的一又或者天道之类更缥缈的东西。他们对于一个单纯的武林高手已经不再满足,他们想要指点江山或者追求更高的层次,比如破碎虚空之后不当写手当编辑或者网络原创行业的管理者什么的。这种破碎虚空的人毕竟是非常稀少的,更多的是飞升失败或者走火入魔啥米的,空有一腔自以为是的理论便以为自己就是天道就是正途是不二法门。飞升或者是走火入魔,一念之间耳。
境界8:这个时候的境界已经没有高手了,他们都在数钱数到手抽筋,睡觉睡到自然醒……
------华丽之隔----------
不知道有多少作者属于哪个境界,又或者处于其他境界?想全面收集一下,然后写个原创演义……
境界不分高下,欢迎畅所欲言
导读:请问你有没有想过找一个情人?…………新书的题材和内容是什么…………对于回明里诸美的官方看法…………_
总策划:醉里挑灯
嘉宾:月关,`
主持人:醉里挑灯、九月云也、婉欹、总忘密码。
场记、后期、剪辑、保安:总忘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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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忘密码:月关大大好啊~,。
醉里挑灯:欢迎下!_
九月云也:关门,上菊花茶
月关:大家好
九月云也:月关大大晚上好``
醉里挑灯:那个那个访谈现在就开始吧。
醉里挑灯:月关大大晚上好的_
月关:,(微笑)
总忘密码:嗯,看来月关兄没听懂那个现在著名的冷笑话~……
月关:嗯?,的
总忘密码:就是“大大”~不过不影响~
月关:要谈什么,大人(疑惑中)
总忘密码:咳咳,现在入正文。回明完结日子不短了,月关兄新书准备的不知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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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关:新书上周日刚写好的大纲,从前天晚上开始码字,现在已经写了不到三万,争取三月一号开始发
总忘密码:每天一万~那真不错了~。_
月关:嗯,是每晚,所以太累了,我现在有点腰托了,正贴着膏药呢,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我不会象去年那样拿健康换速度,
总忘密码:嗯,确实健康要紧。写手们职业病的很多。盲人按摩对腰不错,月关兄可以去试试`_
九月云也:可以身体上得到休息。同时有更多的时间来构思故事情节。
月关:嗯,这是个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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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挑灯:月关第一次把作品变成铅字是什么时候?……
月关:文字变铅字是年月,头一次写东西,写的是巅覆笑傲江湖……
总忘密码:现在写小说,纯文学也不行,那样会导致叫好不叫座,纯也不行,那样会被评成毒草。月关兄在这两点之间是如何寻的一个平衡的呢?
月关:你问的问题太深奥了,我无法回答,我只是跟着感觉走,写我感兴趣的故事罢了,根本没有先考虑要怎么写会叫座,然后去写
总忘密码:写的是自己的梦啊……那月关兄是先写好大纲再按部就班还是凭感觉随情节发展?
月关::),我写巅覆笑傲江湖的时候,今天这章写完,明天那一章还没有任何人知道要写什么,包括我自已,下一章的情节是第二天现想好才码的。写回明时好一些,我一般一个星期会简单写几句下周想写的故事梗概,写完一周再想下周__
总忘密码:那能够维持住故事确实很不容易_。_
醉里挑灯:很有灵感啊。
=================================================`的,的
醉里挑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才开始在网上写书?月关在起点也爱看书吗?`
月关:我在企业网上看了一本小说,狂神,看到主角到了魔法学院就没了,于是我上外网找,百度一搜,第一个就是起点。于是我就来了,连着看了三四个月的书,
总忘密码:唐家三少的作品啊~幻剑的_,
月关:我搜到的是起点。
总忘密码:也是由看入写流啊~罗森就是如此,
醉里挑灯:恩,爱看,然后就有了自己写的念头。想写就写!_,
月关:那时连作者我都不记,更不知道什么叫书评区,里的要月票我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只是不断看书而已,然后有了写的想法。
九月云也:不知月关大大在写作的时候碰到某些自己很用心写的情节,但读者却不大理解或者反对的时候,通常如何处理的呢?,的
月关:这个是最郁闷的了,有些人态度是相当不友好,没有什么好办法解决,你用什么态度,都有人挑刺。永远没有让所有人满意的处理办法……
总忘密码:一些脑残的读者碰上确实很无语……之是一个好办法。
月关:尤其是写历史,只要不是全架空,其实根本不好写。写一件衣服,一个地名,甚至一道菜。都要考证……
总忘密码:嗯,看历史类的大能们很多,出了硬伤很容易被看出来
九月云也:在创作回明的过程中有没值得回忆的事?遗憾的也可以谈一谈,
月关:没有,想写的都写出来了,如果说有遗憾,就是体力透支极多,后期是在拼命要把它赶完,否则应该可以更细腻些,写的也更完美些的,
==================================================的_。
婉欹:关关好_。,
月关:好:)的
婉欹:关关请问你有没有想过找一个情人?。
婉欹:嘻。你的书里很多美女。在现实中会不会想要一个美女作情人呢?,
月关:情人啊,我也想。如果欹欹不介意我整天码字没空理你,还能保持亲密关系的话。很希望和你建立关系。,_`。
婉欹:嘻。好啊`,
九月云也:哦?这个绝对八卦哦,月关主动出击的`
婉欹:你想怎么和我建立关系啊?的,
九月云也:看来我们的美女记者也很愿意哦
月关:这个问题私下讨论,_,。
婉欹:(害羞的表情)。
婉欹:还有一个问题。你的女性读者比男性读者多,你接到过情书吗?
月关:女性读者不可能比男性读者多。呵呵,现在有人写情书吗?
婉欹:我刚才初步临时作了个调查。问了五个人中,有四个女人喜欢你的书
婉欹:一个女读者,她很关心的是关关三围问题。可以说一下吗?的,
月关:(沉默……)。
========================================================的
总忘密码:说到美女,我问个正经点的尖锐点的问题。不过我觉得在后期,出现的女人有些过多并脸谱化了,而且不客气的说有点重量不重质,好像出场的过的女人都要收进后宫的感觉,不知是出于设定还是读者们的强烈要求呢?接触作者多了,会发现,读者们的要求吧,理不是,不理也不是。很多作者确实很挠头,兽血的伤亡就是应读者们的强烈要求搞出来的,月关兄一般是在什么样的原则下处理领盒饭或者拿养乐多退场的问题的?
月关:美女问题,当然啦,没有大纲,写出一个完美的,不止作者写喜欢,读者也喜欢
九月云也:恩这个从结尾的时候可以看出一点公主姐妹花的床戏没有展开描写哦_,
月关:至收有点脸谱也收,那是没办法。话说我小说里的唐一仙,她喜欢正德,正德喜欢她,杨凌不喜欢她,就是这样,读者都闹了一个月,没完没了。你说没有归宿的女人不收成吗?_,
总忘密码:没归宿不收都不成啊,那让她领盒饭看来就更不成了~银英那种伤亡率在起点看来是不太可能了_`
九月云也:那回明众多女性出场人物里,有没写的最用心的?或者自己觉得最满意的?_的,
月关:幼娘,红娘子,黛小楼。还有配角就多了,宋小爱,拓拔嫣然,大棒槌,刘瑾等(编者:原来刘瑾是女人!!大八卦啊大八卦!访谈时怎么没注意到!参加访谈的其余三个人扣工资!)
九月云也:但幼娘在中后期有点花瓶哦?不知道对这个有没什么看法。
月关:嗯,因为没有她的戏份。很多人说前期二人共患难的戏感人,。__
九月云也:对,特别是抱妻寻医那段写的很感人的
月关:的确是,但他们是没吃饱,我就换了菜,要是这三百多万字一直写两人恩爱戏。所有觉的感人的都要吐了。由喜欢到审美疲劳只是时间问题。遗憾着吧:)……,。
总忘密码:遗憾也是一种美嘛~。
九月云也:所以不断的写新女性出场来拉动情节?
月关:那倒不是。除了成绮韵,红娘子,韩幼娘,其他许多戏份完全可以写个男人来推动。因为我喜欢美女,喜欢写美女,哈哈哈的。
九月云也:对于美女,读者也喜欢_
月关:那么既然美女也能推动,男人也能推动,我为什么不写美女,人家爱看,我也爱写。非要写什么一帮铁血小弟就上档次了?装大尾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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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忘密码:在章节中结尾经常看到:下面条去也~或者下面条去了~感觉月关是面食高手?还是只会做面条,如果是这样要当心营养不良啊,你的健康就是书迷们的最大希望……的
月关:非也,下面条省时间罢了。_
总忘密码:果然,为了写作牺牲甚大``
九月云也:哈哈。好犀利的回答……
月关:那段时间,我真的是蓬头垢面,理发刮胡子都嫌浪费时间。整整一年,平均一年睡不过五小时
九月云也:恩。看你的书的时候经常说生病了`,的
醉里挑灯:呵呵,有付出也就有回报!回明拿下了年度最受欢迎作品,成绩喜然,在这里也恭喜下月关,月关有什么话要对那些一直支持您的读者说的吗?_。
月关:不想说,总得要细想想再能想些温暖的话嘛,那不如不说,用实际行动回报欣赏我的朋友们不是更好?
九月云也:是的。对读者最好的回报就是更新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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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欹:关关,听说你是上班族,怎么可以做到日万更那么厉害?`_。
月关:时间。天天晚上六点到半夜一点半。明天中午休息时间接着码
九月云也:那长期写作就会对身体有很大损伤了`,
月关:嗯,伤身
醉里挑灯:月关兄的码字速度如何?写回明时每天写多少个小时呢。
月关:我码字速度并不快,码的多是熬夜熬的。一小时快时两千五,慢时一千`__
九月云也:有考虑过专职写书吗?``
月关:没有`,的
总忘密码:刚刚某腐女读者托我问你:男读者女读者都是市场,腐女市场更是不小。关关考虑到加入一点男人的暧昧、之类的话题来争取一下腐女市场么?`,
月关:不会。我不喜欢。
九月云也:汗。我也不希望出现背背情节而且在起点市场这样的情节会败人气的(编者:是么?老九要我把你的话发去女频么?)
总忘密码:嗯。背背的不要,这路子不喜。和某作者的答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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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挑灯:有一些读者提问过,朕,月关起这个名字有啥含义?想要三宫六院?还是何解呢?_
月关:没有呀,很简单,我不会起名,想起秦时明月汉时关,就一缩写用上了
总忘密码:月关兄平时有什么追着看的书么?,的。
月关:没有。的。的
总忘密码:写书把读书时间都占去了
醉里挑灯:有些人认为月关后面是在拖情节,有些人认为回明还是结束太快了,月关自己怎么想的。的
月关:我写快了。我说过,已经没有体力坚持了。再不休息就要躺下了。至于有人说写快了,有人说拖戏。还是那句话,看书的人人都觉的自已是对的,没必要辩解,永远没有结论。`
总忘密码:每个人眼中的哈姆雷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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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里挑灯:新书工作做了什么准备?
九月云也:不知月关新书写的题材,可以透露一下吗_`
婉欹:关关的新书是什么题材?_
月关:西方魔幻的__
总忘密码:从东到西……强烈期待了。_
九月云也:是龙枪指环王类似的背景?还是单独架空一个西方魔幻的背景呢?
月关:无论什么题材,魔法满天飞,章章打魔兽都落了下乘,能让人记住的小说永远是写人的,写人的故事,人的情感,所以东方西方从这点上说是一致的。我觉的要写魔幻就要原汁原味的西式,中西结合不伦不类。就象写修真,脚踏飞剑天上乱飞,一低头,高速公路上汽车飞奔,叫人看了泄气一样_
总忘密码:像魔法学徒那样?的
九月云也:看来这本新书,将会让我们读者看多众多个性鲜明的女性了?。,
月关:背景不是问题,创新不在这里。在你写的人,写的故事,一味有设定上下功夫,弄些新种族,新背景,不是王道_
九月云也:预计字数还是像回明一样多吗?_`
月关:这东西别问我的
九月云也:怕了?回明写的身体累了?``。
月关:哈哈我只弄个了不到一千字的大纲。我哪知道要写多少。,,。
总忘密码:果然……这本还是无大纲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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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欹:关关我们来谈点轻松的话题吧,关关。请问你笔下那么多女人,对于哪种性格的女人的最欣赏?,
月关:不同的美女有不同的迷人之处。你喜欢牡丹还是玫瑰?我都喜欢
总忘密码:博爱的月关啊`
婉欹:博爱的月关啊。嘻`
总忘密码:那感谢月关兄消耗码字的宝贵时间给我们做这个访谈,祝新书到时成绩大红~各个榜单都拿第一~`
九月云也:好的,那就谢谢月关大大了的
醉里挑灯:感谢月关大大抽出时间参加我们的访谈,祝新书大卖!,
婉欹:关关谢谢你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们接爱访问。_
月关:嗯,~~~晚安
一点题外话:非常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不过什么这本书一点也不兽血沸腾,也不YY无限,其实还是写历史好,又或《狼神》旧版如何如何的话我觉的没必要说了,徒增干扰,您觉得呢?
谁规定写玄幻就得兽血沸腾亦或YY无限?
兽血沸腾没出之前,世上难道没有玄幻?
YY无限成为主流之前,难道世上没有小说?
现在有人把它们写出来了,并且获得了成功,拥有了很大的市场,后来者是不是就得一定按照这个路子去写?
如果人人都是这种罗辑,那么它们根本就不会出现,因为在它们之前也有符合当时的小说,就象现代武侠小说不会出现一样,金庸古龙还在慕仿还珠楼主和宫白羽,还珠楼主和宫白羽则在摹仿《大红袍》和《三侠五义》。
我就是这本还在写历史,一样有人拿去和《回明》比较,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在我找到了写作的感觉,不管这种尝试成不成功,我体会到了写作的乐趣,这是最重要的。
不喜欢看的朋友请不看就是了,希望下一本书会令你喜欢。这本在写出十万字后完全推倒重写,经过这样的阵痛和折磨,我已经定下了基调,并且找到了感觉,我会坚定不移的写下去,多余的话请不要再讲了。
我靠《回明》拥有了众多书友和相当大的人气,而且我的书友大多成熟、稳重,属于事业有成、家庭有成、涵养深厚、经济宽裕的那一类层,相对来说,他们也更喜欢历史类比较能引起共鸣的东西。
我在拥有相当丰富的读者资源时,选择了一条完全不同的路,这本书注定会失去现成的相当大的读者来源。
这我早就预料到了,但我不会改变初衷,新的道路上,会有《回明》时的一些读者,和渐渐为我的作品所吸引,并且支持我的新朋友。
看过那十万字旧版《狼神》的读者总会不自禁地去比较,拿出不如旧版的地方,其实那是因为写作角度不同,因此原来创作比较鲜明的那些角色的故事,它在新作中无法体现。
我准备了许多材料,然后精心制作一桌大宴,当它做到一半的时候,我断然停下,把它倒掉重新开始,我能有这样的选择,还有人比我这个做菜的人更有资格说新的菜单是否比起旧的更适合一场宴会么?
