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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世枭雄
作者:烽火戏诸侯
《极品》书评 今日三章更新参考时间 第一章 我没有姓 第二章 有贼胆没贼心
第三章 一顾倾人城 第四章 蛰伏的血性 第五章 扮猪吃老虎 第六章 高手中的高手
第七章 努力大过天赋 第八章 玩斯诺克的女人 第九章 真人不露相 第十章 我叫刑天
第十一章 都得死! 第十二章 包养小白脸 第十三章 你要以身相许 第十四章 为谁跋扈为谁雄
第十五章 这是我男朋友 第十六章 苏家女人 第十七章 金碧辉煌 第十八章 禽兽不如
第十九章 牛逼的黄雀在后 第二十章 语不惊人死不休 第二十一章 比卫道士还君子 第二十一章 征服浙江
第二十三章 狠狠摸死你 第二十四章 姑姑不走 第二十五章 风生水起 第二十六章 一场豪赌
第二十七章 扶不起的阿斗? 第二十八章 胸部小了点 第二十九章 小人的报复 第三十章 青藤茶馆的邂逅
第三十一章 红鼎私人会馆 第三十二章 癞蛤蟆吃天鹅肉 第三十三章 揭开谜底(第一卷完) 第一章 真相大白
第二章 怨自己人品差 第三章 拉勾上吊一百年不变 第四章 卖身不卖唱 第五章 丈母娘看女婿
第六章 成龙?成虫? 第七章 乱世奸雄 第八章 疯子的策划 第九章 狗眼看人低
第十章 神秘女人 第十一章 纳兰殊清的女婿 第十二章 一抹清冷刀锋 第十三章 男儿当杀人
第十四章 两个世界的距离 第十五章 不肯长大的紫眸孩子 第十六章 做有素质的流氓 第十七章 大棒加胡萝卜
第十八章 天下作棋盘,众生为棋子 第十九章 本是活佛的女人 第二十章 第一个杀你 第二十一章 娘们,三百号人交给你对付
第二十二章 什么是权力?这就是 第二十三章 想清楚是谁的狗 第二十四章 孤男寡女 第二十五章 玄武之璜,朱雀之璋
第二十六章 我来杀 第二十七章 汝南崔家 第二十八章 叶家河图 第二十九章 般若,他是最好的爸爸
第三十章 以后,我是叶无道      
第三卷 杀尽千万人方为雄中雄
第一章 虫儿飞 第二章 小别胜新婚 第三章 被推倒的女神 第四章 叶家男人尽奸雄
第五章 杭州黑道,我来了 第六章 大奸若义 第七章 处女的概率挺大 T 第八章 战虎萧破军 T
第九章 太子的一条狗 第十章 出来混要讲诚信 T 第十一章 最动人的情歌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真正的上位者T 第十四章 有女初长成(四章近一万六千字更新完毕) 第十五章 一瓢祸国弱水 T 第十六章 冷美人的臣服
第三卷 杀尽千万人方为雄中雄 第十七章 叶家大少 第十八章 一脸震撼 第十九章--第二十章 尤物?玩物! 第二十一章 彪悍的丈母娘
第二十二章 赤裸裸的挑衅T 第二十三章 想清楚是谁的狗 第二十四章 日你们先人板板T 第二十四章 日你们先人板板T
第二十五章 南叶北燕 第二十六章 南叶北燕 --第二十七章 七宗罪 第二十八章 调入苏北 第二十九章 崩溃的澹台经藏T
第三十章 杀人要干净 第三十一章 你穿的是抹胸吧-章节开始 第三卷 杀尽千万人方为雄中雄 第三十二章 太岁头上动土 第三十三章 跳梁小丑
第三十四章 所谓的忠诚(以前的章节名实在太长) T 第三十五章 真正的幕后人 第三十六章 翻手为云 第三十七章 覆手为雨
第三十八章 不要试探我的底线 第三十九章 狗头军师 第四十章 火星撞地球 第四十一章 老祖宗
第四十二章 早就不是处女 第四十三章 伤一人,废一人 第四十四章 杂种  
《极品》书评
    应朋友之邀,也是自己略有所感,决定提笔写写读后感,

    关于极品公子,这不是我最喜欢的奇幻小说,但于我而言,却不能不提,当时看到排行榜上这篇文,几次点开看了开头,可能由于文笔或情节略于生涩,看了几次都没办法坚持下去,

    后来咬牙把前头的文支撑着看完,看到第三卷以后,该文文笔已经颇为行云流畅,当时我一口气看下去,心情几度大起大落。

    虽然即便在当时,我也没有觉得它的语言与结构精彩到哪里,我喜欢的,只是它流畅爽利的对白,它塑造的那个动人的主人公,它对那些感情的讲述……,以至我丝毫没有觉得那种描写是淫秽的,

    我一向认为,都市类文风比较能考验一个作者的笔力,就好象绘画里的素描能检验出画者的基本功,这里不单指语言描述的写实,也指一个作者对人物的塑造,作者的视角、侧重点、思维模式等等,

    剑走偏锋往往出彩,是因为独辟蹊径本身也更容易让人惊艳,而都市种马yy文类的道路已被前人走了N遍,这条路上对手繁多套路泛滥,大家的注目点又都是伸手可及的生活,此种情况下作者想脱颖而出显然难度更高。

    我这么说,并无褒贬之意,有人喜欢前者,有人喜欢后者,都很自然,但我对〈极品公子〉的兴趣,的确来自它的风格,它的故事其实挺曲折,真正仔细看它是在文完结之后,读过一章,觉得有了往下读的欲望,因为文笔很沉稳,氛围营造也很细致。

    我以看待爱情的眼神来看待叶无道与其他女性的一切,并第一次思索起身体与爱的关系,爱情与做爱方式的关系,爱情与所爱之人的关系。在那种不可思议的严肃感里,我思维中的界限被飞速拓宽,恰似理念与生活的一种初步融会。

    在论坛上曾看到对这个故事立意的争论,我既迷茫又无言,尽管我觉得〈极品公子〉带着刻意的戏剧化,但奇思异想,天马行空,幽深诡异,古灵精怪。

    首先,技巧上——这文基本出自一个变态立意,并为这个立意找了个极端的故事,其扭曲阴暗程度令文经营起来难度很高,但烽火做得挺出色,文字简洁凝练,带着澹澹的韵律美,场景描绘深谋远虑,叙述口吻冷峭镇定,情节更是峰回路转,抑扬自如,一石激起千层浪,余波激扬。总之,给人强烈的阅读快感,………虽然有时候情节明显有着bug和失控的痕迹。

    烽火戏诸侯的极品公子,在文章开端,说实在许多地方行文不够成熟,到第三卷之后,进步明显,开始有洋洋洒洒随心所欲的势头,文章架构庞大但细节精美,既有搞笑也有抒情,既有胡侃也有冥思,引经据典如数家珍,信息量丰富沉厚,它描摹的那个爱情与现实穿插的世界清晰真切,质感与魅力远非许多同类小说可比。

    比爱情的影子更耀眼的是作者的才气,那种字里行间后的慧黠、灵动、时而沉静哀伤,时而天真明媚……这是我喜欢的一篇小说之一,回忆起来觉得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绚烂。

    很多奇幻我是当作童话看的,寄托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为一个情节一双配对流连的情况时有发生,文章裡头,我最喜欢的女主角应当属于夏诗钧,这个痴情的女性,叶无道与她,一个似乎爱却不懂如何去爱,一个似乎懂爱却摆明了不愿去爱,一个强权在手却愧疚无法陈述,一个无力自保却心比天高,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类似碰撞注定痛苦,烽火大写的,基本就是噩梦连连的漫漫长夜,所谓的伤害与被伤害,爱与不爱,到最后已交缠得一团乱麻难分彼此。

    两人历经漫长的蜕变,恨与爱,挣扎与矛盾,最后终是痴情的一转身。再华丽的形容,似乎也没办法掩盖当中的黯然心碎……每每听到〈踏浪〉,我都会想起她,在这个故事的后续……不管怎样,希望她能被写得幸福。

    每个人的感动理由大概都不一样,就我个人而言,感动的最高境界是欲哭无泪,而即便是为文而哭,也分很多种类型,我曾看了阿三瘦马的【叛】而流泪,也曾看了孙晓的【英雄志】而热血奔腾,想想极品裡头,该属以“亵渎与真诚”打动我的典范,

    叶无道的个性阴沉却又带着某种矛盾的真诚,那种爱热烈但克制,最关键的,是他被写得并不失真,在传奇的故事里塑造带有真实感的人物,也算是通俗小说的要旨。

    ……即便知道是种模式,但我的确被一枪击中。即使烽火大扬言不写悲剧,但我仍感觉到一种充满梦幻的悲喜剧感,文中对白如舞台剧般滔滔不绝,感叹用得恰如其分颇有华丽轩昂的效果,虽然我并不多么喜欢这种风格,但还是觉得这些与其背景意外的搭调。

    因为篇幅的铺张,人物间的争斗也变为莫名其妙的纠缠,任何东西太过了,感觉就会麻木。我怀念的,还是这其中一部断章,……想想我对它的牵挂,也是因为这份澹澹的意犹未尽吧。