我尽力去写,读者按你的喜好去支持。当有一天读者觉得这部作品已经不再不再吸引你,那么就选择更好的作品吧,这是一部作品必然的宿命。
我也想象卖水果的一样,把最水灵的部分摆在最上边,让大家迅速的喜欢它,可我做不到。让读者以最快的速度代入角色,同时按下快放按钮,将主角的经历尽量压缩,快快去到目的地、快快结识女角、女角快快恋上男主角、快快上床、快快打倒敌人。除了“爽”什么情感都没有了,我办不到。
不可能每个人都做着一样的梦,再怎么脍炙人口的东西,也一定有人不喜欢,何况我上一部书是历史,读者群有着惯性需求呢,但是每部作品风格都一样,虽然容易保住成功的成果,但是不无聊吗?那样我只剩下重复自已成功的模式,机械的去写作了。
每个作者都有自己的理念,在某些方面来说,这也是那个作者跨不过去的心理障碍。读者选择喜欢的作品,作品本身也选择适当的读者。我没有打算让《狼神》象是《回明》那样红,只希望能够聚集一群喜欢《狼神》的读者。
你可以从现在起放弃这部作品,你可以说这部作品很烂,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告诉我“你应该去写什么?”
当这本书完稿的时候,它的收藏者、投票者、一路跟随下来的朋友,就是这本书的成功之所在。我喜欢创作的感觉,目前我喜欢这种类型的创作,所以我写它,而且力图写出属于我的风格。我知道它的精彩会越来越多,动人将如影随形,在我已经有了感觉的时候,它只会比现在更精彩。
也许它没有《回明》成功,也许我是自讨苦吃,也许作品将会失败,什么都有可能发生,但我会坚持我的选择,我不会为了完全的经济利益,来决定自已写作的方向,历史还会写的,但不是现在。
因此无休止的比较和充满善意的“你应该去写什么”,“你换个体裁吧”,请停止吧。
从《回明》,我没有带过来足够的读者,《狼神》推倒重写后,两天时间下降两百收藏,又用了一天时间增加两百收藏,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起点。
这个新的起点,从24402这个数字开始。
月关不会为自已永远打上《回明》的烙印和历史的定型。
《颠覆笑傲江湖》、《成神》、《回到明朝当王爷》已经是过去的故事了,现在的月关,就是《狼神》的作者,全心全心爱着《狼神》的一个码字的人。
静下你的心,能够喜欢这本书的朋友,请投下您的票,点开《狼神》的画面,让我们一起走完08年的历程,演绎主角的故事,体会《狼神》的喜怒哀乐,谢谢大家。
我是魔狼族的一匹高阶魔兽,而且是狼族的王子。
很小的时候,我就成长为一匹健硕凶猛的狼,深蓝色的毛发有如绸缎,刀削般的耳朵,强健有力的四肢,锋利的牙齿、一双火红的眼睛,我是一匹非常英俊的狼王子。
同时,我还是一匹天才狼。
天才的表现就是卓尔不群,我经常独自一狼站在山上望风景,我常去的地方叫“高高的山岗上”。能起出这么有诗意的名字,证明我们兽族也有文化和智慧。
根据我们西部狼族世代相传的传说,“高高的山岗上”,也就是那个大土包,自古以来它的形状就没有发生过任何变化,传说大土包下边由天神封印着一只恶魔,非常可怕的恶魔。所以那里原本是我族的禁地,可是千百年下来,肯把传说当回事的兽就不多了。
于是,我常常一个狼跑到大土包上,脚下踩着恶魔的头,仰望天上一轮明月,报以两声长啸,来表现我的与众不同。
曾经,有一个人类画师经过,画下了我孤独地望着月的情景,并且起了个很有诗意的名字,叫“苍狼啸月”,并在人类世界流传开来。
很多年后,人类都误解我们狼喜欢在月圆之夜登上悬崖望着月亮嚎叫,其实那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事实真相是,只有我一个狼这么干过,而且纯粹是一个脸上长满青春痘的少年狼为了表现自已的与众不同而骚包罢了。
另外,我严重怀疑那个画家是个色盲,因为我的毛发是蓝色的,他却起名叫“苍狼啸月”,尽管艺术允许夸张,但这令我非常不爽。幸好他死的比较早,否则我会因此追究他在侵犯了我的肖像权后又侵犯我的名誉权。
我的狼生是从一个月圆之夜开始改变的,从那一夜开始,我的狼生变成了人生。
当时,我正站在“高高的山岗上”骚包,哦不,是“蓝狼啸月”。我正无病呻吟的干嚎着,忽然,天上一颗星星变的越来越亮,越来越亮。
我定睛望去,从此我有了智慧,人类的智慧。
因为那颗星星砸中我了,那并不是物质构成的星辰,而是一个天外飞魂,这个倒霉的家伙来自异界。当然,这是我有了他的部分阅历和知识,并且充分了解了这个世界之后得出的结论。因为他的许多遭遇,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当时还不可能发生。
我吸收的信息是,这个倒霉的家伙来自异界的一颗蓝色星球。你看,又是蓝色,说不定这就是他砸中我脑袋的缘份之所在。
这个倒霉蛋在那个世界买卖过一种叫做股票的东西,据他的记忆告诉我,他是个散户,而我的智慧告诉我,散户和倒霉蛋好象是近亲。
这个散户被一个叫做庄的恶魔折磨的欲仙欲死,于是他就爬到楼顶上,先来了一个天外飞仙,然后就死掉了。可能是因为他怨气冲天的缘故,所以一丝灵识不泯,不远万里飞到“高高的山岗上”,和正在嚎丧的我来了个最亲密接触。
当然,几年之后,当我以人类之躯再次来到这个地方并且深入地下时,我才知道山下真的封印着一个上古魔神。就是这个可怜的家伙,他为了脱困,积攒了数千年的神力,从异界勾引了一个灵魂过来,想要施展“金蝉脱壳”之计,不料却不小心砸中了正在山顶唱歌的我。
拥有智慧,对一匹魔狼来说,是幸亦或不幸呢?这事很难说。
比如现在,我们正和双角褐牛大决战,上万匹蓝狼将一千多头身躯高大的双角褐牛紧紧包围在中间,两个族群的厮杀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牛吼、狼嗥、大地震颤声交杂在一起,汇聚成了一股奇异的声浪。
在我的立足处,有一匹奄奄一息的战友,它的一条腿被牛蹄踩断了,狼腹被锋利如刀的牛角豁开,内脏流了一地。
我的前边,不断有战友被力大无穷的双角褐牛挑飞起来,也有体力渐逊的双角褐牛在厮杀中落了单,立即被十几个哥们把它撕成碎片。
但我并没有上前搏斗,我们蓝狼一族并非人人具备魔法能力的,所以拥有魔法能力的蓝狼战斗力要高的多,我本来可以在战斗中起到很大的作用的。
可是当时我正在生闷气,一个正在发脾气的少年狼当然是不可理喻的。
因为我很痛恨这种大规模伤亡的阵地战,双角褐牛围成了一个圆,攻守兼备,而我们是围成一个更大的圆,大圆打小圆。双角褐牛的力气不是我们能够对付的,因为它们力大如牛。
最糟糕的是,双角褐牛具有很高的魔抗,我们魔狼擅长的电系魔力,对于皮糙肉厚的它们,大多数时候只能麻痹或者迟缓被击中者的攻击,而不能造成更严重的伤害。
同时,双角褐牛中也有数十头具有土系魔法本能,伴随着低亢浑厚的牛吼,他们可以驭使土元素协助作战。
所以我们狼群在付出巨大牺牲后,每每将要对一头褐牛形成围歼之势时,围成一个圆的牛群便齐齐向外扩张,进行支援作战,尽量将伙伴抢救回去,在这样的战斗中,我们徒劳的伤亡实在是太大了。
我很想命令所有的狼停止这种愚蠢的进攻,然后组织他们集中尖刀力量对牛群进行分割穿插,倚仗数量优势再进行一面倒的大屠杀,可是这些蠢货习惯了打群架,而狼王子不是狼王,它们尊敬我,可是并不听我的命令。
我正生着闷气,对面的褐牛群中有一头聪明的魔牛发现了我的所在,并且认识到我的身份比较重要,因为狼族是一个上下有序的社会,尽管是在战斗中,那些低阶魔狼照样不敢贴进我方圆一丈之内,地下那头垂死的魔狼例外。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一个活靶子,等于在告诉敌年,来吧来吧,我是地位很高的一头魔狼。那头高大健壮的双角褐牛显然是想干掉我,猛挫我军锐气,它猛地发出一声震天阶地狂吼,撒开四蹄便向我猛冲过来。
这个时候,我还在撅着嘴生闷气。一个任性的、从小被娇惯坏的、会望月骚包的狼王子,有点小脾气是很正常的,但是这是在战场上,那就是生死攸关的事了。
周围的魔狼知道我这位小少爷脾气不好,不过更知道我的战斗力其实不比我的父亲狼王差了多少,所以当那头双角褐牛冲过来时,他们没有扑上去,反而让开了一块地方,期待着我能够给予对方凶狠的教训,等到他们发现我呆呆地站在那儿,完全没有反应的时候,已经来不及救援了。
说到我的战斗力,其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因为我的年纪还很小,平时也不怎么用心练功,大多数时间都用来在望月中臭美了,不应该有这么强的战斗力的,但我就是这么强,这总不会是月亮惹的祸吧?这件事从侧面再一次证明了我是个天才。
当我正在心里痛骂着愚蠢的狼族伙伴时,那头牛低下了它的头,锋利的一米半长的牛角对准了我的脑门,尥开蹶子俯冲过来。
就在这时,“呜~~嗷~~~”一声凄厉至极的狼嗥,尖锐的音波掀起巨大的声浪,远处的树冠都随之起伏,每一匹魔狼或者双角褐牛,包括我,浑身的毛发都无风自动,簌簌发抖。
紧接着,一道手臂粗细、狰狞暴烈的黑紫色闪电凭空出现在空中,象鞭子一样狠狠地抽在那头四蹄如雷的双角褐牛身上,一下子把如此庞大的一头巨牛电的掀飞起来,铿铿隆隆的砸在地上,象狂风中的一顶破草帽,扑扑愣愣的卷出好远。
当那头双角褐牛终于停止了翻滚,猛地一跃从地上站立起来时,他四蹄踏地,就静了那么一刹,然后便轰然一声仆倒在地。
它的脊柱被击断了,身躯上被电出一道长长的焦痕,焦痕处冒着烟气,同时一股股的鲜血和着它的肠腑象被什么东西挤压着似的喷出了身体。它的四肢一阵抽搐,然后便寂然无息,死了。
一道闪电锁链,能把一头魔抗能力极强、身躯如此健硕的双角巨牛活活打死的,当然就是我这个天才狼王子的老爹,西部狼族之王萨克尔。
它迈着威严的步伐从狼群里走了出来,有人敢当着它的面袭击它的天才儿子,这是对他权威的绝对挑战,这可不是一件该容忍的事,要知道老爹辛勤灌溉了半辈子,可是只有我这么一个活下来的儿子,所以他有点护犊子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这时,我已经清醒过来,并且注意到它受了伤。很严重的伤,他的下腹淌着血,一条腿被豁开了道长长的口子,肌肉可怖地向外翻卷着。
我正要奔过去,双角褐牛群里发出一阵骚动,随即一头身躯最强壮的巨牛越群而出,一声震耳欲耷的牛嗥,老爹立即调转身躯,呲起锋利的獠牙,向那头双角褐牛发出示威的咆哮。
我很想冲上去帮忙,但是伟大的狼王萨克尔拒绝了,它用威胁的低吼命令我滚开,因为牛族的头领在向他挑战,作为老大,打群架是可耻的,它要单独应对敌人的挑战。我只能站住,再次生起闷气来。
我的前边,一狼一牛久久对峙着,突然,狼王仰天一声长啸,头顶的一片云犹如大海中的漩涡,剧烈地翻卷起来,并且很快变成了铅黑色,一道粗大的紫色电光凌空劈下。
对面的双角褐牛大吼一声,双足重重地踏在大地上,一股强烈的飓风骤然出现,随着他前跃的身躯,闪电劈空了,而在他的周围,大地剧烈的摇晃起来,泥土翻滚,杂草、泥土、石块统统被飓风卷起,向我的狼王老爹猛袭过来。
飓风闪电的剧烈磨擦,形成了狂暴的气浪,老爹象一道闪电似的猛扑过来,伴随着它的身影是一道接一道凌厉劈下的闪电,它敏捷的身影纵跃如飞,不断闪开地上随时出现的陷阱、地刺,缩短着与双角巨牛的距离。
一声牛吼,双角巨牛放弃魔攻,改用它占有绝对优势的物理攻击了。它向前一扑,两只锋利的尖角犹如两柄战刀,在空中划出两道银亮的光线。
堪堪扑到它面前的老爹猛地向旁一闪,张嘴吐出一道乳白色的喷息。乳白色的冻气重重击在双角褐牛的右侧牛角上,与此同时,牛头一摆,左角从老爹腹下猛地划过,蓝血喷溅,他的身上又添了一道可怕的伤口。
老爹跌落在地,连着向前扑出三次才站稳了身子。这时双角褐牛被冻气击中的淡黄色牛角已变得雪白,一道肉眼可见的冰霜迅速向下蔓延开去,将他被狼爪抓破的右眼冻成了冰砣。
那只坚硬无比的牛角随即出现恐怖的皲裂,然后就象冰的碎片,一片片散落在地,巨牛发出一声痛澈天地的巨吼,那只完全冻结的眼球破裂了,从他的右眼眶中先是喷出淡蓝色的气体,那是封存于他体力的冻气,冻气夹杂着眼球的碎块,随即鲜血标射。
受此重创,双角巨牛发狂似的吼叫起来,他人立而起,双足在地上重重一踏,“嗵”地一声,大地震颤,随即又是猛地跃起,踏足、怒吼,就象一串战鼓声起,近处的双角褐牛和蓝狼都被弹射到了十余米高的空中。
巨痛之下爆发的力量是惊人的,如果是我,我会马上转身逃开,它的伤比我重,这股爆发力一过去,它绝不是我的对手,可是老爹偏要谨守一位狼王的尊严,坚决不退。
它也被剧震掀飞在空中,双角巨牛向他抛落的身躯猛冲过去,老爹翻滚着摔落,又喷吐出一道冻气,在它面前,大地猛地错开,一道三米宽的土墙凭地而起,挡住了它的冻气,随即轰地一声,巨牛撞开了土墙,狂暴地向它扑来。
冻气喷在土墙上,土墙变成冻土,冻土块在巨牛的撞击下象炮弹似的四下迸炸开来,同时,里边还探出一只锋利的牛角,那是巨牛仅存的一只牛角,弯弯的战刀似的牛角足足近两米长
我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但是我听到自已的喉咙里发出一声悲怆绝望的嚎叫。
那头缺了一只角、右眼被血糊住的巨牛昂然而立,他的头高高的扬着,独角上穿着老爹的身体,锋利的牛角在老爹的脊背上露出长长的一截,它的身体正在不断地抽搐,那该是多么的痛疼,一时间,我的心也在抽搐。
老爹渐渐焕散的目光最后瞧了一眼他骄纵任性的儿子一眼,发出一声轻微的呻吟,慢慢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无数匹狼屈下了前肢,呜咽着以绝对的臣服姿态哀告狼王的逝去。但我没有时间悲伤,我的大脑象是被自已的闪电锁链给击中了,脑浆都在海水般在翻滚,我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然后象一只离弦的箭,飞身扑向那头得意洋洋的双角巨牛。
百余米的距离刹那便至,那头双角褐牛首领正骄傲地昂着头接受同伴的欢呼,乍见这种场面,不禁瞪大了一只牛眼。
我明白它为什么惊诧,因为这不符合魔兽的规矩,它是王对王的正面决战,它胜了,我族就只有在选出新的狼王,并且在下一次战斗开始时,才有资格向它提出挑战,我现在的行为形同偷袭,我坏了行规。
做为前辈,双角褐牛族的首领觉得有必要教训教训我这匹不懂规矩的魔狼,它仓促甩掉角上的尸首,一声大吼中,无数只石矛就象雨后春笋般从地里钻了出来。
我没有象其他的蓝狼那样本能地闪避,我的肚腹是无法抵挡这些土元素形成的笋状石矛,但是我的利爪甚至能够抓碎岩石。这些土元素凝聚成的魔法石笋绝不会比真正的岩石更坚硬。
我四足探出,锋利的狼爪抵住一枝枝不断闪现的笋状石矛,借力使力在一支支笋尖上跳跃着,飞快地逼近巨牛。又是一声牛嗥,我的前方凭空出现一堵土墙,站在笋尖上的我借力一跃,跳过土墙的同时,一道手指粗的闪电便劈向牛首。
双角褐牛闪头避过,很好,让出了它庞大的牛身了,这才是我真正要攻击的地方,一道更加狰狞,有如小臂粗的黑紫色闪电便象毒蛇一般射向牛脊,那里有一道被老爹抓裂的伤口,双角褐牛再如何铜筋铁骨,魔法抗力再高,也不可能把绽开肌肤的部分也保护到。
一声凄厉的惨叫,双角褐牛沉重地跌在地上,它愤怒地一跃而起,猛地向我踏来,它的长处在于力大无穷、皮坚肉厚,但我的特长是身体敏捷如电,而且具有坚牙利爪。我不和它硬拼,我缠斗。
牛脾气相当不好,当褐牛的眸子变的比我还红,已经成了疯牛的时候,我想也不想,转身便逃。褐牛首领已经没有大脑思考了,它还没见过未败先逃的蓝狼,它大吼一声,愤怒地跟在了我的身后。
褐牛头领渐渐远离了牛群,忽然,我纵身一跃截住了他的退路,然后仰天长啸,命令狼群集体攻击。魔狼们都愣住,这是违反魔兽决斗规则的,这是违反
但是狼王逝去,我便是当今的王者。服从,是低阶魔狼生而具之的一种本能。更何况,我的动作是那么怪异,我不但用狼语嚎叫着叫它们统统给我冲上去,激动之中我还用后腿站起来,伸出一只前爪哆嗦着指着我的敌人,光是这一手,就把它们吓坏了。
我并不知道自已狂怒之下变成了这副德性,很显然,这是我融合了那个叫散户的人的记忆产生的效果。所以别的魔兽愤怒之下狂化,而我则是愤怒之下狂人了。
当褐牛群惊见变化赶来援救时,那只牛头领左支右绌,已经招架不住了,我窥了个空隙,闪电般地跃过去,用锋利的獠牙咬断了的喉管。甘甜的血液,流进我的胸膛,抚慰着我受伤的心。
“老爹,我向你发誓,儿子再也不任性了”
那一刻,我热泪长流!
我成了王了,我成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整顿我族的军事作风。事实上,这也是我族头领唯一的一件差事,反正我们不事生产。
“你们学什么不好?有了点智慧学黑社会单挑?没出息!这都谁教你们的?”我大声咆哮,很奇怪,黑社会这词儿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反正就从嘴里蹦哒出来了,我估计是受了那个“天外飞仙”的影响。
隔着一丈多远,十余条体形硕大的蓝狼恭顺地低着头,夹着尾巴听着我的训话,哪怕听不懂,他们也决不会追问,在狼的人生准则里,老大就是对的。
不远处,首领丧命后斗志全无的双角褐牛群正被群狼疯狂地攻击着,败局已不可避免。
“狼群战术,是狼最原始、最犀利的进攻武器,搞什么决斗?狼,应该是智勇双全的化身!做为狼,不需要个人英雄主义,狼要有最强的团队精神,作战有勇有谋,而且从不放弃”。
“王,您受了伤,需要马上得到治疗”,一头被我喷了一脸唾沫的高阶魔狼低声下气地向我禀报。
我这才从战斗的亢奋中清醒过来,注意到自已的胯部被巨牛踢裂了一道创口。
狼群闪开了,在狼群中央,蹲伏着几十匹毛色纯白的狼,一头白狼一瘸一拐地跑来。
它不是伤了肢体,而是天生前肢极短,跑起来向前踉跄,就象马上要跌倒似的,因为它并不是狼,事实上是一头狈。
草原魔狈是魔狼的一个异种,它们没有锋利的獠牙和利爪,体形瘦弱纤细,奔跑的速度连一头猪都比不上,如果离开狼群,它们只能活活饿死或者成为其他野兽的食物。
但是万物存在自有他的道理,狈有一种独特的魔兽天赋本能,它们的战斗力虽然几乎是零,但是却精通治疗魔法,于是我们对狈提供保护和食物,而狈则充当我们的保健医生。
据说它们的智商普遍高于狼,因此还常常充当狼王的军师,不过大多数时候根本不被采纳,因为骄傲自负的狼只相信武力,没有谁相信无能的魔狈比勇猛的狼更具有智慧。现在我当然也不承认,我认为我比所有的魔兽都有智慧。
那头毛色纯白的狈跑到我的身旁,狈脸上带着小心翼翼的笑,谄媚地道:“拜见我王!”
同时,它短小的前爪抓着地,脊背弓了起来,我惊讶地发现它的双臂开始迅速变长,同时那层白色的毛发也从前足开始迅速消失。
先是一双充满皱纹的手,完全属于人类的双手,然后是一副慈眉善目的人类脸庞,颌下还有一部长髯。最后是整个身子,当它从地上直立起来时,已变成了一个穿着白袍的人类老者,一派仙风道骨。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知道这头狈已经成了九阶魔兽,只有这个原因,它才能幻化成人。
战斗型魔狼在魔兽历史上能够晋级九阶的几乎没有,但是只精通治疗术的狈却例外,每一个数量庞大的狼群,都有受其保护的一群魔狈,每一代魔狈都至少会有一头进阶为九级魔兽,从而可以化身为人。
但是在弱肉强食的魔兽草原上,力量才是尊荣的象征,狈的地位即便在为其提供保护的狼族中也是极其卑下的。
我平常对族群关心不够,还不知道有一头魔狈已经能变成人,当我看到它的形象时,心里忽然有一种强烈的渴望,甚至压倒了父亲刚刚惨死产生的创伤。
我想变成一个直立行走的人类!这一定是受了天外飞仙的影响,我想。
“我王,您的身躯和先王一样强健,您的智慧更是无以伦比,您杀死双角褐牛的战术,真是可圈可点”。
这位狈族的九阶魔兽一脸谄笑,点头哈腰地恭维着,那副仙风道骨的神仙模样荡然无存,可是它的相貌始终是那么清奇不凡,和它表现出的神态、说话的语气,形成一种强烈的对比。
魔兽是靠魔核发出魔力的,因此不需要吟唱,它把手按在我的伤口上,掌缘发出一缕淡淡的白光,我顿时感到伤处顿时充满了温暖的感觉。
魔狈缓缓移动着手掌,我的伤口用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愈合着,看起来治疗这种伤对他来说很轻松,他一边治疗还一边抓住这难得的机会拼命拍着马屁。我知道魔狈一族向来如此,因为他们自出生起过的就是寄人篱下的生活,已经习惯了。
“方才怎么不用你的治疗术对狼王治疗?”我有点生气。
魔狈陪着笑说:“王,先王的伤是被双角褐牛的牛角所伤,那上面蕴含着强大的魔法破坏力,我需要很长的时间来治疗,可是当时您遇到了危险,先王不得不马上出战”。
我听了心中一阵黯然,随即我就想到了那个令我心跳的问题,我沉住气,缓缓问它:“你为什么要化成人形?”
魔狈惊慌了,急忙说:“您不喜欢吗?我王,治愈结束,我就恢复原形。我这样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治愈能力,我化作人形,只是因为在这种身体形态下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治疗魔力,这也是高阶魔兽最终都会幻化人形的原因”。
“是这样么?”我目光精亮地盯着它:“你有办法把我变成这种形体么?”
魔狈大惊小怪地叫了起来:“为什么呢?我王,瞧您现在多么英俊,蓝色的毛发,俊美的身躯,威严的王者气度,每一匹公狼都向您臣服,每一匹母狼都为您倾倒”。
我听了汗毛直竖,不知道为什么,我以前独自一人半夜三更跑去看月亮,如此独立特行,未尝不是为了引起族中的母狼美少女们的青睐,可是现在听到它告诉我,有许多母狼对我如何倾倒,却感到一种由衷的恐惧。
我立即打断它的恭维道:“少说废话,你办得到吗?我要变成人形,而且是永久形态!”
“为什么呢?您是我们的王啊,化成人形您要如何奔跑在苍茫的草原上,您要如何同强大的魔兽们战斗?要知道在您自动晋阶为顶级魔兽前,固化人形会严重限制您的能力啊?”这该死的继续喋喋不休。
“我只问你,能,还是不能?”我怒了,我是强大的魔兽,是西方狼族的现任狼王,一怒之下,王霸之气散发的昏天黑地,当场震的魔狈双膝一软,纳头便拜,很是惊恐地道:“除非靠您自身进化才行,卑下没有这么强大的能力”。
“我要如何才能进化?”我紧紧咬住这个问题不放。
“战斗!”魔狈还没回答,后边一头战狼统领蹭地一下跳了过来,神情激昂地挥舞着爪子:“无尽的战斗!您只有在战斗中,才能不断增加自身的实力,变成魔兽草原最伟大的君王”
魔狈的回答如出一辄,我怀疑是这伙蠢蛋事先商量好的,不过事实上我根本没给他们串供的机会,在得不到第二个答案后,我泄气了,我不得不按照他们的说法,带领我的狼族大军南征北战,东挡西杀,开始了无穷无尽的战斗之路。
我的名声在魔兽草原上声名鹊起,不知有多少魔兽听到我的名字就浑身发抖,包括那些凶猛的蝎狮、剑齿虎和森林魔熊,它们个体武力非常强大,比我还大,但是他们族群的生育力太弱了,现在碰上一个从来不接受挑战的不要脸的狼王,他们除了拱手称臣,别无选择。
然而,随着我的势力越来越大,我觉的这种生活越来越乏味了。我的地盘大到我自已都记不住,我的势力甚至延伸到了我们的远亲,兽人族的势力范围。
有一天,我们打败了一个狐族部落,当我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红尾摇摇、娉婷若仙、曲线玲珑的狐族少女时,我的青春期荷尔蒙终于象火山岩浆一般不可抑制地喷发了。
我大发慈悲,命令正准备把那美丽的狐族少女和她的亲人撕碎当成晚餐的战狼们放掉她们。香是用来怜的,玉是用来品的,花是用来采的,而美少女,是用来让她疼的,融合了异界人类的我,得出这么乱七八糟的结论。
这样动人的少女,我怎么舍得刮破她一块皮?我用最凶狠的语气威胁我的属下,谁敢碰伤了她,我就拧下谁的脑袋给我用来擦屁股,我是很讲究个人卫生的一匹狼。然后我用最温柔的声音告诉她,她可以安全地离开,不会有一头魔狼再敢伤害她。
由于我的声音温柔的象春风,实在是动静太小了,战战兢兢的狐族美少女根本没听到,最后我不得不大声说出我的心意。
我在她娇嫩的手臂上印下了一个魔法符号,那是我的专有标志。我告诉她可以放心地离开,包括那些欺软怕硬的兽人以后都不敢动她,因为罩着她的是我,魔狼之狼,一个无耻的打群架老大。
她感激涕零地走掉了,那楚楚动人的表情,一对尖尖的带着细茸毛的耳表,让我的心弦一阵颤抖。她走了,也带走了我的一颗狼心,我想我是恋爱了,这是我的初恋,弥足珍贵的狼王的初恋。
但我甚至不敢靠近她,她是那么美丽,而我却是一头四足着地的狼。曾经,我以自已美丽的毛发和强壮的身躯为荣,以我尊贵纯正的血统为荣,可是现在这却变成了我自卑的因素,我不敢向这仙子般的少女倾诉我的爱。
“嗷~~嗷~~呜嗷~~~,”我呲着锋利的獠牙凄凉的仰天长啸,结果是促使那狐族少女和她的父母跑的更快了。
哦!我是多么想和那可爱的狐族少女一样的进化,最终双腿直立着挺胸腆肚的行走啊,然而现在我只能鹰视狼顾地四足而行,我只能深情地看着她走开,不然怎么办呢?难道我能把我锋利的爪子摁在她粉嫩嫩的小屁股上强迫她和我交配?”
错错错,怎么能用这么无耻的语言,我应该说和她嗯嗯,甜蜜地享受鱼水之欢。对,虽说意思相同,可人类创造的这词儿确实虚伪,不不不,是确实优美,把赤裸裸的欲望包装的神圣无比,于是放纵自已的欲望也成了为了一个伟大的目标。
天呐,这样一想,我更想做人了。
我的军师,从来不被我采纳任何意见的那头魔狈哈库拉马嗒嗒,非常诡秘地跑到我的面前:“我的王,你是那么仁慈,您是那么伟大,居然放过了她们一家。卑下打听了她的名字,您想知道吗?”
我的心不争气地跳了起来,却故意若无其事地扭过头,用舌头舔着自已的爪子,不经意地问道:“哦?我方才没有问,她叫什么?”
“她叫洛丽塔,我王”。
“洛丽塔”,我望着火红的夕阳下那渐渐远去的姑娘,火红的眸子里放出火红的柔光。
“我王,您您喜欢那狐族少女,是么?”
“胡说”,我昂起头冷笑起来:“尽胡扯,我哪只眼睛看上她了?”
“啊,我王,您的左眼一直盯着她充满活力、轻轻扭动的小屁股呢。”
“什么?有这种事么,那我的右眼在干吗?”
“当然也是!”