    烽火大的文笔在我看过的奇幻里并非属顶尖一类,但锋利冷僻加辛辣奔放,老道又自成一派,初看惊艳,再看也能让人赞叹。但遗憾的是,烽火并不是个很有控制力的作者。

    说他缺乏控制力是因为他显然才气太溢,她的语言带着一种汹涌的疯狂,在滔滔奔流中把结构远远甩到了后面,这造成他的文多半靠血肉支撑,骨骼却不够坚韧。气氛异常迷人,但整体却不够均匀。

    尽管没有几个奇幻文读者会去挑剔这点,我还是为烽火感到些许遗憾,我认为他只要悉心培养自己屏息静气的沉着,文章一定可以轻松跨上另一个台阶。

    或许因为性别与个性关系,烽火大笔下的感情从来没有极度的缠绵悱恻,相反爱恨理由都相对干脆,个人觉得看极品时最大的别扭在于北京太子党白阳铉,这个人物包括他的感情,虽然在故事里发生了各种转变,但始终被塑造得略显生硬。就好象离他该有的那个形象总是差之毫厘,导致效果终于失之千里。

    最后说一下烽火戏诸侯的文笔,不是惊艳型的,也不是耐读型的,虽然觉得无论情节还是行文,这个小说明显都多处失控。但胜在冷静简洁,从头至尾能保持一种内在的统一。

    我初看他的文时,感觉他写得神采飞扬,激情澎湃,带动力十足,那时我已很久没看奇幻了,着实是被这文狠狠拉了回来,他笔下燃烧着的高温让我着迷,并不是所有作者都能有这样不由分说的感染力,我倾向于认为这是他的一种天赋。

    烽火式的恶搞,烽火式靡靡的情色,烽火式的醉生梦死,烽火式青春无敌的狠与拽……甚至那种特有的从头到尾的外放,我很喜欢它们,但也是从那时候起,我意识到烽火没有精当地运用他的才能,他太挥霍了,他似乎文思丰盛以至忘却了规划,这种挥霍在他来说也许是尽兴,在我看来长此以往却容易止步不前,迟早会造成阅读中的审美疲劳。

    我等待着他的突破改变,沉浸在熟悉的炽热里,虽然我越来越发觉,烽火笔下的世界从来不是真正的复杂,烽火的人物也并不那么合乎逻辑,烽火写出的床戏仔细推敲更带着超现实的色彩,但烽火依然是烽火,我心中最有魅力的作者之一,虽然他文裡的许多情节都是用烂了的,可是烂熟于胸完全没有太多悬念的文,却被演绎得这般精彩,不能不说功力高深,‘谈‘情‘说‘爱之间游刃有余。

    他赋予了文章那么强烈的自我,在当中贯穿了那么飞扬跋扈的神采,甚至他那稍许歇斯底里的浓烈馥郁,都让我很是难忘,我希望烽火会继续写文,更希望随着年龄增长,他已开始学会梳理自己早熟的天赋。

    极品公子是个说得很好的故事,但故事本身不是特别严密,且有“为故事而故事”的色彩,文字并不算扎实,但他勇于也善于直面描写一些难描写的场景,里面的武打,对峙等等场面,而且叙述口吻也不是那种隔膜的,旁观的,很多时候反倒象置身现场的摄像机,事无巨细转换角度地传达,产生一种强烈的带动力。

    但由于其中隐藏着许多暴力与情色,或者我可以这么说,即使是奇幻小说,以男性读者为基调的文章,但暴力就和色情一样,用在刀刃上效果可以倍增,用得不当只会平添郁闷,显得横冲直撞,干涩生硬,写法也徒有其表却毫无灵魂。有个奇幻作者X红,就当属这类的代表作者之一。

    极品这文,总让我想起慢慢绽开的花,过程细腻,层次微妙.由无数的细节汇聚,无数的悬念造就,以把持得一丝不苟的暧昧来抓住读者的心。尽管作为主人公的叶无道,他坚强中的脆弱,含蓄裡的狂肆,他看起来似乎冰凉实际却意外灼烧着的心,直到最后也如永恒的谜般无法参透。但那呼之欲出的激情,影影绰绰的狂热,却真是光彩夺目,隽永深长。

    我觉得这基本是切合许多人梦想的一类都市奇幻小说,有跌宕的情节,写得到位的感情,让人难忘的人物,不乏回味的气氛,它的笔触带有传奇小说式的煽动力,有些细节读来热血沸腾。

    或许是因为以现代做背景,他的人物也更富传奇色彩,他的行文感觉比开篇时以前更加沉厚,偶尔更流露出自然而然的诗意,我觉得《极品》是个挺有野心的作品,尽管我并不认为奇幻这种题材本身能承担太重的立意。

    不得不提一下《极品公子》那位叶无道的父亲,性格写得真好,让人信服,那种狂妄与强大,却有着内敛的痴情和傲气……很迷人。私以为烽火其实非常擅长折磨自己的人物,一种慢慢的,潜移默化立体起来简直不可以用“虐”来概括的折磨……哈哈,挺好看,挺让人心疼的过瘾,以至连【无敌】这样的事儿,生活里那么罕见的,在他文中读着似乎也觉理所当然。

    不可否认的,烽火大的文,的确是偏向于都市类种马的YY文,但他笔意狂肆,但总有种澹澹地,穿过心头潺潺的哀愁,自敛与豪放的矛盾体,的确当得起“哀而不伤”这四个字。

    这故事虽因决绝而魅力独具,一南一北的太子党魁首,尽管两个首脑都那么乖戾,他们却毕竟是脆弱的血肉之躯,那份痴念,那份疯狂,那颠颠扑扑的挣扎,何尝不是源于被机遇造化玩弄的无奈?而即使知道前方是条黑暗的死胡同。也依然要同归于尽跑到破碎……内中的执拗,倔强,一意孤行,虽偏激压抑,却折射出复杂人性可能的绝望。

    我一直觉得极品的锋芒是软刀子,随着情节的渐入佳境在心上划出深深伤口,而且愈美丽愈深沉。它的全文真正留给读者的想象空间极少,却在最大范畴内制造出了人心的撼动。

    大概每个人的喜好不同,看文的口味也不同。也许是年纪大了,我并不是很喜欢那些情节曲折,跌宕起伏,大悲大喜的架空文。更爱那些接近现实生活的,但又富有浪漫感觉的文。兴许是找某些与自己想法合拍,突然碰触到藏在心底深处的点滴,让人不禁流泪或大笑。

    我每每低落时,不由自主地去翻开这文,找到那段去触动心里的敏感点,让自己再次感动。许多读者坚持烽火大不写悲剧,但我从来不觉得,所谓的悲剧就是人物的死去。

    我比较笃信“一个真正的好故事,应该不是讲述“得到”,而是讲述“失去”,并展现出人们在失去的过程中,最终坚持和保留下来的,不可剥夺的东西。”。
今日三章更新参考时间
    第一章晚上六点,第二章九点,第三章凌晨12点。
第一章 我没有姓
    中国杭州。

    这是一个适合定居生活的地方,古语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虽然两座古典城市像个美女一样身体被现代化这头野兽翻来覆去**了很多地方,不过终究是留下了许多其它城市没有的气质和韵味。

    未能抛得杭州去,一半勾留是西湖。傍晚的西湖畔,一个约莫二十四五的青年怔怔出神,修长的身躯,俊逸的相貌,只可惜却有着病态的苍老,尤其是那双没有焦距的黑眸,人之眉目就如这西湖之于西湖,如果无神,便没有半点吸引,他身边的人来了,走了,聚了,散了,他都没有动静,只是望着夕阳下雷峰塔的那个方向,不乏富婆美女们从他身边经过,却没有谁对他有点什么想法。

    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林,而中隐隐于市,中国人喜欢讲究个中庸,于是最多的人还是选择了韬光养晦于闹市,所以青史上的英雄多半出自屠狗卖鞋之辈。只不过问题在于,并非所有市井小民都有资格成为小说中那种隐藏的高手人物,不是每个落魄青年男女都是王子或者公主,你若觉得身边随便一个摆地摊卖红薯的大妈或者街头行乞的老头都是扮猪吃老虎的超级boss,那只能可悲地说明你还是个处男或者未开苞的处女,所幸也意味着天真和憨厚还未离你远去。

    等到夕阳彻底落幕,夜色降临,青年叹了口气,终于回过神的他掉头离开,一路慢行,没有价值百万的跑车等他,他也没有打的,他只是沿着这条南山路缓缓行走。

    杭州很休闲,南山路这条街酒吧林立,高中低三个档次的都有,有钱就开着跑车去爵士乐吧这种场合阳春白雪,兜里没几个铜板你也可以来这里迪厅性质的酒吧下里巴人。青年的脚步不温不火,二十分钟后走进一家中国美术学院对面的酒吧,名字叫江湖,气势倒是极有气势,只不过进入后,就发现这里的装修并不起眼,或者说并不能够吸引眼球,几个角落处从陋石坊定制的菩萨石像倒是有点意境,只可惜昏暗中却很容易让人忽略。

    他口袋里的钱全部加起来只有三个一块钱的硬币,全部用来下班的时候坐公交车,所以很自然他并不是来这里风花雪月的顾客,事实上他只是在这里工作的普通角色,最平常的身份,帮客人点酒,一份保底工资,如果手上回头客多,就能拿点分红,也就如此,酒吧没有他,垮不了台,多了他,也没办法大红大紫起来。