“去你妈的!”我一爪子把它揪起来,丢了出去。
本来我用的力道能让这头魔狈滚出三圈去,不过了彰显我的神威,哈库拉马嗒嗒自已又加了四圈,滚的非常远,结果当他回来时,带回一股恶臭,因为它沾上了一砣屎。
在我勒令他滚进池塘洗澡的时候,(这里插一句,受到那个玩股票的散户影响,我现在非常讲究卫生,族群里不管是谁方便的时候都得离开住宿的地方,方便之后得用土埋上,不许把巢穴弄的臭气熏天,随地大小便我就不准吃饭)。
哈库拉马嗒嗒在池塘里洗澡的时候,它从身上揪住一个吸血的织虫丢进嘴里嚼着,一边不放过任何机会地继续拍马屁:“我王,春心动了可不是丢人的事,您那么年轻健壮,您需要诞下属于您的强大血脉,延续我族的存在。
准确地说,你需要一群配偶,这是多么神圣的事呀!我王,您实在不需要感到羞涩。我和族中的统领们早就盼望着这一天了,啊!我王,可是一个瘦弱的狐女,哪有我族的少女漂亮?”
随着魔狈慷慨激昂的演说,我族第一统领魔狼低吼一声,几只最符合狼族标准的‘美狼’羞涩地走到我的身边,温驯地俯下了身,准备接受我的宠幸了。
其实按照人类的审美观来说,她们也是很漂亮的,匀称的身段,柔滑的毛发,尖尖的耳朵,当然,这种衡量压根没有把她们当成美女来看。
我注意到,其中有一匹母狼姿色稍差,腰也嫌粗了些,根本不够资格做我的宠妃,不过它有点眼熟,我仔细看了看,认出它就是我族第一统领的亲妹妹,假公济私的第一统领。
真是腐败啊!我想也不想,立即大义凛然地拒绝:“不!我不需要!”这是真心话,曾几何时,我看着它们优美的身段,过度发达的舌腺会情不自禁地流下哈喇子,然而现在我毫无心动的感觉。
“为什么呢?”哈库拉马嗒嗒很委屈地问,这时它刚从水里爬出来,一身毛湿鹿鹿的贴在身上,老家伙还扭扭捏捏扮小姑娘,真叫人恶心。
我一爪子把它再次扫进池塘,恶狠狠地道:“我也想知道,为什么呢?我受够这种日子了,我根本不快乐,在草原上我找不到成人的办法,我要离开这里,去人类世界碰碰运气”。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定要做人呢?”我的魔狈军师和我忠心耿耿的四大统领都惊惶地围上来,伤心地看着我:“我王,不要去,那很危险。人类社会强大的武士和魔法师,不是您单枪匹马能够对付的,这太冒险了”。
“我知道,我知道”,看到大家这么动情,我心里也不禁有点感动:“我会沿着中央山脉人迹罕至的地方走,一路下去,向沿途的魔兽打听些消息。我必须得离开,我在这里找不到自已人生的位置了”。
“不懂是吧?不懂就算了,我就算解释给你们听,你们也还是不懂,起码我原本很喜欢它们的”,我用爪子指指那些期待着被我宠幸的美少女狼,苦恼地说:“可是我现在看见它们,一点欲望都没有”。
漂亮的母狼美少女们一听,齐齐耷拉下耳朵,垂下了它们的头,做出芳心欲碎的表情。但我不相信还没和我交配,它们就对我有了这么深的感情。
它们是狼族美少女,我接受的记忆中,那个叫散户的人曾经读过一个叫古龙的大能写的书,那里边说,越是美丽的女人越会骗人。嗯,还有个叫金庸的大能也是这么说的,这一定是他们的切身体会,间接知识的掌握很重要,我相信这些异界人类智者的见解,所以我不屑一顾。
“我是一定要走的,我走之后,哈库拉马嗒嗒,族中大事由你和四大统领联合决定,有什么行动时你们五个多多商议。我玩腻了人类社会时就会回来的。”
我吩咐完了,决绝的、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我的成人之路。所走的方向,恰好是生得一汪祸水似的洛丽塔走掉的方向。
四大统领着高阶魔狼送了又送,直到一处森林边缘才停住脚步,每个深情地望着我的魔狼都流下了伤心的哈喇子,这令我非常的狼心不安,跑出去几里地后,我实在放心不下,于是又一路狂奔回来。
到了林子边上,我才发现它们还没走,它们一个个又蹦又跳,就跟抽筋似的。有一头狼一条腿蹬在树干上,一边象土狗似的摇着屁股撒尿,一边笑的象只老母鸡似的道:“我王走了,这太好了,以后再也不用半夜起来跑很远的路去方便了,而且还得先挖坑。”
另一头健硕的魔狼撒着欢儿地喊叫着,它是我的侍卫长:“耶!这下睡觉总算睡安稳了,我王老嫌我睡觉呼噜打的震天响,害的我都不敢好好休息”。
每头狼都因为它们各自的理由雀跃不已,每个狼都开心的不得了,看到它们开心的样子,我觉的我选择离开还真是对了,这个发现真他妈的!
这一次,我真的走了。我还没变成人,但我坚信自已一定能够变成人,我已经给自已取好了一个人类名字,就象人类给他们即将诞生的婴儿慎重地取一个吉祥的名字。
我的名字叫杰迪.
杰迪.萨克尔。
曾经我族没有姓,但是今日至我始,我们有姓了。萨克尔,我永远的怀念。
“我是一匹修行十年的狼
十年修行十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我是一只等待十年的狼
十年等待十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孤苦无助
离开你时你正迎着夕阳走向远途
能不能让我和我共舞,
你是我不久前放生的红狐
嗷~~嗷~~嗷呜~~~”
我唱着莫名其妙的歌,从我遇到天外飞仙那一天起,我就会唱歌了,自已作曲,自已作词,我甚至能唱全七个音阶,全部都是重低音。
旅行是很愉快的,事实证明天才就是不打群架也是一条好汉,一路上我结识了许多杰出的魔兽,并和他们结下深厚的友谊,魔兽游侠杰迪.萨克尔的名声传遍魔兽世界,但我始终没有找到成人的路。
直到有一天,我的一个把兄弟,一头人面蛛身的魔兽告诉我,在世界的最东方,在海洋的最南端,有一个叫做诺曼的人类国度,那里有一个达吉神教,该教的女神能够实现别人的任何理想,于是我一路向东南而来。
有一天早上,我从草丛里爬起来,当时我正在晨勃,我挺着自已的擎天一柱,正想找个地方方便一下,然后找点食物糊口,忽然听到一阵优美的歌声。我不得不承认,那人的歌声比我七音跑了五音半的歌声要强上百倍。
于是我放轻了脚步悄然向那歌声走去,就此遇到了和我一生纠缠不清的一些人类。半精灵炽焰、公主海伦、小公主莉娅,当然不都是女人,还有男人,不过这些人可以放在等等等等一类人里。因为在魔兽游侠杰迪.萨克尔多姿多采的生命里,只有女人才能增添更丰富的色彩。
命运之神做为命运的作者,想必也不喜欢他钟爱的男主角身边围着一群臭男人吧。
我是被一阵歌声吸引来的,那歌声是如此优美,晨雾缈缈,歌声更是缈缈。
“唇瓣,六月梅熟玫瑰,红,玫瑰,红肤淡,云清月素轻轻,她的脚步蓝眸,海天之合溪水,流,溪水,流心儿,静静夜火轻轻,她的脚步”。
她的歌声如同天籁,清新空灵。然后我就看到了她的模样,她坐在草地上,丰盈挺翘的臀下垫着一片蒲扇大的叶子,她双手抱膝,下巴抵在膝盖上,就用那么动人的姿势,唱的非常动听的歌。
旁边有人刚起床,还有人在煮东西,瞧他们狼狈的样子,想来这绝不是一趟很悠闲的旅行。
“耐心等待虽然天涯徜徉英雄,终会还乡走遍无人之境英雄,终会还乡走遍无人之境英雄,终会还乡”。余音袅袅,优美空灵,我被打动了,我决定放弃拿她们当早餐的想法,只为了那美丽的少女,和她动听的歌声。
她们似乎要举行一个什么仪式,我看到那少女站起身,拍了拍她结实可爱的臀部,其实她的屁股上很干净,至少以我的卫生标准,看到她那件有点肮脏的浅蓝色裙子时,是这么以为的。
这少女有一头金黄色的秀发,细瓷般白晰光润的肌肤,娇美动人的脸上有一双珐琅般的水蓝色眼睛,幽深迷人,就象无际的海洋。
她的双眸温柔、纯净、充满了活力,一袭浅蓝色带着简单珍珠和水纹图案的合体长袍恰到好处地显出她优美动人的身段。
她的身旁又走来两个人,男的高大健美,一头金色波浪状长发,英俊的脸庞上有一双迷人的眼睛,他懒洋洋地站在那儿,还无聊地打了个哈欠。
另一位女子同样是一头金发,海蓝色眼睛,这个女人和那少女有七分神似,但是举手投足间那种成熟女人的魅力却不是青苹果般的少女所能比拟的。
她身穿一件嫩黄色绣着金绦的长袍,柔软的长袍呈显出令人销魂的曲线。精巧细致的五官上方靠近前额的地方束着一顶镶嵌着红宝石的金冕。
我一看就喜欢上她了,过度发达的舌腺立即分泌出哈喇子,我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决定两个姑娘我都喜欢,免的叫我为难。
不久之后,我从他们的对话中知道了他们的身份。人类的语言我是和一个吸血蝙蝠妖学的,它也是我东行路上结识的一个很强大的魔兽,它的外形同人类相似,只要不展开它那对布满摺皱的黑漆漆的翅膀,没有人知道它是一头蝙蝠妖。
它在人类社会生活过,只是后来不小心喝了人类酿制的一种叫做酒的饮料,于是发起酒疯来,被人发现了它的秘密,它几乎被光明圣教的神职人员活捉,并且绑在受刑柱上烧死,最后它总算逃了出来,这个余悸未息的哥们从此再不敢踏进人类社会一步。
每次它喝醉了,就愤愤不平地对我说:“我只不过一个月才吸一个人的血,而那些贵族们天天在喝人血,结果我是妖孽,而他们是贵族,这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创世之神偏爱人类”。我每次听到,都更坚定了做人的决心,当然,必须是做喝人血的人上人,而不是被人喝的。
我听到那个清纯动人,一如翠绿的树叶上的朝露一般空灵的美少女叫莉娅,是克罗亚王国的小公主。那个体态曼妙,浑身散发着吸引异性气息的大美女是她的姐姐,她叫海伦。
旁边那个金发青年是海伦的弟弟,莉娅的哥哥,他和我的身份是一样的,都是王子。不同的是,我出现在这儿是主动的自我放逐,而他则是被人赶出来的。他的王国被一个布坦尼的公国给灭掉了,连国王都被人杀了。
幸运的是,他们逃了出来,还带着一个魁梧的骑士和看起来象是一头河马的管家。他们正在火线授勋,给保护他们逃出来,忠心耿耿的那个魁梧骑士艾格授勋,提拔他为骑士。我明白这是一种笼络人的手段,我也常干。
我的吸血蝙蝠哥们对人类社会很了解,它告诉过我,授予骑士封号是一件很隆重的事。要成为一个骑士所经历的艰难是难以想像的,一般他们从七岁起就在贵族家干杂活,学习骑士礼节和文化知识。
十四岁时,从侍童晋阶为扈从,学习兵器和甲胄的维护,尤其是“骑士七技”:骑马、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
然后做三年见习骑士,直至艺成授勋。不过由于授予骑士称号要花一大笔钱来操办仪式,很多见习骑士只能一辈子做见习骑士,距离最后一步只有一步之遥,却永远也迈不过去。
这个火线授勋的家伙不知道达没达到骑士标准,事急从权,那都很难说的。莉娅小公主步履轻盈、姿态优雅地向他走去。
那个艾格站的笔直,向她行了个优雅的骑士礼,他的眼神里有一种和我一样的味道,那东西叫痴迷。
“这家伙似乎很喜欢莉娅公主”,我冷眼旁观,暗下判断。
“艾格,你是王国忠诚的骑士,是你保护着我们一直逃到这里,你不止是一个精通剑技的勇士,而且足以承担一个骑士的荣耀,你愿意做我的守护骑士吗?”
“我愿意!”艾格整了整衣袍,紧张而兴奋地摘下头盔,露出一头栗黑色的短发来。
莉娅公主从河马管家手中接过一把十字柄的连鞘长剑,走到艾格面前。
艾格单膝跪倒在莉娅公主的面前,仰起脸,神情兴奋而庄重。
莉娅公主拔出那柄锋利无比的长剑,稚嫩的脸上也露出庄重神圣的表情,将森寒的剑锋搭在艾格的肩头,在他的肩甲上重重一拍,高声宣布:“我,克罗亚王国莉娅公主,现在宣布,艾格已经具备了骑士七技,从今日起他将成为一名光荣的骑士。”
“艾格,你要瑾记骑士的八项美德。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荣誉,灵魂!一生谨守,永不背弃。持我给你的剑,当它挂在你的暮碑上时,它应该是雪亮的,没有一丝污点”。
艾格戴起头盔,双手接过长剑,庄严说道:“我发誓,善待弱者;对抗强暴;抗击一切错误;效忠莉娅殿下,追随并为她战斗,直至归于尘土!”
仪式的确庄重,我觉得比我就任王位时还要庄重,那一刻连我都有些感动了。我想试着再接近一些,但这引起了一个半精灵的警觉,我不得不退开。
她穿着一身男人衣裳,从他们之间的对话看,那些人真的以为她是男人。精灵、半精灵都是很美丽的人种,无论男女,都十分俏美,所以瞒过他们并不难。但她瞒不过我,雌性的味道,我一嗅就嗅的出来。
她不是克罗亚王国的人,而是在这林中和他们偶遇的,并且愿意帮助他们,把他们带离梦幻森林。
我很喜欢这三位美丽的女士,并且很想和她们做伴,可是这有相当大的难度,何况尚未成人,何以家为?我是一匹天才狼,一个抛弃了王位寻找自已的人生定位的有志青年狼,我怎么能陶醉在温柔乡里,消磨了自已的壮志?
我叹息一声,决定离开了,但是这个时候我听到一句改变我一生的话,是那个叫炽焰.崔塞特的半精灵说的,她说:“我们吃过早餐就启程吧,神秘的达吉神殿应该不远了。等我找到那里,完成我的心愿,我就送你们去巴蒂斯特城”。
这一句话留住了我,使我远远的跟在他们身后,因为我要找的就是达吉神殿。
总之,我丰富多采的人生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的,这一天后来被定为狼族的圣诞日。我的故事也就从这一天开始,以下就是由狼族吟游诗人观鱼.李为我撰写的传奇故事:狼神杰迪.萨克尔的传说
杰迪.萨克尔悄然跟在半精灵炽焰他们的身后,他们在一处山谷里安顿了下来。
梦幻森林没有大型魔兽,但是地型非常复杂,有表面看来象是茵茵绿草的沼泽浮萍,也有深陷百丈的陷谷地坑。山谷里的河水来自活火山口,具有强烈的腐蚀型,除了红顶火烈鸟,根本没有什么生物能够下水。
半精灵炽焰安顿好了他们,便背起她的绿色战弓,独自寻找她的目标。
她的父亲是一个森林精灵,他爱上了一个人类女子。这女人生下炽焰不久,就患上了严重的疾病,她的丈夫带着她到处求医问药,却始终不能让她痊愈。最后,他听到了有关达吉女神的传说,便和矮人好友伊贝克来到了梦幻森林。
最后,只有矮人伊贝克回到了铁炉堡,并且把炽焰当成他的亲生女儿一般收养起来,那个森林精灵和他病重的妻子从此下落不明。
炽焰长大后,偶然听到养父和妻子说起她父母当年的事情,便偷偷跑出来,想寻找亲生父母的下落。在这里,她遇到了从克罗亚王国逃出来的马丁王子一行人,并且答应帮助他们。
半精灵炽焰懂得一些精灵族的魔法,而且还是一个神箭手。她随身带着一个小口袋,每走一段路,她就打开口袋,释放出许多细小的绿色飞虫,让这些飞虫为她探路,并且搜寻附近有无强大的魔兽,所以杰迪.萨克尔不得不加倍的小心,掩饰自已的行踪。
在她纤如细柳的腰间,还挂着两只小小的银水壶,纯银制作的叶子状的水壶,不过她从未用它们喝过水,这只是两个纪念品,是她的父母成亲时,矮人伊贝克为这对夫妇打造的。
据说这对银水壶有种特殊的魔法效果,不过炽焰问过她的养父,伊贝克只是微笑着叫她千万不要同时喝下两个银水壶盛过的水,却不肯告诉她那水壶倒底有何妙用。
伊贝克捋着大胡子,曾经很开心地对她笑着说:“我的焰焰宝贝,等你长大成人,并且要嫁人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于是炽焰只好带着好奇,把这对父母的遗物带在身边。
她似乎发现了什么,杰迪.萨克尔远远地跟着,看着她不断释放收回探路精灵虫,然后沿着河谷和丛林不断前行,最后她在一面山前停了下来。
山谷里的石头都是焦黑色的,这面山也不例外,黑黝黝的,具有强裂腐蚀性的河水流到这里便掉头向东。在河的对面,有一个黑漆漆的洞口,在河水热气的蒸腾中若隐若现,就象一只倒挂蝙蝠张开的血盆大口。
一个神明的神殿会建筑在这种地方?杰迪.萨克尔有些疑惑,但是他在后边远远的看着,由于离的远,更能看清整座山体的形貌,他忽然发现,这山有些古怪。那个倒挂蝙蝠似的洞口上端,有一条裂缝,直通到山顶,就象被一股巨力扯断,左右分开似的。
裂缝不大,里边的岩石犬牙交错,就算爬进去也无法通行,不过下边那个黑黝黝的洞口里是否别有天地就不好说了。以这个洞穴裂缝为中线,整面平滑的黑色山体分成了左右两面,两面山体上各有一副画像,以整座山为画布雕刻出的巨幅画像。
两幅巨大的石刻,左边那幅仔细看的话是一副狼头人身的怪异图像,他的手里举着一把巨大的权杖,权杖的顶端就是左侧岩顶一个巨大的突起,他身上由岩石的痕迹绘就一套庄严的法袍,另一只手的位置有几块叠加的巨大岩石,远远看来象是一摞书。
右边的图像是一个鹰头蛇身五爪抓地的神灵,他戴着王冠,展示着一对巨大而怪异的翅膀。在这人迹罕至的地方,有这样两个宏大的石岩雕刻,可想而知,这里的确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兴奋之下,杰迪悄然靠近了些,耳目灵敏的半精灵炽焰正全神贯注在石壁岩刻上,所以丝毫没有发觉。
大多数精灵信奉自然女神,半精灵炽焰也不例外,她虽然生长在铁炉堡,不过并未信奉矮人们的神灵锻造之神。岩刻上的两个神不是她信奉中的神明,不过这并不代表她对这两副图案一无所知,她认得这两副图像上的神明。
炽焰.崔塞特蹙起秀气的眉毛,疑惑地喃喃自语:“陵墓之神阿弩仳斯,阴间主神之一,他握有进出冥世通道的钥匙,是很有权威的冥界神灵,他的画像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还有这个鹰头人,双眼代表太阳和月亮,两条蛇扭曲在一体的身体代表着阴阳,五爪代表金木水火土五种基本元素,他是生命之神霍都拉斯。怎么会有人把生和死两个神祗供奉在一起?这太古怪了。”
要说起来,这两位神祗是光明圣教信奉的主神之下的神灵,而达吉女神在至高神的神殿可没有位子,如果这里真的是她的主神殿,她的信徒没有理由把两个上位神祗的雕像放在她的神殿门口。
“掌管生命与死亡的神祗并列与此,什么意思呢,这个洞穴是死生之门?”炽焰疑惑地自语。她的神色慢慢坚定下来:“无论如何,这是我在梦幻森林发现的最具古怪的地方,我一定要查个究竟!”
杰迪在后边已经迫不及待了,他眼看着那个半精灵少女走到河边又走回来,再走过去,仍走回来,只急的两眼喷火。
他不明白这少女在搞什么,恼怒之下,他火红的眸子盯着那美少女翘翘的屁股,恨不得冲上去扑倒她,把她活活吞掉,他可还饿着肚子呢,虚火上升,脾气怎么好得了?
又看了一阵,他才明白炽焰.崔塞特的用意。
这条河的河水具有强烈的腐蚀性,是不可能游泳过去,以半精灵炽焰纤细的身材,只要游到大半,可能就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要她一个人上山砍伐树木再拖下来做成木筏看来有相当的难度,而且炽焰丢了几块木头下去,观察了它被腐蚀的速度,这个木筏还不能做的薄了,最重要的是,不管木筏做几层,捆木筏的绳子一定会先腐蚀掉。
杰迪.萨克尔也开始凝神想起了办法,炽焰坐在石头上望着河水发愁时,他已经想到了一个主意。他悄悄奔到河水上游,借着山石的掩护藏住自已的身子,然后对着河水喷出一股冻气。
冻气迅速把河水冻结成一大块浮冰,向下游飘去,它的构成也是那种具有腐蚀性的河水,彼此并不排斥,而要把这样大的一块冰彻底融化,只能靠温热河水的融化,在这期间足以度到河水对面了。
水面上的浮冰引起了炽焰的注意,她很惊异河水里怎么会出现浮冰,不过这里的地貌十分复杂,她也不是非常了解,倒不致怀疑有人捣鬼。
眼看着那块浮冰就这么飘下去了,杰迪气的两眼冒火,要不是还不能确定这里就是达吉女神殿,他还需要借助这个森林精灵女儿之助,他早就自已踏冰过河了。
杰迪又制作了一块浮冰,还特意丢了一块石头上去,然后让它继续顺水而下。精灵到底是一种聪明的生物,炽焰眼睛一亮,已经想到了这个办法的可行性,她沿着河岸追着那块浮冰跑了几步,然后一跃而起,轻灵地落到了冰面上。
制造一股微风或者改变身边河水的轻微流向对她来说还是很容易的,炽焰踩着那块浮冰,慢慢向对岸飘去。
山脚下的岩穴从外边看又低又矮,里边却很宽阔。洞穴内潮冷阴湿,钟乳石滴滴嗒嗒的滴着水,回音袅袅显得极是幽深。
炽焰为了寻找达吉女神殿,在梦幻森林已经过了足有两个月,因此准备非常充分,她随身带着火种,这时从背囊中取出一根火把燃起,沿着洞穴向深处走去。
在她的后边,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一对灯笼似的眼球,在黑暗的洞穴中异常醒目,但她专注于前方的路,对此毫无察觉。
洞穴虽然崎岖难行,不过并没有什么岔路,这使他们节省了许多时间,走了大约一个多小时,前边感觉到有风吹过来,炽焰精神一振,连忙加快了脚步。
前方果然就是洞穴的出口,一个不大的洞口,放着白朦朦的光。由于在洞空里久了,一出山洞她便眯起了眼睛,等到适应了光线,炽焰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眼前豁然开朗,两侧是漫山遍野的绿,树木藤萝高矮相错,鸟语花香不绝于缕。
正前方,是一座高大的石坊,坊分三门,由四根三人合抱的高大石柱组成,石柱上雕刻着无数的人物纹饰,三座门十分宽敞,两边那两扇窄一些的都可以轻松地并排通过六辆战车。
门上的横梁是整块的巨石雕成,墨黑色的,重达足有百吨,横梁中间比两侧厚,在巨石的门楣上有一个三角形的叠涩券,用以减少门楣的承重力,中间镶着一块三角形的石板,上面刻着一对雄狮护柱的浮雕。
四根石柱上粗下细,高大壮观的石坊,上粗下细的石柱,再加上居高临下俯视众生的一对雄狮,透着一种庄严肃穆,给人一种很大的心理压力。
看到这样壮观的景象,炽焰满心欢喜,以整座山为画布雕绘的巨幅图案,还有这座高高耸立的石坊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如果不是一位神祗,谁有本领让人在这样的地方建造一座这样宏伟的建筑?
她抑制着强烈的心跳,慎地向前走去,这样的奇观是她难以想象的,如果人类能在这样坚苦的环境中为他信仰的神创造这样的奇迹,那么神能不能为人创造另一个奇迹呢?
石坊之后是一条长长的石阶,石阶既长又宽,由洁白的石头平整的铺就,上边干干净净就象经常有人清扫一样。当她登上高高的石阶顶端,已经有些气喘吁吁了。
这里是一个宽广的平台,已经快赶上山的高度。前方是两排二十四根立柱的神殿,神殿的大门本不需要这么多的立柱,显然这是出于美观和庄重的目的。
穿过本就没有门的立柱,后边的景色又是一变,威严的立柱群后,不是高大的殿堂,也不是宽敞平坦的广场,而是一片林子,林子里有无数棵树,有的已经枯死了,有的仍郁郁葱葱。
枯死的也不知已经死了多久,很轻很轻的风吹过,那干枯的枝条就会‘咔巴’一声折断落地,繁茂的绿叶葱葱,有的甚至结满了累累硕果。
炽焰呆住了,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在这庄严巍峨的台阶、神殿之后,居然是一片无人管理的园林。
这里的树木琳琅满目,品种之全令人目不暇接,无论是应该生长在雪山之巅的、沙滩之上的、草原之中的、还是地底火山岩旁的,全都生长在这儿。
“这里是达吉女神殿么?她到底司掌什么?为什么她的神殿里生长着这么多古怪的植物?”炽焰喃喃自语。
她是森林精灵的后代,而且从小跟着矮人伊贝克住在铁炉堡,那是原始大森林中的一座矮人城市,可她也认不全这么多的树目。
她轻轻走过去,抚摸着一株高耸入云的剑羽云杉,忽然眉头一蹙道:“奇怪,我无法与这里的树木沟通,但是它的确有灵魂,我能感觉到它很快乐,非常的快乐。为什么会这样,神殿里为什么长满了树木,难道达吉女神就是森林之神?”
她刚说完,一个声音便在她心底响起:“把我比做那头长着羊角和蹄子的半兽人吗?你们穿过梦幻森林,千辛万苦找到这里,难道不是为了见我?”
这个声音非常好听,磁性的嗓音充满梦幻,轻丽的象雨,温柔的似风,那是一种沁入心脾的天籁,叫人听了浑身舒畅,而且那声音充满了一种莫名的魅惑,无论男女听了都会心中一荡。
这个声音也很傲慢,天界神祗之一的森林之神,竟然被她称作半兽人,然而她的声音是那么优美,就连尊敬森林之神的半精灵炽焰都生不起一点怒意。
“您是达吉女神?”炽焰试探着问。
那个好听的声音慵懒地道:“是的,我是达吉。你们想达成什么样的愿望,说来听听”。
炽焰有些奇怪为什么自已只有一个人,女神却屡次说及“你们”,但她不想和女神分辨这个问题,她很恭敬地答道:“我不是来祈求女神赐予我愿望的,我只是想来见见我的父母,十二年前,我的父亲带着病危的妈妈来这里请求您的帮助,从此,他们再也没有回去过,我想见他们。”
那声音静了静,然后发出一阵既狡黠又销魂的甜笑,炽焰和隐藏在后边的魔狼杰迪.萨克尔心中都是一荡,不由自主地幻想出一位半裸的美女掩唇娇笑的模样。
她的眼波温柔如水,还透着可爱的狡黠。他们都不能幻想出这美女的具体形貌,只有轻软的霓裳、半裸的玉臂、修长浑圆的大腿,朦朦胧胧的出现在眼前,因为没有人能想象发出如此迷人笑声的女子该是如何一副模样。
那声音笑道:“好象有这么一只痴情的精灵吧,我沉睡的太久,已经记不清了。不过,这也算是一个愿望,不是么?”
炽焰想了想,承认道:“是的,准确地说,这也算是一个愿望。”
“等等,这是什么?老天!是‘神佑开天斧’!”
炽焰忽然惊叫起来,她忽然看到一株分叉的枯树,那棵树已经枯死了,粗大的树干,虬结如铁的树皮,可以想见它活的时候有着多么强大的生命力。
在这棵枯死的古树前面,就象墓碑似的立着一柄巨斧,小儿手臂般粗细的斧杆下端深深地插在泥土里,锋利的双面斧刃闪着幽蓝的光芒。
那巨斧整体都是由质地最坚硬、而且永不生锈的寒铁铸就,重量至少有两千斤,两片门板似的斧刃,让人毫不怀疑,如果有哪个魔神一般的存在举起这样的利斧,就是山都能劈的开。
斧刃上有隐隐的纹饰,闪动着魔法波动的光茫。那花纹太熟悉了,从小生长在矮人部落,和一群世上最优秀的兵器铸造专家在一起,炽焰怎么可能认不出这件传说中的神兵?