    因为还早,现在的江湖酒吧没有客人,只有几个还算漂亮的服务员坐在吧台无所事事,她们化妆极浓,打扮时尚,虽然这种时尚如何包装都显得脱不开廉价,容颜再娇艳,也总给人媚俗感觉,其实在青年看来,越是酒吧这种地方工作,女孩子越清水芙蓉越吃香,不过他显然不会自作多情地去说什么。那三四个女孩一只手拿着烟,一只手拿着手机忙着发短信,见到青年进入酒吧也只是随意点点头,很显然她们并不觉得眼前这个全身上下行头加起来不超过两百块钱的男人能够支付她们哪怕一天的开销。

    青年换上一身干净的工作服,在昏暗灯光中一如既往地沉默起来,手头上没有男人必备的香烟,也不是远处美眉们当作炫耀自己财富的昂贵手机,而是很诡异地捧着本绝大多数人肯定都看不懂的古文版《山海经》,因为灯光问题,他看起来似乎并不轻松。

    一个年轻人打扮前卫的年轻人懒散地进入酒吧,戴着顶Y3的帽子,脖子里有条精致的骷髅项链,对那几个朝他抛媚眼的美眉很象征性地挥了挥手,他便径直来到看书的青年身边,一把抢过那本书,很夸张道:“呦,大文人,今天换口味了?咋不看《神曲》,看这玩意了,让我瞧瞧,啧啧,《山海经》。这书我知道,我看的网络小说中仙侠类十本有八九本要提到它。”

    青年笑了笑,轻轻拿回《山海经》。

    他身边这个年轻人同样是酒吧的服务员,真名不详,在这种场合没几个煞风景的说真名,他只知道一般人都喊这个帅气的家伙叫小鱼,小鱼虽然也是做些帮忙点单或者陪客人聊天找乐子的事情,只不过身份要比他要高出不少,竞技场是不管高矮能撂倒对手的选手就是好选手,在酒吧不管男女,你能拉来大票客人你就是好服务员,酒吧老板都会恨不得把你当作菩萨供着。所以小鱼虽然经常极其恶劣的旷工,并且时不时迟到早退,老板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是体谅员工。

    小鱼很有玻璃嫌疑地跟捧书的青年勾肩搭背,望着酒吧门口,道:“今天几个好像蛮有名气的DJ要来我们酒吧,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像老板吹得那样属于世界级顶尖DJ,不过到时候我们肯定是要跑断腿了,你看现在才几点,就有人往这里钻了,要是平时,再过一个钟头这里都冷清得像是停尸房,就我们几个幽魂野鬼。”

    他耸耸肩,不露声色地跟小鱼保持距离。

    一个打扮比较正式的魁梧男子从酒吧门口溜过来,庞大的身躯一坐下,就给人一种压迫感,听到小鱼的评价,用带着一股浓重北方口音的普通话说道:“世界顶级?我看中国顶尖都已经让俺们老板的钱包干瘪了,俺想也就是几个不知道什么国内乱七八糟比赛中拿过名次的DJ才肯来我们酒吧。世界排名暂时第一的DJPaULVaNDYK去的酒吧是什么?是杭州酒吧曾经的龙头老大绝对浩室!俺可听说了,现在隐楼酒吧和SOS酒吧也都要请大牌DJ,俺们这种小地方,谁会来哦,来了也是丢人。”

    “雷子,这话让老板听到了,你奖金八成不保。”青年合上书,轻声微笑道,从开始到现在他的动作似乎都不大,即使微笑,好像也有点吃力,他的眼神虽然不犀利不尖锐,却很干净,浑身上下有着与世无争的味道。

    “只要你们不告密不打小报告,老板又不是神仙,他怎么知道。”被青年叫做雷子的魁梧男人憨憨笑道,他是这间酒吧的保安,抗击打能力出奇的强大,被酒吧女孩们玩笑称作小强,不过人有点憨,在青年看来就是那种希望占点小便宜却总是被占大便宜的人,可说他笨,却也不恰当。

    “不好意思,恰好我这个人比较八卦,藏不住话。”小鱼奸诈道,见雷子脸色微变,善于察言观色的他赶紧很自来熟地跟雷子打成一片,一根肠子的雷子很快就恢复正常神色,跟小鱼嘻嘻哈哈,只是雷子并没有看到小鱼眼底的那丝冰冷和玩味,夹杂着赤裸的鄙夷。

    放下书的青年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

    酒吧的人逐渐多起来,江湖酒吧的设置并不稀奇,最初定义为慢摇吧,两层,一楼中央设有比较宽敞的圆形舞池。

    就如小鱼所料,今天的酒吧算是挺热闹,一般来说看酒吧火爆程度,可以看它外面的停车,像SOS这种如日中天的杭城酒吧门外每天都不乏宝马奔驰,都是烧钱的主,不怕不肯一掷千金,本来新开张不到半年的江湖酒吧门口最好也就是丰田这个档次的车,冷清的时候根本就没啥车,今天倒是破天荒来了几辆奥迪或者雷克萨斯,其中极有可能是女人的大众甲壳虫和miNi也分外显眼。

    青年这个时候便忙起来,很职业化地将一位位顾客带进酒吧就座,然后很礼节性地微笑询问他们需要什么,并且按照老板吩咐的技巧推荐几款比较猫腻的红酒,具体什么价位,则必须要看这群上帝们的穿着打扮和谈吐气质了,青年虽不像小鱼那般八面玲珑,却也一直算是波澜不惊地四平八稳,从未出过让老板头痛的漏子。

    今天他顺利让十来座客人点单后,再次来到门口,站立在那几个花了一两个钟头费尽心机让自己出彩的酒吧女孩身后,他很安静,没有谄媚,没有自卑,用小鱼的话说就是这厮是个兜里兴许只有十块钱但是见到身家十亿的款爷也不会自惭形秽的主。

    他见到四个女孩从一辆墨绿色的敞篷甲壳虫走出来,高挑,漂亮,那是一种富有侵略性的漂亮,她们的打扮显然不是酒吧中这些女孩所能比较的,他再孤陋寡闻也知道她们身上的牌子多半从杭城最好的购物中心杭州大厦一楼购得,或者LV的挎包,或者Gucci的外套,或者江诗丹顿的手表,全身上下没有一样叫不出牌子的东西,这些轻松破万的玩意都足以让很多男人爷们不起来。

    一个相对秀气的女服务员悄悄扯了扯他的袖子,在他耳畔轻声问道:“对了,我只知道你叫琅琊,还不知道你姓什么呢。”

    他虽然不足以英俊到令一个个女人花痴,让女孩心生好感,也不是天大的难事。

    他嘴角习惯性地扬起一个弧度,一个很自然的微笑,道:“我没有姓,不过我姑姑姓叶。别问我为什么,基本上所有人第一次见我这么说都会问,我不想再回答一遍。”

    这个时候,那四个让寻常男人只敢远观没有资本去亵玩的美女朝他走来。

    在身旁女孩对他那个回答的诧异中,他迎了上去。
第二章 有贼胆没贼心
    琅琊带着这四个令人惊艳的年轻美女来到二楼的雅座,一路惹来无数垂涎视线,美女总是种能够振奋人心的兴奋剂,尤其是有钱的美女,最尤其是出现在酒吧的有钱美女。若是小鱼,肯定已经很自然地跟她们客套热络起来,只不过他的性子从来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别人不亲近他,他也从不会刻意拉近关系,所以他只是很自然地像往常一样介绍了酒水。

    小鱼暗地里也曾纳闷他为什么能够见到美女而不动声色,一开始认为这是这家伙的曲线救国想要以特立独行来吸引美女,后来才发现这男人根本就是不解风情,几次都是任由美女媚眼暗示他自岿然不动,半年中几番这种情景下来,小鱼觉得琅琊确实对自己没威胁,便跟他渐渐熟悉热闹起来。

    “你们这里的波尔多红葡萄酒有哪几种?”

    其中一个手腕上戴着江诗丹顿的女孩似乎不适应这里的嘈杂,微皱眉头,说话的时候根本不看站在她们身边的他,她只是有点不情愿地将包放在沙发上,打开摸索了一阵子,掏出一款精致的多普达触屏手机。

    “不多。”

    他有点为难,本来有两瓶不错的波尔多酒,可恰好前几天被某个摆阔的大佬喝掉,而那晚,酒吧里两个最水灵的女孩便躺在了他的床上,那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情,第二天,她们便有了各自心仪的名牌服饰。

    “是没有吧。”

    那个女孩冷笑道,依旧懒得正眼瞧他,不耐烦道,“那就LaTâche,年份随便。”

    他一副不恼不怒不喜不悲的模样,只是眉毛轻轻一挑。

    美女中气质最典雅的一个似乎不忍心他不好下台,柔声道:“算了,你看着办给我们拿一瓶就是了,不需要管什么酒庄。”

    他点点头,转身下楼,去给她们取酒。几千甚至上万的红酒江湖酒吧这样的地方不是没有,可也不多,虽说法国波尔多也有平民红酒,可他怎么也看得出来这四个女人要的是高档次的葡萄酒。既然这些美女是无所谓价格的阔主,那他也没必要跟她们客气,打定主意把酒吧最贵的拎来。

    “唉,冤大头我们肯定是当定了,被丫丫你这么一吓唬,那人还不非把这小酒吧最好的酒拿出来宰我们啊。”