大陆千万年的历史中,各个种族都出现过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牛头人洛奇就是一位传说中的英雄,他的神佑开天战斧曾经令无数与之为敌的英雄在睡梦中发抖,他曾经用这柄巨斧屠过一条巨龙。
但是没有人知道他最后的下落,传奇英雄总会留下一个传奇的结局,很少有人躺在床上以寿终正寝做为一生的注解。
牛头人洛奇也是这样,没有人知道他最后的下落,但是他的‘神佑开天’巨斧,现在却出现在这儿。
这个发现令炽焰大惊失色,她发现身旁有一棵孤零零地只挂着几片叶子的枯细古树,树前的藤萝不知缠绕着什么,竟然原地竖起,变得象一棵绿树一样。
炽焰抢前两步,扯开那缠绕而起的绿藤,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藤萝缠绕下的是一柄魔法杖,柏伽索斯法杖。这柄法杖同样是很有名的一件神器,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回魔。
法杖大都有贮存、回复魔力的效果,还有攻击加成,这柄法杖却只有回魔一个功效。
但它之所以被称为宝物,就是因为它的回魔速度,它回复魔力的速度是一刻钟25%,这个速度使持有这柄法杖的魔法师在和同等级甚至略高于他的魔法师对战时,几乎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炽焰吃惊地念出了法杖的名字,这柄法杖的主人同样是一个脍炙人口的传奇魔法师。
达吉女神的声音带着些许不耐:“好了,好奇的女孩,不要管那些破铜废铁,说起来到底是男人沉稳一些,那个人就没有你这样大惊小怪。你们穿过树林到我近前来”。
“什么男人?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炽焰惊奇地叫起来。
达吉女神的声音有些奇怪起来:“你们不是一起来的么?哦,我感觉到了,在你的后边,还有一个来访者。算了,你不必找他,你来这里是见我的,而不是别人,关心你自已的事情吧,到我面前来”。
杰迪.萨克尔激动的一颗狼心怦怦直跳,这个达吉女神能够注意到自已的存在,而且把自已称为男人,看来自已的怀疑没错,那个月夜的奇遇真的令自已的灵魂发生的古怪的变化,所以他才越来越不适应狼族的生活。
或许达吉女神能够满足自已的愿望,让自已避免这种灵魂错位产生的苦恼。
他兴奋地向前跑去,不再掩饰自已的身影,但是前后左右四面八方,只有各种各样怪异的树木,生的、死的、高耸入云的、扭曲贴地的,林间有淡淡的雾在飘,就是不见炽焰的影子,以他的耳目之聪便,丝毫没有察觉她是什么时候消失的。
一阵风来,吹的落叶萧萧,风中还带着些沙尘,他下意识的眯起眼,再睁开时,他愕然发现,他正站在一幢高高的石塔前。
杰迪还未来的及感到惊讶,心灵中那个天籁般的女声却惊诧地叫起来:“你竟然没有入梦?”
“入梦?你说什么?”杰迪茫然四顾,树林寂寂,根本不见一个影子。
“呵呵,这很有趣”,那个令人销魂的女神格格笑起来:“原来你是一头具有人类思想灵魂的魔狼,你从哪儿来?狼的欲望你不想体会,人的欲望你还没有理解,难怪你不能受到我的感召,进入真实梦幻之旅。”
“真实梦幻之旅?那是什么?”杰迪奇怪地问。
他眼前古朴的石塔忽然消失了,眼前变成了无垠的沙漠,万里黄沙中矗立着一座壮观的金字塔。
杰迪神驰目眩,还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叹,塔身便急剧下沉,黄沙纷纷随之堕下,形成一个无比巨大的流沙坑。
他惊骇地后退了一步,一步之退,眼前已经变成了一望无垠的大海。蓝蓝的天、高高的树,沙滩上还有穿着比基尼的金发美女悠闲地漫步。
他能感觉到海风吹在脸上,海浪拍击的潮水声,还有展翅飞过的海鸥发出的叫声,随即画面再变,眼前是巨龙般的万里长城,还有那摩肩接踵的人流
女神悠然道:“这一切,都源自你的意识,和真实世界并没有两样。这些风景很美,充满我不熟悉的异国情调,然而这些意识似乎也是强行植入你的灵魂的,你还没有完全融合变为已有,所以你不能产生共鸣,进入它的幻境。”
“你是我见过的所有生物,最奇怪的一头狼,你要实现什么愿望?”
杰迪急忙用意识回答:“我想做人,做一个男人。我想体会人类的感情,我不喜欢现在的生活,我不想再四肢着地的行走”。
女神沉默了,他的面前变成了一座巨大的瀑布,瀑布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水雾蒸腾,天空有一轮绚丽的彩虹。
“你还在那里吗?”杰迪不由自主地发问,脚步向前迈了一下却又马上挪了回来,尽管他知道面前翻腾的泉水只是一副幻像,但是如果走上前,他毫不怀疑会真的跌下去,跌进湖水并且呛水,这位女神以神力产生的幻像给人的感觉完全和真的一样。
“这是一个无法解决的怪圈,只有深刻领会并且热爱着你的生活的生物,才能在我的梦境中产生共鸣,把他的意识融合进去。而你没有这样的经历,所以你无法入梦。你是千万年来,我碰到的头一个没有办法让你入梦的灵魂。
除非你已经理解并且习惯你要的生活。然而问题就在这,你的梦想是做人,可你只有已经做了人,理解了人类的全部感情,你才能入梦。然而如果你已经实现了这一梦想,又何必入梦?你明白了么?”
杰迪.萨克尔王听的晕头转向,事实上他根本不明白,难道神说话都是这么的莫测高深吗?
另一片林地中,炽焰站在一棵苍翠欲滴的树下,已是潸然泪下:“父亲,难道这就是你的选择?化身成灵魂之树,在你的意识中营造一个你想要的世界,同你的妻子和你的女儿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可是那终究是梦幻啊,你的女儿就在你的面前,她正伤心欲绝,你知道吗?”
炽焰轻轻捶打着树干,一时泪如雨下:“达吉女神,你能满足来访者的任何愿望,但是这愿望的实现,却只是存在于梦幻之中?”
“是的,其实愿望岂不就是梦幻?在梦幻里,你可以摆脱任何失望、悲伤,永远快乐地活着;在梦幻里,你可以随心所欲,达成你的任何目标。”
“然而事实没有任何改变”,炽焰悲愤地打断女神的话:“母亲还是死了,我还在这里,父亲的梦境中不过是镜花水月,那是自欺欺人的虚幻!”
女神笑起来:“为什么认为那是虚幻的?生命应该以什么方式存在才是真实的?梦因短暂而被称为虚幻,可是如果你的梦境比现实更漫长,现实世界只用来维持生命,你的一切情感交流皆在梦中,这个梦贯穿你生命的始终,那么梦是你的人生,还是现实是你的人生?”
炽焰一阵迷惘。
庄子在他的梦里变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在它的梦里变成了庄子,身在局中的人恐怕永远不能做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然而如果蝴蝶之梦更漫长,那么其实谁才是更真实的?庄子,还是蝴蝶?
女神继续道:“我,达吉,是梦幻之神。我的神力,可以创造完全真实的梦幻之境。现实世界里肉体的磨难和追求,无论是美食,女人,尊荣,权力,一切的拥有,最终是体现于你心灵的愉悦和满足,在梦幻之境你能达到同样的结果,殊途同归,有何不可?你又怎么知道你现在所处的世界,就不是创世神的一个梦呢?”
这番话,她让杰迪同样听到了。方才女神抽取狼王杰迪的意识,在他面前演化出的异界景象,使他迅速融合了更多的人类记忆,越来越具有人类思维的他冲口而出,说出了一句不知所谓的诗:“梦里不知身是客。”
女神道:“不错,可什么才是梦呢?如果这个客永久地住下来,并且主导那里的一切,那么他是不是反客为主了呢?在现实中,你们找不到自已的定位。我,就是在幻境中为迷途的人寻找他需要的位置。对现实来说,我是梦幻之神,对梦幻来说,我就是创世之神。”
炽焰面前那棵挺拔高大的树木,树叶繁茂,苍翠欲滴,不时的,那枝叶无风而动,轻轻地摇摆,不需要展开森林精灵的天赋,她就能感知到父亲变成的这棵灵魂之树很快乐,那摆动似乎就是它在发笑。
女神对炽焰道:“看你的左边,那是一个独眼巨人,一个独眼巨人族的英雄,可他后来被人打败了,从此一蹶不振,他的生命从此只有屈辱和悲伤。他找到了我,化成了一棵树,从现实世界中汲取维持生命的养分,意识却从此沉浸在他的梦里面。”
杰迪也听到了,他转目望去,四下里活的或死的树木无穷无尽,千万年来,有多少人曾经找到这儿来,心甘情愿地变成一棵树、一个活死人?这些怪异的树,都是各个种族的生命所化成的?他有点毛骨悚然。
女神说:“在他的意识之海里,他完全复制了这个世界。唯一不同的是,他在那里再也没有失败过。
他在这儿已经有八十年了,一直生活的很快乐。我上一次醒来时,他已经统治了全世界,我刚刚又同他接触了一下,他现在正忙着挑战创世神。或许下一次他已经称雄异世界了。你觉的可笑么?
可是在他的梦里,那就是真的,完全同现实一样真实的感觉,而且直到他的生命终结,永不破灭。这里的每一棵树,都是一个杰出的生命化成,人类、巨人、矮人、精灵。
如果你能客观地看待我为他们创造的意识世界,那么你绝不会再把它定义成梦境,那是另一种生命形式”。
“你想不想体会这种感觉?完全真实的世界,你的父母和你想见的一切人,都会在里边出现,按照你的意志走向结局,不过过程你不能预测,这样才时刻充满新奇的感受。如果你需要,我同样可以满足你”,女神发出了她的诱惑。
“不!我只要想到生命的本体变成了一棵根须扎进泥土的大树,我就不寒而慄”,炽焰无力地靠在树下,喃喃低语。“接受一种新的生命形式,换来永久的快乐,有什么不好?”女神也无奈地叹息。
“您呢,女神,您是活在自已的梦里,还是活在这个现实世界上?”
达吉女神沉默了,许久才幽幽地道:“我宁愿入梦,可我无法入梦。我只能为别人织就梦的衣裳,而我自已无法穿上它”。
炽焰冷笑:“于是您慷慨地用您的神力把一个个人变成不言不动的树木,藉由他们的梦来排遣你的寂寞?”
“是的”,女神坦率地道:“在世人眼中,神是无所不能的,事实上,有许多事情是神也没有办法办到,悲伤或者寂寞。我有永恒的生命,但是永恒就意味着约束和受限,生命的无限延续何尝不是无奈?”
炽焰摇摇头,抱着父亲的躯干陷入了自已的悲伤之中。
女神的意识又转向了杰迪,用很无奈的语气道:“我该拿你怎么办呢?我想赐予那个女孩美妙的极乐梦境,可她不需要。你迫切地需要我的帮助,而我却没办法让你入梦”。
杰迪暗想:“我只是想要做人而已,就算我能入梦,我也不会进去。如果要意淫,那我继续站在‘高高的山岗上’望月就行了,何必来找神呢?”
“不过,我可以尝试从另一个角度来帮你”,达吉女神淡淡地道:“这世上能令你彻底改变的,唯有至高神。他是唯一能够创造生命的神,能创造生命自然也能改变生命。可惜他不会听取你的呼唤。看看你脚下的那只蚂蚁,你会关注它的命运么?”
“除了至高神,还有一个名叫泰伊的神祗”,幽幽的叹息就象吹过林梢的风:“虽然他不能创造生命,但是却已掌握了改造生命的法则。他曾经用鲁吐斯花和死寂之海最深处的魔芋,以神力合成一具完美的身躯,并把他一个战死伙伴的灵魂转移进去,使之重新复活”。
女神的声音有些怅然,过了许久,她才叹息一声道:“可惜,已经太久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了。不过,好在你是一头魔兽,按照创世之神制订的法则,魔兽进阶到九级可以幻化成人形。我有一件神器可以强行提升你的魔力,使你具备九阶魔兽的幻化能力”。
达吉感伤地抚摸着那件寄存在她的意识之海里,已经陪伴了她上万年的神器,那是泰伊送给她的礼物,她幽幽叹息一声,说道:“这件东西已经陪伴了我很多很多年,我本来不会把它送给任何人。”
“可是,创世神能做的,我也想做到!更重要的是,我在你的身上,感应到一股微弱的波动,那气息象极了他,象极了伟大的泰伊。我知道这不可能,你不可能和他有任何瓜葛,可这还是令我感到亲切,所以我把它送给你”。
杰迪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他没想到居然如愿以偿,真的可以从此做人了,他激动的语无伦次地道:“我不知该如何表达我的谢意,我愿意为女神做任何事。”
“不需要做什么,我只要你答应我,做我的神使,今后见到我的信徒们,能够给他们一些帮助,壮大他们势力。必要时,你也可以得到他们的帮助”。
“好,只要女神达成我的愿望,我愿意为您做任何事”。
女神微笑道:“承喏永远不要过于慷慨。任何一个神都喜欢狂热的信徒,但是能够放心予以重任的,永远是那些保持理性、不盲目追随的人。”
她停了停,继续说道:“这件神器是一条项链,叫‘泰伊之心’,它本来具有的功能你不需要知道。因为一旦它用来全天候维持你的人体形态,也就没办法实现其它的功能了。
你需要注意的是,第一,不能把它摘下来,否则你仍会蜕变成魔狼。第二,这条项链在月圆之夜会变的极不稳定,可能会干扰到你的情绪,每逢月圆之夜,你要千万小心。”
“您说的极不稳定是指?”
女神解释道:“月圆之夜,‘泰伊之心’会受到满月的影响,产生强裂波动影响佩戴者的情绪,也许会令你嗜杀成性,也许会令你情欲陡升,又或者令你出现部分魔狼的特征,比如毛发、利爪或者獠牙。总之,月圆之夜,你要尽量保持清醒、平静,最好不要在人前露面。
还有,这件神器非常古老,这个世界很可能已经不再有人认得它,但是很难说那些传承久远的教派,比如光明圣教的法典中会不会仍有它的记载,所以你要随身配戴,轻易不可示人,以免给自已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是!”杰迪把女神的吩咐牢牢记在心里。
杰迪的面前出现了一个个连续不断的光环,一直延伸到无尽的虚无之中,光环中央一个晶莹剔透的轮廊渐渐成形,幻化成一条项链的模样。项链是浅银色的,上面有一个蓝色的挂坠,很美丽的水滴形,做为一件神器来说,它的式样很质朴。
其实就象光明圣教供奉的那只木制圣杯一样,上古时代的神器受到当时审美观点的影响,而且也更加注重实效,很少有美伦美奂的效果,这同后世极尽奢华与雕饰的造物风格截然不同。
“它是由能量构成的?”,杰迪盯着那只仍在凝结,实质化越来越清晰的项链,心中有些困惑。
女神淡淡地道:“上品神器,会用凡铁铸就吗?”
‘泰伊之心’凝结成形了,一条银光闪闪的链子,一粒水滴形湛蓝色的宝石坠子,项链静静地悬于空中,有种氤氲迷离的气息笼罩着它,如梦似幻。
杰迪难抑心中激动,他慢慢走近那条静静悬于空中的项链,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将头套了进去,神情庄重的就象那个在林中被授勋的骑士艾格。
静止在空中的项链落下来,挂在他的胸前,项链从水滴型链坠开始发亮,然后通体散发出月白色的光芒,最后迅速流遍了他的全身,将他全身都笼罩在一团不断收缩膨胀的乳白色光环里,就象一轮皎洁的满月。
光团中,魔狼头骨隆起,颌骨缩回,肌肉扭曲,浑身的骨骼都在变异,杰迪痛的浑身抽搐,目眦欲裂。
“忍耐些吧,第一次总会有些痛的”,女神的安慰非常无力。
“呜~~~~嗷~~~~~”,杰迪再也难以忍受这种无法忍受的折磨,他猛地扬起头来,呲着獠牙仰天长啸。嚎叫声充满无法言喻的痛苦,凄厉的惨叫传遍千山万壑,惨叫声渐渐变了音,狼嗥最后变成了一个男人的痛呼。
然后,杰迪忽然发现自已看东西的视角比方才高多了。
林中站着一个蓝发的裸体男子。宽阔、饱满的肩膀,强壮的手臂,健硕的胸部,六块腹肌充满粗犷和野性的力量。宽广的后背、线条优美而精致的臀部、还有岩石般坚硬的大腿,但是整个身体又是那般的协条,充满流畅的雄性力量。
杰迪愕然打量着自已的身体,心里充满不敢置信地狂喜:“作狼是狼王,作人是帅哥,唷嗬,生子当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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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焰痴痴地抚摸着那株郁郁葱葱的古树,古树的旁边,是一座坟墓,那里面埋葬着的是她的母亲。
精灵的生命是十分漫长的,父亲还有上千年的寿命,他将一直留在这儿,根系深植尘土,在他自已制造的世界里,继续走完他的人生,实现一家人的团聚和快乐的永恒。
然而,自已还有自已的人生路要走,就象父母即便健在,她终有一天也要长大成人,离开她的家一样,说起来,似乎父亲的选择才是永恒。
“你是不是觉的很可悲?但是他们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么或许在他们的世界中,真的过的很快乐,只是我们不能理解罢了。”一个男人轻轻走过来规劝着。头一回用人的语言发音,竟然如此顺利,杰迪不由心中暗喜,可是仍是一脸沉痛真诚的表情。
炽焰抬头,看到一个打着赤膊的武士站在她的面前。这个武士一头蓝色的长发,深邃的眼神、挺直的鼻梁,英俊的五官充满了阳刚之美。那两条健硕结实的手臂,叫人丝毫不会怀疑他能轻易的拗断钢铁,当然,相信那也会是非常舒适和安全的怀抱。
他的衣服很普通,甚至非常陈旧,但是却很帅气。
炽焰站了起来:“你就是女神说过的那位”。
“是的,我就是杰迪.萨克尔”,蓝发青年露出温和的笑意。
他这身行当是女神给他的,女神要从已经自然死亡的灵魂之树上扒下一件衣服来还是很容易的。
半精灵炽焰得到的神谕是:在她离开之前,将有一个叫杰迪的年轻人和她一起离去,这个人从小就住在神殿,是虔诚的信徒奉献给神的侍者。他将作为女神的信使行走于人间,女神要求炽焰带他出去,并且尽可能地给他提供一些帮助和方便。
炽焰擦擦泪水,向眼前这个高大威武的蓝发武士礼貌地伸出了她柔软的小手:“你好,我叫炽焰,炽焰.崔塞特,我将陪伴您赶到诺曼公国的巴蒂斯特城”。
魔兽草原西部狼族之王、魔兽世界的游侠杰迪.萨克尔现在变成了达吉神教的神使。这个新的身份,带给他许多新奇的感觉,尽管也有些迷惘。
一个人的定位,不是他披上一张人皮,就能确定的。当他是一匹狼时,他费尽心机要变成人,当他如愿以偿变成了人,却不知该往何处去,该做些什么。
他没有家庭的责任、没有事业的追求、没有爱情的缠绕,无悲又无喜。他没有什么可牵挂的人,也没有什么人牵挂着他,在人类的世界里,他是完全孤独的存在。
每个活着的都有他的使命。马丁想着复国,海伦和莉娅公主想着帮助他的兄弟,河马似的肖恩尽力做好一个忠诚的总管,艾格履行着一个骑士的职责,就连悠游自在、看起来最没有追求的半精灵炽焰,这些年也一直忙着找寻生身父母。
现在心愿已了,她将在履行带着马丁一家人离开梦幻森林并护送杰迪赶住巴蒂斯特城后周游世界,每个人都有既定的目标,过的那么充实,自已的路在何方呢?不管怎么说,他觉的这样的生活,远比做一头狼要有意思的多,哪怕是一头狼王。
人类的感情太复杂了,简单的举止和对话都有着很深刻的含义,绝不是仅凭武力就能解决一切的,他喜欢这样的挑战。
小镇的邮车载着满心欢喜地要到人类世界冒险的杰迪,穿过黎明峡谷,经过风光如画的翡翠平原,在蒙特卡布尼城歇了一天,然后继续前进,离巴蒂斯特城越来越近了。
一路上,他们听到最多的就是有关克罗亚王国已经被布坦尼公国灭亡的消息。这件事在泰格尔帝国内部已经掀起了轩然大波。
在这个大陆上,有三大帝国,西方邻近魔兽草原的罗斯帝国,北方领近兽人大王国的索伦帝国,以及占据了中央和南方的泰戈尔帝国。泰戈尔帝国传承千年,是最古老的帝国,帝国内部有大大小小的王国公国。千百年来,王国公国之间发生过的冲突数不胜数,但是公然灭亡一个国家还是第一次。
所有的王国公国都是由泰格尔皇室颁封的,公然的吞并,直接挑战的就是皇室的权威,几乎每一个小民听说这消息后都大叫布坦尼疯了,宣称这位大公要在女皇愤怒的火焰中被烧成灰烬。
然而女皇的愤怒迟迟没有到来,布坦尼敢这样做,背后不知有多少股复杂的政治势力在促动,又岂是布坦尼在侵略这个表象上的东西那么简单?
所谓合久必分,这个帝国实在是太古老了,许多势力渐强的诸侯都渐渐有了野心。而刚刚登基两年的特蕾西女皇为了维护政权的统治,又做了许多限制贵族权利的改革,各种潜势力蠢蠢欲动,牵一发而动全局,女皇岂会轻率下令。
这一来,试探出帝国反应的各王国公国伯国开始跃跃欲试起来,政治结盟、拉帮结派、贮藏粮草、采办军火,无论是否具有政治野心,哪怕仅仅为了自保,各个王国都开始行动起来。当普通百姓为帝国的反应感到莫名其妙的时候,各股势力所拥有的战争机器正在紧锣密鼓地武装着,硝烟味儿已经让一些嗅觉灵敏的人感到不安了。
综合分析了搜集到的各种消息之后,急功近利的马丁仍然属意同诺曼大公接洽,诺曼公国与布坦尼公国和克罗亚三国接邻,布坦尼夺取了克罗亚,已经从水陆两面对诺曼公国形成包围之势,现在的诺曼公国可以说和克罗亚王国是同仇敌忾。
海伦却不甚信任诺曼大公,这个贵族的名声比起消灭了克罗亚王国的雄狮布坦尼更恶劣,然而现在帝国不肯出面,恐怕短时间内肯为克罗亚王国出头的只有这个诺曼公国,她只得勉强同意和诺曼大公进行接触。
巴蒂斯特终于到了。同大部分国土孤悬海外的袖珍王国克罗亚不同,诺曼公国的君主尽管爵位低于普里赫尔,但是无论国土面积还是国家综合实力都远胜于克罗亚王国。
美丽的巴蒂斯特城,就象童话世界中的一座古堡,这里是诺曼公国最重要的政治、文化与经济中心。高大的建筑栉比鳞次,钟楼、桥梁、市集、广场和教堂,处处透露着古老而典雅气息。
驶进高大巍峨的凯旋门,便是最繁华热闹的一条大道,这条笔直的大道通向金顶区,那里是诺曼都城的经济中心,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财富集中在那里,那里汇集着腰缠万贯的成功商人,信誉卓著的金匠银行家、运输、制造、采矿业的大亨们,以及诺曼公国的证券交易中心,
“嘿!到了,少爷、小姐们”,老邮差唐纳德快活地跳下马车,这一趟公差,顺路搭上了这几个年轻人,使他赚到了四个金币,这对他来说可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少爷,小姐,你要买债券吗?我这儿有艾尔维斯皮货行、基诺运输行的优质债券,到期您能得到优厚的回报,当然,您还能随时变现,证券交易中心里每个识货的人士都会乐于从您手中购买它的”,一个小伙子挎着篮子凑了上来,篮子里边堆着一摞印刷的花花绿绿的债券。
车上这几个年轻人衣着并不昂贵,可是整天混迹在金顶区的经济人们眼力非同小可,这些人的举止和气质都告诉这个年轻人,他们是贵族。
“去去去,走远些,这些远方的客人刚刚来到巴蒂斯特,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呢,可没功夫光顾你的生意”,老邮差毫不客气地拎起那小伙子的衣领,把他丢到一边去。
“少爷们如果对购买诺曼各商行、公司的股票、债券有兴趣,请来找我,我叫巴托,这里的人都认识我!”少年依然不屈不挠地高喊。
老邮差唐纳德苦笑着摇头道:“这里的人对财富的热情就象疯子一样。不过这也怪不得他们,的确有些一文不名的家伙,在这里投机变成了人上人,富甲天下、权倾一方。这里是让人实现梦想的地方”。
马丁对炽焰的慷慨援助致以了诚挚的感谢,然后一家人先找旅馆歇息去了。目送他们的马车消失在人流中,杰迪转向炽焰,和气地道:“还要麻烦你,其实我自已问问路,也可以找到那地方的”。
炽焰微笑道:“没有关系,我为了追寻父亲的下落,特意找过那里,可是尽管我在巴蒂斯特有朋友,在他的帮助下,也足足耗费了半个月的时间才找到了达吉神殿的所在。如果让你自已去找,恐怕要多费一番周折呢”。
杰迪一听,对达吉神殿的心理预期顿时差了许多,那些坚硬冰冷的金币,比达吉女神的梦幻神力更具诱惑,看来达吉女神在金钱至上的巴蒂斯特没有什么市场。
达吉女神的神殿在城东雨果巷,神殿并不大,据说是由于女神一向疏于教务。其实达吉女神是一位古老的神灵,她的信徒还是很多的,但是大多集中在乡镇、农村,象巴蒂斯特这样的大都市,最具影响力的还是西方的光明圣教。”
这些宗教的排他性非常强,任何一个宗教一旦确立了它的领袖地位,信徒们就会排挤打压其他的教派。这座城市以前还有许多其他神祗的信徒创立的宗教,不过光明圣教取得绝对地位后,它们都被驱散了,达吉女神教由于影响比较小,而且信徒主要集中在乡下,所以没有受到打击。成为巴蒂斯特城中除了光明圣教,唯一存在的异神教派。
马车驶出繁华的金顶区,拐上一条宽敞的大道,一路上,高低错落的建筑群气势恢宏,十分壮观。带拱顶的走道、半圆拱和凸出式的建筑,街心的光明圣教的天使纪念石柱和雕塑。然后,马车渐渐进入低矮破旧的贫穷建筑区。
这个时代的大城市,一旦缺乏有效的管理,贫民区的环境是难以想象的肮脏,生性好洁的半精灵女孩炽焰尽管已经来过,还是蹙起了动人的双眉,尽量屏住呼吸,杰迪也捏住了他的鼻子。
街道上散发着粪便的臭气,屋角墙根散发着尿臭,古老木屋木材腐朽挥发的气味和老鼠腐烂的怪味。偶尔经过狭窄的小道,居民家后厨房开着窗子,一股烂菜和羊油的恶心味弥漫不散。
到了这里,马车已经不能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前行了,两个人下车步行前进,小规模的制革厂里散发出浸泡毛皮和柯性碱的气味,露天的屠宰场则满地血水,两人一经过,便从地上飞起无数只苍蝇。
“神的使者?”杰迪忽然觉的如果这样做人,那还不如做一匹狼来的逍遥自在。他硬着头皮跟在炽焰后面,前边更臭了,前边狭窄的小巷子里出现了一个菜市场,烂菜叶和不知名的垃圾根本没有人清理,鱼摊上的腥臭味让人的鼻子都麻木了。肮脏的小孩和不修边幅的成年人,在菜市场里挤来挤去。
炽焰站住脚,望着人群发愣:“我上次来时还没有这个集市,现在路更难走了”。
杰迪苦笑道:“我真的很佩服你,精灵爱美、好洁,而你能有勇气找到这个地方来。”
“为了找寻父母的下落,就算是地狱我也要去。”
炽焰说道,瞟了眼杰迪,淡淡地道:“不要鄙视他们,他们并不想要这样的生活,他们只是不得不这样生存。每个贵族都觉得他们多余活着,可正是他们缴纳税赋养活那些人上人”。
杰迪听了若有所思,他正在努力消化这番话,炽焰说道:“好了,我们挤过去吧,这条小巷尽头就是女神殿,我上次来时,只有一位先生住在那儿,偶尔会有些穷人前去祈祷,不过现在这时辰,大家正忙于生计,恐怕不一定有人”。
两个人费尽周折,终于从人群中走了出去,最后来到那条死胡同的尽头。
“就是这里了”,炽焰如释重负地指着前边一幢破破烂烂的房子““那里,就是贵教长老的住处,同时也是这座城市中达吉神殿的唯一所在地”。
杰迪目光呆滞地看着眼前狭长巷子里堵头的破房子,塌了一半的院墙,露出一角房梁的屋子,窗户没有玻璃、没有窗框,用一些大小不一的石头垒在那儿堵住了。门框歪歪斜斜,即便锁上,那缝隙也能钻进一个半大孩子去。
就在这时,门开了,一个人踩着太空步从里边飘了出来。这人看样子还不到三十岁,两只深陷的眼窝、一颗酒糟鼻子,嘴里的牙齿差不多都在,头顶还有一点头发,衣服闪着金光,不知是什么肉食留下的油渍,老远就喷过来一股难闻的酒气。
这个人就是巴蒂斯特城达吉神殿唯一的长老杜维,除了花柳病、心绞痛、酒精中毒和轻度肺结核之外,基本上他没有任何疾病,是一个很健康的年轻人。
半精灵炽焰微笑着向眼前的酒鬼打招呼:“杜维长老,我们又见面了,今天你又喝醉了”。
“嗯哦!是你呀,我记得你”,杜维睁着一双朦胧的醉眼,认出了眼前这人就是曾经为了打听消息慷慨地付出两枚金币的那个主顾,他和气地笑起来:“当然,酒精可是个好东西。”
杰迪厌恶地蹙起眉:“你就是达吉神教的长老?你总是喝的烂醉如泥吗?”
杜维舞着醉拳傻笑起来:“当然,嗝儿,喝喝醉了好啊,喝醉了,我就会感觉到,整个世界都已被我踩在脚下!啊!那是多么幸福的感觉!”
他抓住杰迪的胳脯,喷着满嘴酒气道:“好了,现在告诉我,你要打听什么消息?不要小看我,三教九流的消息,我知道很多。”
他凑近杰迪的耳朵,口味立刻变得和龙息一样恐怖,杰迪紧紧闭住了嘴,连一丝呼吸都不敢有。
“真正的消息永远只存在于社会的最上层和最下层,就象一个纺缍,那中间的普通市民,才是最愚蠢无知的一群羊羔。呃你要打听什么?”