    说话的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标准的美人瓜子脸,虽然年纪不大,却有骨子雍容气度,脖子里系着爱马仕的丝巾,很艳,但令人惊奇的并非她有钱系着这条一万多块的小丝巾,而是一个不到25岁的女孩能够将爱马仕系得如此完美,要知道很多大牌子不是人挑东西,而是东西挑人,一般来说太稚嫩的女孩是没办法搭配爱马仕的,就像一个稳重的人便穿不来范思哲这种有点妖的牌子,这个女孩站起来趴在栏杆上,俯瞰楼下的喧嚣,露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笑意,道:“不过我感兴趣的是你们说这家伙会不会顺便给我们带一瓶雪碧,然后给我们来一幕暴殄天物的红酒混雪碧?我爸很多朋友就喜欢干这种事情,每次我都看不下去。”

    “这还用猜?肯定有雪碧,糟蹋红酒罢了。”

    那个捣鼓着多普达手机的女孩子哼哼道,她从来不刻意去表现自己的和善,酒吧服务生这种角色还不能够让她正视,瞥了眼趴在栏杆上的死党,道:“红豆,这可不是我诽谤,你爸那圈子的朋友没几个有品位的,都是一群几年前还是只会拎着一麻袋钱去买宝马的暴发户,要么是山西煤老板,要么是温州炒房团里的中年人,这一点,很明显青欣她爸就要比你爸强多了,他们那个圈子可都是玩高尔夫,养纯种马开私人飞机。”

    “我爸他们就那个脾气了,草根气太浓,恐怕再熏陶也改不过来喽。不过说实话,丫丫,我爸那个圈子俗气归俗气,可也不至于双方充满笑里藏刀,丫丫,我听说你爸的董事会风波闹得很大,真有人向你爸逼宫,莫非想篡位?”趴在栏杆上的女孩使劲力气道,在酒吧是没有办法小声气淑女说话的,被死党唤作红豆的女孩眯起眼睛,即使笑,她也充满玩味。

    “公司是我爸一手创立起来的,没谁能抢走!”外号是丫丫的女孩恶狠狠道,将那只特意让朋友从英国带过来的手机摔进包里。

    “现在财经杂志都在议论你爸和你爸高薪挖来并且闪电解雇的那个职业经理人,各种传言都有哦。”有着一个诗意名字的女孩看到琅琊从楼梯走上来,不再调侃死党,重新坐回位置。

    令四个大美女很失望,琅琊并没有拿雪碧来糟蹋红酒。

    他带来的那瓶酒产自木桐罗吉德堡的一款中等红酒,7000多块,对江湖酒吧来说已经算是最顶尖的好酒,他知道这个价钱在外面都能够买两瓶了。他不动声色地给她们倒酒,前面给琅琊台阶下的典雅女子看了眼琅琊手中的酒杯,轻轻点了点头,跟她们当中唯一一个戴眼镜的文静女孩窃窃私语。

    最有公主气焰的女孩子丫丫拿起酒杯就要喝,典雅女子笑着阻止了她,原本准备离开的琅琊以一种她们刚好能听到的嗓音说道:“这酒放了几年,打开后最好先放十分钟左右,那个时候味道才出来。”

    “这我会不知道?只不过这瓶酒不值得我那么做而已。”

    叫丫丫的女孩冷笑道,充满富人的刻薄。她端起酒杯,将酒杯横置片刻,观察了下酒的色泽,冷笑更甚,入口前,她深深嗅了一下,秀美的眉毛皱起,最后吞了口酒,咽下,这一系列动作都无懈可击,她终于正视琅琊,充满不屑,“我开始喝红酒的时候,恐怕还没喝上汽水。”

    琅琊不禁苦笑,却没有反驳。

    “你先走吧,有事我们叫你。”

    典雅女子示意琅琊离开,她对琅琊并不咄咄逼人。在琅琊转身的时候,她突然问道,“这酒杯是谁选的。”

    “我。”

    琅琊有点纳闷道,语气不卑不亢。

    “哦,没事了。”典雅女子点点头,不再看琅琊。

    等琅琊走后,典雅女子端起酒杯,笑了笑。她身边叫红豆的女孩疑惑道:“青欣,你问这个干什么?”

    “酒杯不是越贵越好的。”

    最文静最沉默的女孩解释道,“这间酒吧开张的时候我和青欣就恰巧来过,不仅对酒吧的装修、服务员很失望,对酒很失望,甚至对酒杯都很失望,这次要不是丫丫你拉着我们来,我们是打死都不再来这了。你们肯定没有注意这酒吧的装修,我倒是觉得今天的江湖酒吧比起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SOS要好很多,起码,我就比较喜欢墙壁上的那些密宗图案,SOS也好,第九频道也罢,虽然热闹,可对我和青欣来说,都粗糙了点。这次来,别的不说,就说这酒杯,我觉得就比杭城所有酒吧要好,杯脚雅致,杯身丰满,杯口纤薄,这酒,才能喝出味道,丫丫,我不敢说这个男人如何,可对酒,未必就比你懂得少。”

    “呦呦呦,我们的冷美人缘缘莫非动情了,你看啊,如今不是不流行白马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了嘛,开始流行公主和王子的马夫的故事了,缘缘啊,你要是真对那男的有意思,我可以赞成哦,你现在那个男朋友好是好,可那么门当户对金童玉女,生活平平静静的,多乏味。”唯恐天下不乱的女孩孩子气笑道,在外人面前的那张冷傲面具此刻完全卸下。

    “别说恋爱,就算我真有一天想要一夜情,也不会在这种地方找,我没有那么廉价。”文文静静的女孩推了下眼镜柔声笑道,这句话无疑表明琅琊跟她之前的巨大鸿沟,也是,她对琅琊不欣赏不鄙夷的冷漠,并非出自对穷人的尊重,而是自身良好家教的惯性,仅此而已。

    并不知道这一切的琅琊只是斜靠在角落的吧台旁边,四处巡视的雷子也终于能抽空歇口气,今天的场面实在超乎想象,人多得有点可怕,即使要收180的门票,也挡不住陆续涌来的人流,看来这两个中外结合的DJ真如那个老板所说不简单,应该是很不简单。

    雷子自己抽起烟,陶醉地吐了口,然后递给琅琊一根烟,只不过琅琊摇了摇头,笑道:“你知道我不抽烟。”

    雷子坚持,不肯罢休,郁闷问道:“为啥,你对烟又不过敏,是不是不给俺面子,瞧不起俺?”

    琅琊有点无奈道:“姑姑让我不要抽烟。”

    雷子耸了耸肩,将烟放回烟盒。瞥了瞥楼上那四个美女的方向,嘿嘿笑道:“琅琊,那四个妞相当不错,这么水灵的妞可不常见,你看有没有机会发展下?”

    琅琊忍俊不禁道:“你有兴趣,我可以牵线搭桥。”

    雷子吐了吐舌头,拼命摇头,道:“算了吧,那么大的女菩萨,我这种小庙的主持可伺候不起。我是说你,我见你也没有女朋友,也该给自己找找了,反正你不像我这种用小鱼的话说就是长得很野兽派的龊男,而且你脑子还灵光。”

    “其实我比你好不了多少,我顶多是斯文禽兽,有贼心没贼胆的那种。”

    琅琊轻声微笑道,想抽烟,最终却忍住了,一般女人永远不懂烟对男人来说的意义,戒烟对太多男人来说难度不亚于忘掉初恋女友,就如某个大作家戏言,戒烟有什么难的,我都戒了几百次了。

    雷子沉默半响,许久吐出一句让琅琊错愕的话,“我怎么觉得你是有贼胆没贼心。”
第三章 一顾倾人城
    真正的孤独是什么?

    不是一个人落寞时的孤单,而是伫立于众人狂欢中,却遗世独立。

    没有姓的琅琊从来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人,他没有小资情调,不会整些例如“明媚的忧伤”这种非驴非马的情感,只是作为一个遗忘过去的人,他有理由出现片刻的迷茫。他穿梭在人群中,客人买单,点单,添加蜡烛,寄存包袋,此刻他的生活状态就像是一枚被世界放弃也放弃了世界的棋子。

    今晚的江湖酒吧像是嗑了太多药的男人,醉醺醺,充满了原始欲望,赤裸裸,甚至连掩饰都不屑,男男女女在舞池中疯狂扭摆他们的肉体,男人的健硕和女人的曼妙交织在一起,有意无意的摩擦、揩油和挑逗,引发出一种淫靡的滔天气息,在两个帅到一塌糊涂的中国顶尖DJ带领下整间酒吧的人们神鬼乱舞。

    最乐意看到这一切的自然是数钱数到手抽筋的酒吧老板,被江湖酒吧员工一致称作东方葛朗台的男人,淘哥,一个30岁左右的男人,最可怕的是他这个老男人长着张让人感觉人畜无害的娃娃脸,算不上英俊,只能说第一眼看上去绝对不会让女人产生危机感。

    他应酬完他那个圈子里的几个朋友,说完言不由衷的客套寒暄话,终于能松口气,让雷子给他拿来一瓶最普通的小啤酒,趴在二楼栏杆望着楼下舞池,贩毒的人往往不吸毒,一样的道理,淘哥从不进舞池,他甚至很憎恶蹦迪。

    淘哥看着忙碌的琅琊,神情平静,这个员工说他平常,可就是他一点一滴不露痕迹地提了一个又一个意见,才让江湖酒吧有了今天的装修和定位,他不温不火,从来没有激动过,就像是他能够完全的控制情感,对此淘哥下意识觉得有点不自在,喝了口啤酒,可你要说他不寻常,也说不上,酒吧几次出现美女被骚扰事件,都没有见他有英雄救美的举动,甚至连那个意图都没有,淘哥自视不是伯乐,不过也确定这个员工不是千里马。

    淘哥仰头灌了一口啤酒,不再看琅琊。人才?这个人兴许能算个人才,可中国13亿人,21世纪,最不缺的是什么?就是满大街的人才!

    琅琊在给一座二楼客人拿骰子的时候,见到小鱼已经初步融入那四个美女的圈子,虽然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以一种摧枯拉朽的气势征服她们,可很明显看得出比起琅琊,那几个气质相貌都是上佳的女孩们对小鱼要和颜悦色不少。

    有点疲倦的琅琊在洗手间用水洗了把脸,镜子中倒映出一张眼神空洞的脸庞,其实要是仅仅说相貌,他无疑是俊逸的,很有味道的一张脸蛋,不会让人第一眼觉得惊世骇俗,却如酒,经得起观察。

    闭上眼睛,琅琊鬼使神差一般下意识嘴角勾起一抹他自己兴许都不知道的弧度。

    一个字,妖。

    那张原本苍白的脸,顿时邪气盎然!

    恰好那个叫青欣的女人来洗手间,因为琅琊是在过道中央的公用镜子前洗脸,那个气质典雅的高挑美女恰好看见镜子中那一幕,并不知情的琅琊很快恢复常状,转身见到这位跟他属于两个世界的大美女,很礼节性点点头,便擦肩而过。

    美女轻轻摇了摇头,随即释然地微微一笑,心想今天还是酒喝多了点。

    人生哪能真如小说一般,出现那么泛滥的一见钟情?人生更多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罢了。

    现实生活中也不会一遇到美女就肯定碰上美女被恶霸欺负的桥段,所以从见到那四个美女到她们离开,都没有什么戏剧性场景上演。不过即使真遇上,琅琊八成也会袖手旁观,他从不是见义勇为的社会主义五好青年。

    再疯狂的盛宴也有落幕的一刻,繁华褪去,便是无止境的空虚。

    等最后一批客人离开酒吧,已经是凌晨一点,累得像条狗的雷子坐在吧台旁边,要了两瓶啤酒,今天淘哥心情不错,把那两个比大爷还大牌的DJ安顿在雷迪森五星级酒店后回到江湖酒吧,他自己有车,是辆现代的伊兰特,今天他特意将所有员工留下,每人额外发了个不大不小红包,然后开了两瓶500多的红酒,啤酒随便喝,不少人都喝高了,雷子在内的酒吧保安基本上没有一个说话是清醒的。

    琅琊离开酒吧的时候,淘哥看似随意说了句,“有机会也让你姑姑来酒吧看看,酒水我买单。”

    琅琊没有表态,消失于夜幕中。他计算过,只要保持匀速,16分钟45秒后他就能走到公交车站。

    淘哥摸了摸下巴,神情陷入片刻恍惚,说来好笑,以前看《神雕侠侣》的时候,最迷恋小龙女,不过也惋惜那样的女人只能出现在小说中,可某次偶然见到琅琊姑姑的时候,他觉得神仙一般的女子离她是如此接近,这也是他有些地方对琅琊特别倚重的原因。

    琅琊等车的时候,凌晨一点多的公交车站格外凄凉。

    坐上只有两个人的公交车,琅琊不例外地继续坐在最后排靠窗的位置上,望着窗外的夜景。

    公交车在城西一个高档住宅小区门口停下,只不过琅琊下车后继续曲曲折折走了十几分钟,这才走进一个类似杭州城乡结合部的不起眼小区,在一幢六层楼的小楼下停下脚步,望着透出四楼窗的昏暗晕黄灯光,嘴角洋溢起一个柔和的笑意,满心温暖。

    他轻缓敲门。

    开门的是个女人,若真要用个成语形容她,那便是倾国倾城。

    一身清秀穿着,一双布鞋,满头青丝用一根檀木发髻随意盘起,不染半点脂粉,却容颜绝世。

    一顾倾人城,再顾人倾国。宁不知道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这素来是对女人的最高意境评价,可以说是文人骚客对美女想象的极致。

    这就是他的姑姑。

    按照常理这种女人不要说现实,就连影视作品中都不可能出现,顶多就是小说中作者的假想而已。

    琅琊并不是柳下惠,更不是性无能,只是身边有这样的绝代佳人,一般的庸脂俗粉如何能入他的法眼?所以他在江湖酒吧从来没有花边绯闻,刻意跟别人保持一段距离的他似乎有意无意地冷眼旁观这个世界。

    “饿了吧,今天怎么这么晚,饭菜都凉了,我帮你再热一遍。”女子嫣然道,看着琅琊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也不追究,将桌上的饭菜拿去厨房。琅琊没有解释,觉得没有必要,在他印象中,姑姑从来都是一个不需要别人刻意去证明或者解释的女人。

    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琅琊拿起青藤书架上的一本《菜根谭》,客厅反常地没有电视,卧室也都没有电脑,只有书,各种书籍,经史传记佛道经典,琅琊也不觉得无聊。其实这房子并不大,也就50个平米,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小是小了点,可也需要一个月1500的房租,不过房间在他姑姑的布置下充满灵气,客厅墙上一幅她亲手临摹的怀素狂草《自叙帖》,青藤书架,檀木茶几,微缩版的蜀锦《清明上河图》,大巧若拙的地藏菩萨石像,处处可见灵动匠心。

    她重新端上桌的几盘菜很平常,无非是些金针菇肉丝和西芹百合这类家常小菜,只是琅琊依然是狼吞虎咽的模样,一碗饭瞬间就被消灭阶级敌人一般闪电解决掉,她笑着再给他盛了一碗,只是看着他吃饭,安静如秋水深潭,像是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姑姑,花店忙不忙,要是你忙不过来,我可以抽空去帮忙。”琅琊卖力啃着饭菜含糊不清道,朝她绽放一个灿烂却不肤浅的笑容,在姑姑面前,琅琊没有心机,没有警惕,没有白天单独一人时偶尔流露出的恍惚。

    “我再忙,也没有一天三份工作的你忙。”女人莞尔一笑,继而有点心疼。

    琅琊吃完饭就去洗个澡,沉沉睡去。

    倾城女子收拾碗筷,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台灯,闭上那双秋水长眸,手中抚摸着一副精美绝伦的银质耳环。

    银白色的耳环,呈现出凤凰状。

    悄悄将这枚银色耳环放入抽屉,她露出一个颠倒众生笑脸,托着腮帮,自言自语:嗯,今天的饭菜做得不错,那孩子好像吃得很香,看来自己对厨艺还是有天赋的嘛。
第四章 蛰伏的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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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琅琊每天的起床时间都很准时,5点30分,这个时候他姑姑也已经起床,本来她都会陪琅琊晨跑到西湖边,来回一趟大约1个小时,只不过跑了两个星期她就不得不放弃,因为那个时候他们身后足足有近百人垂涎他姑姑容颜的牲口们腆着啤酒肚拼命跟在后面,场面壮观是壮观,可惜琅琊和她都受不了做焦点。

    起床,洗漱完毕,出门小跑到西湖,打了套咏春拳,就慢慢跑回小区。

    因为他身子骨有点虚,现在还吃着中药,咏春拳只是有个架子,西湖边上几个老头子初看惊艳,很快就不再注意琅琊,也曾有个老人劝琅琊有机会练太极,只不过事后姑姑没表态,琅琊也就没有付诸行动。

    回到房子,姑姑已经把早餐做好,小米粥加茶叶蛋和油条,几碟小菜,清淡爽口,没有大鱼大肉山珍海味,一切都像这间房子平淡素净。

    琅琊吃饭总改不了风卷云涌的作风,跟上辈子饿死鬼投胎似的,小青瓷花碗太小的缘故,琅琊足足吃了四碗小米粥,他姑姑倒是只吃了半碗就不再动筷,柔声笑道:“你的工作地点都龙蛇混杂,吃了亏先别急着逞强,记得姑姑跟你说过的话,君子报仇尚且十年不晚,更何况我们这些小人物,十年不够,二十年三十年都是能等的。”

    琅琊有三份工作,为了能够支付那份不低的房租和一个相对惬意的生活姿态,如今的社会不再是那个可以隐居终南山或者某处名川大山就是清高的逍遥避世,为啥?终南山也好,峨眉山也罢,你要真隐居在那里,还不天天跟数万的游客打交道?那还叫隐居吗,还有一肩明月两袖清风的风范可言吗?

    所以呢,现在都与时俱进地要说结庐在人境了,可问题是房价飞涨,没钱?难不成睡天桥下?