“我叫杰迪,杰迪.萨克尔,你听说过我的名字吗?”杰迪只用出气音,飞快地说了一遍。
杜维一怔,踉跄着退了一步,伸手在没剩下几根毛的头顶虚抓了一下,好象拿下一顶礼帽,然后很‘优雅’地微施一礼:“您好,杰迪先生,很高兴见到你,请问我可以为您提供什么服务。”
他咧开嘴笑起来:“除了卖屁股,我什么都可以做”,然后脸色一整,很神圣地道:“我可是个正经人”。
兰迪和炽焰同时蹙了蹙眉,兰迪惊奇地问道:“你根本没有听过我的名字?”
杜维一呆,失声叫了起来:“我的女神,难道你是雨果巷新上任的税务官?我可是个无业游民呀,大人”。
杰迪怔了怔,试探着问道:“做为侍奉女神的长老,难道你没有收到过女神的神谕?”
杜维挺起了胸,非常气愤地道:“这怎么可能,记的我小的时候,曾经跟着我的爸爸,一起见识过伟大的女神下达谕旨”。
“那么最近呢?”
“最近当然没有。你要知道,女神很忙。还有,几十年的时光,在神的世界里,不过就是那么一刹那。神如果频频在人间出现,那还是神么?”
杰迪眼里闪过一丝魔狈一样狡猾的目光,他大大地松了口气,愉快地笑道:“很好,其实我没有什么事情,只是路过这里。你没有听过我的名字,那是很正常的。现在,再见!”
在杜维长老疑惑的目光中,杰迪转身向巷外走去。
炽焰瞟了他一眼,说道:“你不准备接管这里,重振达吉神教么?你是神的使者。”
杰迪沉吟了一下,为自已的逃避想出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这里的环境是多么恶劣你也看到了。我留在这里,只不过让雨果巷再多一个酒鬼罢了。我是神使,我当然想拯救他们,但是要救人、先救已,我不应该把根扎在这儿。”
炽焰想了想,同意了他的说法:“那么,你现在打算什么办呢?”
“我想找份工作,在巴蒂斯特住下来,象一个普通市民那样生活,直到听见女神对我的呼唤”,杰迪觉的自已已经有点神棍的潜质了。
要知道,他可是融合了一个人类和一头魔狼的智慧,又同形形色色的魔兽打交道,积累了相当多的处世之道才磨炼出来的,这句话十分圆滑,颇有点历经红尘的苦行僧味道。
美丽的半精灵少女认真地看着他,那双翠绿的眸子紧盯了半晌,忽然说道:“杰迪先生,如果你不介意,也许我可以为你介绍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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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杰迪.萨克尔走后,从他身上感应到一抹若有若无的故人气味的达吉女神就陷入了漫长的回忆当中。她的生命太悠久了,经历的事情也太多,要一一回忆起来自然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所以直到这一刻才从回忆中醒来,想起还没有对自已的信徒下达神谕。
达吉神教所有的祭坛上在这一刻都自动燃起了圣火,一团柔和美丽的光,有关神使杰迪奉神谕整合壮大整个神教的命令传达了下来。刚刚打了酒赶回自已蜗居,立即便收到神谕的杜维象疯了一样跑出巷子,可是杰迪已经踪影全无。
杰迪跟着炽焰回到金顶区,在金顶区不远的富人区停了下来。这里有享有盛誉的商店,有金匠、细木匠、最优秀的假发制造者和皮包匠、最精美的妇女内衣和袜子的生产者、鞋子贴达制造者、马靴商人、绣肩章者和香水商人。
曾经提着篮子卖债券,并且最终成为金融大亨的那些神话人物大多住在这附近,炽焰找到的那个人是一个金匠,叫德瓦尔.瓦伦蒂诺,曾经是矮人伊贝克的学徒。
他学到了矮人精湛的锻造工艺,并用它打造金饰,从而得到了贵族们的喜爱,最终成了金顶区颇有名气的一个金匠。在这里,金匠是很受尊重的一个职业,因为他还兼具银行家的职能。
这项业务的开展大概有百余年了,最初是由帝京开始的。一个成功的金匠,人们交给他用来打造金饰的黄金是很多的,他自已也要采购一些黄金备用,因此他需要有一个坚固的、令出色的盗贼也无法窃取的地下金库,这样,便有许多来往的商人为了安全,把大笔的黄金也托给他们保管。并付出一笔不菲的保管费。
而金匠则需出具独家标记的收据,以便这些主顾们能够持着收据来领取黄金。渐渐的,商人们、甚至贵族们也在他们之间产生交易的时候,懒的去金匠那里提取黄金了,而是直接把收据转让给对方,由于这些成名金匠的信誉,这些收据就和黄金实物一样具有支付力,这样,金匠就等于变相的在发行货币了。
聪明的金匠发现了这个现象,他们在匡算出一个合理的备付金之后,开始超出黄金储量印发一些没有实际黄金支持的收据让急于用钱的人凭以支付,到期还本付息。这样他们就成了银行家。
不过现在这些黄金银行家的势力范围大多还只限于一城一地,在认可他的名声和信誉的市民范围内才能流通,但这足以让他们成为人上人了。
半精灵少女把他介绍给德瓦尔师兄后就匆匆离开了,因为德瓦尔告诉她,伊贝克老师在她溜走后非常担心,现在正满世界的找她。
杰迪.萨克尔则留下来,成了德瓦尔金铺的一个学徒,一个月30枚银币的薪水。30枚银币的薪水在金匠行业里不算高,不过德瓦尔是个中规中矩的商人,他不会因为这人是炽焰介绍来的,就付给他与他的贡献不符的酬劳。
在德瓦尔的信条里,一个不劳而获或者依靠他人怜悯而生存的男人是可耻的。
杰迪住到了德瓦尔家后院的阁楼里,德瓦尔的店面并不是很大,不过后边的院子不小,一条狭窄的里弄,左边是护卫森严的会计处、加工处和金库,右边是德瓦尔一家人的住处。
后边有一处大杂院,通过侧门和僻静的后巷相连,院子里是一个放杂物的仓库,很古老很陈旧的一幢木屋,一层堆放着乱七八糟的破烂,地下楼则是半人兽老虎克瑞斯和它老婆的住处。这里的金匠商人经常会养些半人兽看家护院,它们忠诚度高,而要薪酬要求的也不多。
半人兽克瑞斯是一头毛色金黄的猛虎,是兽人和野兽的后代,具备比较简单的智慧,而且会直立行走,还会吸烟斗,它说人话是一种很深沉的男中音。它的老婆,则是真正的野兽,一头母老虎。
两只老虎很畏惧杰迪,虽然他被神力强行幻化成了人形,但他毕竟是一匹凶悍的魔兽,他身上有令普通野兽极其畏惧的气息。
他的阁楼很小,从中隔断成两半后就更狭隘了,只能放下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墙边则堆着随时会倒下来的盒子,不过收拾干净后总算看起来象个小窝了。
尤其是这里的阳光非常充足,推开窗子,趴在那儿向外边望去,尖的圆的屋顶掩映着金碧辉煌的建筑,异国格调的韵味让人非常着迷。刚到人类社会的杰迪还没有品尝过更富有的生活,现在的一切比起他曾经的草窝洞穴已经强了千百倍,所以他非常满足。
正式成为德瓦尔金匠铺学徒的杰迪,还浑然不知达吉神教在巴蒂斯特城内有限的一点人力已经全部被调动了起来,正在到处寻找他这个据说是受到女神亲自教诲、能够改变神教现状的神使下落。
当学徒要干的杂物许多,没有人知道一个学徒有哪一方面的天赋,因此算帐、冶炼、雕刻包括倒马桶,所有的工作都要做。德瓦尔曾经想看在炽焰的面上,想调他去担任为重要客户调运黄金的保安,这项工作很简单,而且比较体面。
不过已经融合了人类智慧的杰迪深知,任何一个社会,只要它有文明,那么站在社会最顶端的人永远是脑力劳动者,他可不愿意为了一时的安逸,终生从事这么没有前途的职业。“吃的苦中苦,方成人上人”,他对德瓦尔如是说。
德瓦尔很欣赏这句富有哲理的话,于是安排他从事黄金冶炼、铸造、打模工作并且学习黄金券的记帐工作,这是比较有前途的,照这么发展下去,有一天他可能成为一个不错的黄金工匠或者会计。如果运气好,几十年后他甚至可能自已开个铺子。
可是那个酒后的夜晚,他遇到了打开他第二道命运之门的女人
买卖黄金和贷款的客户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他们有时会谈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债券,杰迪也在一旁听听,这个世界的证券交易刚具雏形,魔狼杰迪融合的那个异界灵魂的知识,要理解这么简单的交易方式非常容易。
他的审美观点、生活方式也渐趋人性化。他还学习文字,能够熟练掌握大陆通用语的他,要学习写字方法还是很容易的,一个多月后,一些常用字和简单用语他已经可以用文字来表达了。
这段时间,出于关心他还打听过马丁王子和海伦公主他们的情况,在丛林中的那些日子,他们之间建立了相当不错的友情。
逃亡在外的英俊王子和美貌动人的公主殿下,这故事前些日子挺引人注目的,街头巷尾都在传说他们的故事。诺曼大公对他们很好,宴会一直不断,公然的庇护,显然是在向布坦尼公国表明他们的政治态度。
海伦公主和莉娅公主成了社交界的名媛,来店里的客人议论最多的就是她们。一大一小两个美女抢尽了诺曼公国上流社会名媛们的风采,姐妹二人优雅的谈吐、超卓的气质还有那惊人的美貌,带给这些贵妇人的是深深的嫉妒,这有如天上星辰般迷人的两个女人,把她们都比了下去,相形之下,她们就象是一堆瓦砾。
贵族少年们也热衷于举着鲜花和美酒恭维这对姐妹,尤其是象成熟的桃子似的姐姐海伦,贵妇们又妒又恨,她们不惜用最恶毒的猜测、最优雅的语言,编造最受欢迎的海伦公主是如何淫荡的谣言,并且言之凿凿地说她的情人包括一个半兽人和一匹马。
这样的流言也经由那些客户传了过来,他们很喜欢讨论这些风花雪月。一谈起性,所有的男人都和公狗差不多,杰迪虽然也喜欢美女,不过却很厌恶他们如此议论自已非常喜欢的人。
每当这些男人站在一块,眉飞色舞地讨论两位公主那些子虚乌有的风流韵事,杰迪就皱着眉离开,拿起抹布擦拭那古老的柜台,一边听着他们的胡言乱语,一边分析了解这些人类的心理。德瓦尔先生冷眼旁观,深感这个青年是个成熟稳重的汉子,对他愈加青睐。
这天夜晚,杰迪和巴托在他的阁楼上聊天。巴托就是他刚刚来到巴蒂斯特时,在街上遇到的推销债券的那个青年,这个青年的梦想是有朝一日能够成为金顶区举足轻重的金融大亨。
由于有成功的先例,巴托乐观地觉的那一天并不遥远,说不定哪一天早晨,机遇就会落在他的头上。杰迪喜欢他的这种冒险精神,所以他们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
杰迪如愿以偿地重新做人了,是因为被融合的异界人类灵魂影响,他不满足于原来魔兽仅仅为了生存和裹腹的生活。他向往人类生活的多姿多彩,随着从那些客户们带来的种种消息,他开始不甘于现在这种生活了。
做魔兽时想着做人,做了人又开始想做人上人,只要对现状不满,人总是充满种种想要摆脱的念头和幻想,欲望无穷,追求也就永无止境。杰迪感觉到这就是人和兽不同的地方,因为人类的欲望比兽多的多,所以人类才会进步。
尽管要实现所有愿望,恐怕创世神都办不到,唯一的解决办法倒是只有在梦境中才有可能。但是杰迪觉的这样的生活才是一个强者应该乐于参予的,他和巴托胡吹海侃聊到很晚,两个人都喝的醉醺醺的,然后他就送巴托出门。
虽说熟门熟路的,不过巴托对住在楼下的那对老虎还是充满畏惧,白天还好些,如果夜深了,没有杰迪相送,他是不敢出门的。
路灯非常昏暗,巴托唱着不成调的歌,在空荡荡的小路上渐渐远去了。杰迪正要转身往回走,忽然发觉脚下的影子似乎多了一条。
他以为自已眼花了,这些日子专心做人、做一个学徒,他身上属于魔狼的凶猛和警觉性已经大为降低,他定睛再看时,那道多出来的影子不见了,只是自已的身影似乎变的有些臃肿。
随即,一条柔滑有力的手臂紧紧勒住了他的脖子:“别出声,带我去你那儿躲一躲”。
吸气、抬手,肩头爆发性地向上一振,那人的手腕已被他闪电般叼在手中,猛地向前一摔,一个苗条的身影就被整个儿甩了过来,与此同时,杰迪的手迅速扼向她的咽喉。
他颈间的‘泰伊之心’项链似乎与月力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夜间的感应和波动尤其强烈,今天不是月圆之夜,但只要有明月当空,他的魔兽体质就能发挥到最强状态,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提升到了人类所不能及的地步。
昏暗的夜色下,他手背上的汗毛都陡然变粗了许多,虽然指尖没有探出锋利无匹的利爪,手指也足以将任何坚硬的岩石捏的粉碎了。
但是他的手堪堪触到那个人娇嫩细腻的喉部,却陡地停了下来,月光下,那人的脸庞美的象月神,那双明亮的眸子里透着惊骇的光芒,可是依然是那么的迷人。
杰迪忍不住失声叫了起来:“海伦公主?”
这时,路口响起急促的脚步声,一队枪兵拐了进来。
“站住!不许跑!”一个枪兵队长大吼。
海伦的娇躯这时还躺在杰迪有力的臂膀里,他的另一只手五指箕张,虚握在她的咽喉上,她这时也看清了杰迪的相貌,忙脸色苍白地道:“是你?快些走,诺曼大公背信弃义,要把我们抓起来。”
那队追兵来势甚快,马上就要冲到面前了,队长已经高声叫了起来:“那女人是公国重犯,把她交给我”。
杰迪心中电闪,知道已经不能善了了。诺曼大公表面上一副大仁大义的姿态,收留了克罗亚王国的流亡王子,暗中却要把他一家人抓起来,这事绝不会让百姓知道,自已既然适逢其会,必然要被杀人灭口。现在就算不为海伦着想,也得和他们拼一拼了。
海伦只觉一只大手在腰间一托,刚刚站直了身子,杰迪已象一阵风似的闪了出去。沉重的肉体打击声频频传来,海伦张眼望去,不觉倒抽一口冷气。
杰迪拳脚如电,在枪兵队伍中如同鬼魅一般攸进攸退,那些士兵连兵器都来不及举起,便纷纷惨叫着倒地。海伦根本没想到那个平常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