    琅琊和他姑姑所有的财富来源就是他包括酒吧服务在内的三份工作和她的花店。

    “知道的。”琅琊点点头。

    两千多年前韩信若非选择从那痞子胯下屈辱钻过,那天下,就不是今天的天下了。

    琅琊也知道拍案怒起争一时痛快,当时是够爷们够气势,可不自量力的快意恩仇后,往往是更大的屈辱。

    他虽然忘记太多的东西,但那份在有心人眼中貌似极具枭雄潜力的性格,从未变质。

    “姑姑,还有人去花店打你主意不?”琅琊笑道,没有杀伤力的灿烂。

    “怎么,你还能把这群人撵出花店?”他姑姑轻声笑了,只是有点无奈,一两只苍蝇你能够无视,可当一群苍蝇围着你转悠的时候,那就真不是件令人觉得赏心悦目的好事情,尤其当这群苍蝇脸皮够厚手段够无赖毅力够倔强的时候。

    “要不要请个人帮姑姑看店?”琅琊提议道。

    “那每个月得多1000的开销呢。”她托着腮帮,嫣然一笑,没有半点对金钱的眷恋,只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趣味。

    “我再找份工作就是了。”琅琊耸耸肩道。

    “你真以为自己三头六臂啊。”她摇头否定这个建议,凝视着对面这个三年来一直都一脸平静的孩子,问了个让琅琊觉得很意外的问题,“琅琊,你觉得姑姑给你这样的生活,会不会寂寞?会不会遗憾?会不会在某一天,怪姑姑拘束了你?”

    “不会。”

    这一刻琅琊心境出气的祥和,伸手帮姑姑将额角凌乱的几根青丝挽到耳后,很自然的动作,谁都不觉得唐突,在琅琊心目中,姑姑就是如今他唯一相濡以沫的亲人,这种亲昵不是情人间那种执子之手与彼偕老的那种情愫,只是一种相处久了带来的心有灵犀。

    琅琊虽然不明白一向不在意世俗看法的姑姑如此询问,仍然老实回答,“不管三年前的琅琊是不是叫琅琊,也不管以前我是落魄,是跋扈,还是权柄滔天,至少我能把握今天的琅琊。而且,我也不觉得现在的生活有什么不妥,平平静静,也许,等我想起以前的东西会改变,不过那是以后的事情,我从不去杞人忧天,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可人一旦有了远虑,何尝不是必有近忧呢。”

    “一个男人,性子若太懒散,太随波逐流也不好,一副出世与世无争的姿态,风范是有了,可总觉得少了份血性。”她担忧道,虽然满意琅琊安于现状,却也担心他就这样平庸下去,太多原本才华惊艳的男人在平庸中死去。

    “姑姑,其实我偷偷摸摸打了几架。”琅琊贼笑道,灵气顿现。

    她错愕,又好气又好笑,最终莞尔一笑,算是放过了他,道:“打了几次?受伤没有?”

    “就一次,没有怎么受伤。”

    琅琊嘿嘿一笑,“姑姑你记不记得有两个特别猥琐的男人,就是经常去花店的那两个,一胖一瘦,一高一矮,虽然长相路人甲路人乙的,没想到他们竟然还有个小圈子,我某天晚上摸黑把他们揍成猪头后,即使事先摸清了地形,却仍然没有这两条地头蛇熟悉,结果被他们喊了一帮人,堵在一条巷子里。”

    “结果就变成了你单挑几十号人、几十号人围殴你一人的壮观场面?”她柔声道,嗓音依旧雅致清淡,却有种琅琊都没有察觉的凛然杀机。

    “呵呵,是啊,那胖子嚷着单挑,结果就是我单挑他们一群人,我倒是很欣赏他这种作风,在掌控局面的情况下如果还要无谓的冒险,就真是无药可救了。”琅琊笑道,手中拿着油条咬了一口。

    “接下来呢,你怎么走出来的?”她不轻不重敲了下他的脑袋,心想那种情况下怎么还不给她打电话。

    “很简单啊,擒贼先擒王,我操起地上一块砖头就冲了进去,朝那个想逃的胖子脑袋上就是一板砖,胖子倒地鬼哭狼嚎得像死了亲娘,我就说了,要我命可以,不过我怎么也得拉几个陪我。结果那群人就傻了,一见我扬起砖头,就撤了,来得快,去得也快,小人物就是小人物,上不了台面。”琅琊轻描淡写道,像是在讲述一个可有可无的无关痛痒的故事,像是忘了他就是这场风波的主角。

    砰。

    又是一个结结实实的板栗敲在琅琊头上。

    她眼神充满罕见的惊栗,原本波澜不惊的心境也是涟漪阵阵,似乎想生气,却被压抑下,叹息一声,神情复杂道:“他们的命不值钱,以后不可以干这种事情了,记住了没?姑姑不是说你当时处理得不对,只是这件事发生得不对,就算真发生了,也要在第一时间让姑姑知道!”

    “哦。”琅琊点点头,有点委屈。

    她收拾碗筷,瞥了眼不吭声的琅琊,不禁有点忍俊不禁,朝他眨了眨眼睛,道:“不过那砖头,砸得解气。”

    琅琊咧开嘴微笑,心情很不错地出门打今天的第一份工。

    站在窗口,看着琅琊身形渐渐远去,她呢喃道:“幸好,我没有磨去你的血性。背水一战,战者为雄。等等吧,再等等,有些人,终究是要立于万人之上、九天之上的。”

    转身,她从抽屉中取出那枚古朴神秘的银色耳环。

    轻轻戴上。

    城西一家不大却很精致的花店,那天比往常迟了一个钟头开店。

    那一日,杭城19人莫名暴毙,死因不明,这起惊天的案件最终被浙江政府强制压下。
第五章 扮猪吃老虎
    琅琊有三份工,早上是给一家网吧做网管,这是个闲差,之所以选择这个,是因为网吧离姑姑的花店比较近,只有两站的路。下午则是给城西一家台球俱乐部做服务员,也就是陪客人打打球,因为姑姑说他身子需要一定量的锻炼,而高尔夫太贵族,网球太费劲,琅琊最终靠抛硬币在保龄球和台球之间选择了台球,至于晚上,就是去江湖酒吧做他的服务员了,总体来说这三份工作比起工地上民工叔叔们一块一块给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是要轻松太多了。

    有一样东西,能够让阿猫阿狗都成为貌似牛逼烘烘的大人物,让一个兴许现实生活中道貌岸然的卫道士彻底兽化成满脑精虫的牲口,也可以让一个公众场合下一百棍子都打不出一个屁的自卑男顿时纵横捭阖起来,指点江山,好不痛快。

    这就是网络。

    而网络的主要载体之一网吧,便很理所当然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琅琊所在的地图鱼网吧算是杭城一家比较高档的网吧,额外设有几种不同档次的包厢,琅琊在这里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无所事事的悠闲状态,上午时段并不是网吧高峰期,他到地图鱼的时候因为还早,网吧只是零散一些通宵熬夜的牛人。

    地图鱼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这里的女孩子很漂亮,老板深谙美女效应的强大,花了不少心思请到一些水灵美眉给他打工,事实上确实不少牲口就是冲着这点不辞辛苦翻山越林跋山涉水奔地图鱼的。服务台的两个女孩子见琅琊进来,两双大眼眸都眨巴眨巴,倒不是说她们对琅琊有啥想法,只不过网吧中除了琅琊其他那些网管长得都太对不起党和人民,就像《唐伯虎点秋香》中周星驰扮演的小唐同志初见秋香并不觉得惊艳,可等到她身边那群超级恐龙们转头,顿时就凸显出秋香的国色天香,琅琊的情况大抵也是如此。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板今天居然也在,一看到琅琊顿时跟监狱里呆了好几年出狱后终于见到母的一样两眼放光,瞧得琅琊一阵毛骨悚然。老板很年轻,其实比琅琊大不了几岁,就是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显得有点憔悴,他一把握住琅琊的手,激动道:“终于来了,早知道就跟你要手机号码了,等了你半天。”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琅琊嗯嗯哈哈漫不经心的样子。

    “求你帮个忙,中不中?”老板祈求道,在外人看来一个老板如此没有地位,似乎也忒失败了吧。

    可琅琊貌似更拽,依然哼哼呀呀,就是不表态,附近几个女孩子见老板吃瘪,像只热锅上的蚂蚁,一个个幸灾乐祸,不过漂亮女孩子就是如此幸福,生气嗔怒也好,欣喜雀跃也罢,都不怕被说成是东施效颦,所以这个老板也只是瞪了她们一眼。

    “我朋友跟人玩魔兽,输得一塌糊涂惨绝人寰,连我都实在看不下去了,你去帮帮忙,你再不去,我怕那群平日里叫嚣着要争霸浙江魔兽要一个个羞愧自尽了,琅琊,反正你闲着没事。”老板也不给琅琊废话推脱的机会,拉着他就径直来到一个高级vip包厢,两排五个位置,一堆男女在里面死死盯着屏幕,都是如临大敌几乎要到了生死存亡关头的模样。

    玩到这种程度,也是需要境界的。

    琅琊挑了挑眉头。

    魔兽也好,星际也罢,他都不陌生,当初他能够进入地图鱼做网管还多亏了一张叫dota的魔兽rpg对战地图,等待面试的他站在窗口发呆,靠近过道的一位仁兄兴许是太久没有上厕所憋坏了,可当时战事正酣,又脱不开身,于是很匆忙地问琅琊会不会玩,琅琊只是点了个头,那厮就一个尿遁千里不留行,让琅琊帮他顶着,剩下目瞪口呆的琅琊一阵头大。

    地图鱼的老板恰好经过,见到这一幕,也觉得有意思,漫不经心瞥了眼琅琊的操作,顿时就严肃起来。

    说起来dota这张堪称巅峰的5人团体对战地图并不太讲究传统魔兽的微操,当然这也是相对而言,可当老板看到琅琊在一连串令人眼花缭乱地操作中完成一次完美双杀后,彻底无语,惊为天人,他也是个标准的魔兽铁杆,那尿遁男回来后见到琅琊的强大表演,恨不得跪下来拜师学艺,于是琅琊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成为网管。

    包厢内总共5对男女,都是俊男靓女,气质不俗,年纪都不大,差不多大学毕业的样子,大概是又被对手完虐了一盘,一个青年将鼠标砸向一旁,砰然作响,老板一看,确定他的机子没问题后,有点心疼那青年的鼠标,乖乖,内行人都知道那可是金环蛇,对玩家来说是一种能够让你微操完美体现的奢侈品,其实这群人的鼠标垫、键盘和耳塞都是极品装备,可见老板说他们要问鼎浙江魔兽也不完全是吹牛。

    琅琊瞄了眼,这群人在VS上对战,貌似级别都不低,在14级到16级的样子,这种水准,要是对付一般的高手用砍瓜切菜形容也不过分,可从刚才进包厢时液晶屏幕上的场景来看,对方的强悍足以让寻常玩家感觉到令人发指。

    “老板,这就是你所谓的高手?”

    那个砸鼠标的青年斜瞄了眼琅琊,在他眼中,眼前这个全身上下没一样值钱货的家伙还真没有半点高手风范,他注意了下琅琊的手,更加不屑,因为职业选手或者准职业玩家一般手腕有个部位跟鼠标垫接触过多而留下痕迹,而琅琊的手,似乎更适合弹钢琴,不过在他看来这种穷人是一辈子弹不起钢琴的。

    “要不试试看?”

    老板也没有拍胸脯打包票,只是试探性询问这群很像二世祖的青年。他当然清楚这群网吧常客的不俗实力,他自己在VS对战平台上也有14级,也故意试探琅琊了几次,费尽心机勾引这个深藏不露的员工去跟真正高手较量,战绩是,全胜,而且都是轻松拿下的完胜!

    这家伙是彻彻底底的怪物啊!

    “我看还是算了吧,省得丢人现眼。”

    出乎琅琊意料,5个玩家中竟然有个女孩,更让他惊讶的是这个女人就是昨晚去江湖酒吧的富家女中一个,因为红酒的缘故,琅琊对这个戴江诗丹顿的女孩印象比较深刻,被同伴喊做丫丫,不过现在她因为游戏的缘故将那块手表摘了下来,只是她很显然并没有认出琅琊,也对,事实上昨晚她根本就没有正眼看过琅琊。

    琅琊耸耸肩,就要走。

    见到美女能推倒就要推倒,这确实是男人本色,只可惜他对这个没啥教养的富家千金既没有兴趣也没有性趣。

    “还是让他试试看吧。”

    一个相貌最俊朗的高大青年打破沉默,一锤定音,他身边依偎着一个柔柔弱弱的女孩,秀气,温婉,当然也很有钱。这个青年明显要有礼貌许多,并没有把骨子里的倨傲表现在表面,很客气地朝琅琊说了声谢谢。他一表态,那个丫丫不情不愿地嘟囔了几句,却也没有再公开反对,其他人似乎都以这个青年为中心,算是默认了琅琊。

    有钱的公子哥也不全是那种看谁都不顺眼的跋扈纨绔。

    那样的公子哥,层次还是低了点。

    “凯泽,这样一来,他配合跟得上你们的节奏吗?”那个摔鼠标的青年不甘心地将位置让给琅琊,来到高大青年身边嘀咕道,他今天状态不佳,拖了后腿,所以一肚子火,怎么看琅琊怎么不爽,而他的女朋友则也暗暗替男友打抱不平。

    “一连输了八盘,而且都那么惨,也不在乎多输一盘。”

    被叫做凯泽的高大俊朗青年微笑道,虽是玩笑,可那抹倔强而执着的眼神依然令人动容,一个连续八次惨败而不放弃的人,再差劲也差劲不到哪里去。所以很多花心的公子哥多年以后依然富贵,于是有很多仇富的普通人觉得纳闷不解,其实决定一个人将来的,和花心与否无关,和这个人的抗击打能力有关。

    “琅琊,你要能赢,我这个月给你发双倍工资。”站在琅琊身后的老板悄声道,电子竞技玩家一天十几个钟头的拼命练习图啥?兴趣?你去一年每天十个钟头玩玩看,玩到你吐。说到底还不是图那个还算丰厚的奖金,所以老板很不吝啬地使出杀手锏。

    见琅琊竟然真的坐下来,丫丫冷哼了声,显然觉得这家伙在装逼。

    她这辈子最看不惯的就是没啥真本事却在她面前显摆的男人。
第六章 高手中的高手
    重赏之下未必有勇夫。

    琅琊对老板的诱惑不置可否,只是熟悉了下键盘,纯白色的三星DT35,触感极佳,鼠标垫是JeanPad,加上那只金环蛇鼠标,硬件上绝对没有问题,戴上耳塞,琅琊闭上眼睛敲打了一阵键盘,并不快,他被老板拉着去魔兽一挑一的时候aPm(最最通俗的解释就是你每分钟敲打键盘和点击鼠标的次数)也并不高,160的样子,最高也就在280左右,比起菜鸟确实要高出一点,可即使比起浩方对战平台上一些高手也差了十万八千里,但令人费解的是许多aPm比他高出大一截的高手都被他干净利落地斩落下马。

    经过双方协定,琅琊最终拿到手的英雄是影魔,这次双方都没有大后期英雄,也意味着前期就会爆发大量的偷袭和反偷袭。

    他的影魔选择中路单,其实那群实力不俗的公子哥也没真把希望寄托在这个陌生人身上。

    琅琊的对手是术士,也是中路一霸,只可惜一路面就被影魔三个华丽的连环影压瞬间红血,不能怪对方不懂走位,也不能怪他走位不够淫荡不够风骚,只不过琅琊的影魔走位更加猥琐下流罢了,还有就是对手连赢了八盘多少有点松懈。

    不知道是不是琅琊的缘故,还是英雄搭配组合的关系,他们这一面开局堪称极佳,不仅拿到第一滴血也就是所谓的第一个人头,丫丫这个女孩的表现也大大出乎琅琊想象,几次抽空快速切换屏幕他都能看到这妞的出彩表演。

    这样一来,反倒是接下来一直很平静的琅琊成了团队中的鸡肋。

    琅琊并不着急,即使术士脱离中路去参与局部团战,他的影魔也在安心补兵赚钱。

    Dota终究是五个人的游戏,少了一个,很多时候足以致命。

    因为影魔的缺席,很快强悍的对方更胜一筹的意识和微操就得到了丰厚回报,在一次大规模团战中,琅琊这方四个挂了三个,对方却没有人死亡。

    更可气的是对手有人打出个“真菜”的字样,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侮辱。

    包厢中顿时骂声一片,一致讨伐琅琊。

    “妈的,影魔你到底懂不懂dota?团战你没有出现过一次,你真以为你能一挑五啊?”

    “傻逼,真当自己是dota第一人啊?!”

    “早给你发消息让你过来准备团战,你倒好,一个人打钱,口袋里没钱,想钱想疯了?”

    四人中唯一幸存下来的是有逃命技能的痛苦女王,也就是丫丫她的英雄,咬牙切齿的她恨不得把键盘砸到一声不吭的琅琊头上,她狠狠瞪了眼尴尬的老板这位始作俑者,真想把这对男人扒皮抽筋然后大卸八块丢进钱塘江喂鱼。

    那高大青年虽然没有说什么,可脸色也不好看。

    琅琊老僧入定。

    只是嘴角浮起一抹冷峻的笑意。

    跳刀这种逃命和追杀的必备品基本上是人手一把,一般来说英雄在出了一些初始装备后才会考虑选择跳刀,出乎所有人意料,在团战爆发之初琅琊就迅速回基地买了这样物品,然后在众人谩骂中悄无声息地利用回城卷轴传送到离战场最近的那颗古树,跳刀闪烁进入森林,二话不说,一个大招,然后两记漂亮的影压,将一对肆无忌惮打野的英雄几乎秒杀。

    然后对一个回城较慢的敌方英雄展开千里大追杀,跳刀冷却时间一完成,琅琊的影魔走位就飘忽起来,直接闪烁进入河道,绕近路杀入,给还来不及诧异的所有人表演了一次拉风至极的越塔强杀,最终只剩一丝血飘逸回城。

    三杀!

    对方一次不算轻松的团战才以全阵营受伤为代价换来琅琊这方的三死,而琅琊这个先前埋头赚钱的家伙竟然很快就还以颜色,而且还是单枪匹马!

    满场呆滞。

    对方也是错愕,发出一连串的感叹号。

    除了震惊,还是震惊。

    “真是个疯子,一双鞋子就裸奔跳刀,身上除了两张回城卷轴什么都不带,神经病!”目瞪口呆的丫丫不禁嘀咕道。

    “帅!”

    那个高大青年哈哈笑道,摘下耳塞朝琅琊伸出大拇指。

    对方那群高手也发来三个字:丫牛逼!

    原先痛骂琅琊的三个青年讪讪然不再多话,这次三杀固然有些许运气的成分,可实力就是实力,没有雄厚资本谁敢这么干?魔兽竞技就是如此,太多外行人看上去极偶然的绝杀或者飘忽诡异的迷踪步像是运气使然,其实内行都知道这其中蕴含多少辛勤汗水和对地图的超群理解。

    琅琊冷笑,慢腾腾给对方发了条消息:是你们傻逼。

    一群人顿时崩溃。

    包厢中几个女孩子噗哧一笑,包括高大青年在内的几个人也都会心一笑,总算是小小出了口恶气。

    老板擦了把汗,终于松了口气,很想亲琅琊一口,好小子,总算没给我丢脸。他和这群公子哥算不上朋友,只是他们经常来地图鱼通宵游戏,而且又都是魔兽铁杆,于是就走得近些,从谈吐和穿着来看,老板他用屁股想都知道这些青年男女非富即贵,他从来不敢认为一群随意将省委市委大员或者浙商巨头绯闻当作谈资的公子千金是他这样守着一亩三分地勤恳如老黄牛的凡夫俗子,对这群人,他是小心伺候着,耐心巴结着,忐忑琢磨着,惟恐招待不周,所以一看到原本所向披靡的他们被逼到绝境,立即就讨好地搬出琅琊,他这一手是妙棋还是昏着,现在还不好说。

    接下来,在己方遍地插眼的情况下,琅琊的英雄像个幽灵一般游走在双方野区,落单的英雄在面对如此之早便憋出跳刀的影魔面前,不论如何利用树林的阴影走起迷踪步,都躲不掉如附骨之蛆的琅琊,琅琊是个想象力近乎变态的玩家,总能够推测出对方的走向,谁如果跟他比较对dota这张地图的阅读能力,非要不知死活地绕树林玩凌波微步,下场只有一个,乖乖挂掉,然后回家慢慢泡温泉吧。

    胜利的天平依旧终究没有逆转。

    对方的团战意识堪称天衣无缝,他们似乎都刻意避开琅琊的锋芒,甚至用某个英雄去引诱琅琊脱离主战场,然后四挑四的情况下击杀琅琊的队友,当他们装备逐渐完善,琅琊杀人便不再轻松,而由于琅琊跟队友配合确实有点不合拍,导致原本均衡的态势越来越严峻。

    琅琊终究不是神,不可能一挑五。

    虽然他杀成神,而队友们也死成了鬼。

    一正一负,最终憾败。

    不管结局如何,不论单杀、走位、微操、意识、对地图的理解,琅琊都无懈可击,他的惊艳表演征服了所有人,包括对手。

    “你好强,高手中的高手。”那个高大青年由衷赞叹道,接过他女人递过来的一根大卫杜夫香烟,他喜欢这个牌子的雪茄,觉得烟也不错。

    琅琊也懒得跟这群人客套,不冷不热抛下一句就离开包厢,留下面面相觑的大少千金们,以及一个无比尴尬的老板。

    “不是我强,是你们太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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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喜欢魔兽这款游戏的朋友也别担心,就是一两章的篇幅,烽火可不敢把《枭雄》写成竞技类,不过,这种东西大家也可以看看,娱乐娱乐。至于喜欢魔兽的朋友,赶紧砸票吧。)
第七章 努力大过天赋
    (若能冲到新书榜第一,将关关这厮狠狠推倒,那今天就继续更新三章~~~~)

    对琅琊来说,过分的谦虚就是挺虚伪的装逼,偶尔扮猪吃老虎是调剂生活,可以此为兴趣乐此不疲就有点脑子烧坏了。

    他也没觉得在这群成天饱暖思淫欲找乐子的家伙面前露了一手有多惊天地泣鬼神,一如既往,安分守己地做他的网管,其间除了看到偷溜出学校通宵玩网游的堕落学生、满脸猥亵盯着屏幕看某岛国特色影视的未成年少年,也有看到猪哥模样的衰人在那里跟一头侏罗纪公园中的母性王者激情视频,三教九流,人间百态。

    “琊子哥,我杀人了,两个,两个!”一个嗓音在一楼网吧普通大厅中吼起,充满兴奋的成就感。

    唰。

    无数充满仇恨的视线聚焦在那个罪魁祸首身上,那人仍然后知后觉面红耳赤地大声嚷嚷,这要是放在大街上,指不定被敬爱的警察叔叔们带走促膝谈心。大厅所有浑浑噩噩的通宵牛人们都被那厮这一惊一咋搞的睡意全消,一阵小声咒骂,类似神经、傻逼这些国骂不绝于耳。

    琅琊无奈,走到那人身边,很清瘦斯文的一个孩子,十七八的样子,普通的穿着,来网吧估计也是从生活费中抠出来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琅琊就准备离开,这孩子也在玩dota这张地图,只不过不是在高手云集的VS上,而是菜鸟遍地的QQ对战平台上,这孩子刚开始接触到dota,就一次偶然机会看见琅琊那媲美顶尖赛事录像集锦的一流水准,从此对琅琊的崇拜就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隔三岔五就会来网吧蹲点,只可惜天赋一般,琅琊并不看好。

    “琊子哥,你觉得我有没有进步?”那孩子的眼神忐忑而期待。

    “有。”

    琅琊不假思索道,不过很快浇灭孩子刚燃起的旺盛斗志,“不过可以忽略不计。”

    “那你给说说看我的缺点。”孩子仍不死心。

    “团队配合,读图能力,经验,意识,微操。”琅琊很干脆道,“都是缺点。”

    “没一点优点吗?”孩子哭丧着脸。

    “坚持。”

    琅琊思索片刻,说了一个不知道能不能算优点的优点,这孩子能够一个早上被人虐杀而不动声色,这份心态实属难得。只不过琅琊素来坚持“在错误的方向上越努力就越失败”这个观点,所以他并觉得这孩子能够真的勤能补拙,即使真的能,也未必能出人头地,魔兽除了刻苦的疯狂练习,天赋,不可缺少!这点跟钢琴、围棋一样,成为高手不算难于上青天,可要成为大师,没有天赋就是天方夜谭。

    “除了天赋,琊子哥你说的那些缺点我是不是都能通过练习来弥补?”孩子很单纯,歪着脑袋。

    “可以。”琅琊叹了口气。

    孩子嘴角轻轻翘起,扬起一个知足的灿烂笑容。

    继续埋头练习。

    对琅琊来说,这似乎仅仅是生活中一个可有可无的插曲。

    许多年后,一个被全球众多dota玩家誉为第一人的年轻男人在《鲁豫有约》中被采访时,被问及是什么支持他坚持一年365天每天练习15个钟头,这个被中国dota界视作神话人物的斯文男人腼腆一笑,给了一个所有人都听不懂的答案。

    “为什么?我只想让我当年那个从不认我做徒弟的师傅知道,也许,努力有机会大过天赋。”

    只是这一切,谁都未曾预料到,尤其是琅琊。

    今天的他还只是平平淡淡地在网吧工作,虽然那局对战输了,老板依然答应给琅琊双倍工资,如同吃了过量春药一样无比兴奋的老板现在咋看琅琊咋顺眼,如果有闺女,可能真就送给琅琊做媳妇了。

    中午下班,琅琊步行来到姑姑的花店,花店附近有家粗菜馆,菜品不错,他和姑姑一般都在那里解决午饭。城西这附近高档小区不少,他姑姑的花店布置精巧,她的花篮总能做出意境,加上这么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坐镇花店,客人自然络绎不绝。

    花店门口,停着辆奥迪Q7,琅琊撇了撇嘴,走进花店,一个一身笔挺阿玛尼西装的男人正在挑花,醉翁之意不在酒,眼神时不时瞄向琅琊姑姑,这厮西装领带、鼻梁上架着一副精致金丝无框眼镜,一看就是个成功人士,加上本身样貌英俊,对付普通女人,肯定是手到擒来。

    不管这位黄金单身汉如何迂回示好,如何巧妙讨好,琅琊的姑姑只是一脸平淡,宠辱不惊的姿态,那男人也算是情场高手花丛老手,深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铁律,很得体地买完花就礼貌地告辞,只可惜前走狼,后来虎,不等这辆Q7启动,一辆三叉星徽标志的奔驰cLS就停下,走下一个年龄略大的中年帅哥,似乎这个年龄层和阅历的男人,都不像愣头青那般一见美女就恨不得推倒,他们都一定程度地精通内敛,他也只是很得体地买了束康乃馨就离开,只是他眼中那如何掩饰都在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纯粹欲望,男人,几个有钱以后不花心?

    可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够懂得掩饰自己花心的。

    接下来走进来一个让琅琊第一眼就很不对路的青年,很痞地拖着双拖鞋,嘴里叼着根牙签,可能是刚吃完饭的缘故满嘴油腻,身上的衣服也有股异味,琅琊生平最恨的就是这种自我感觉良好其实渣滓、却偏偏要出来给坏人抹黑的废柴,这小流氓一见姑姑眼神就呆滞了,顿时口水泛滥。

    借着让琅琊姑姑挑花的机会,这家伙悄悄伸出指甲肮脏漆黑的爪子,想要占便宜。

    琅琊二话不说,一腿踹中这王八蛋的屁股。

    那渣滓撞翻几个花筒,摸着屁股依依呀呀骂娘。

    “滚。”

    琅琊冷声道。

    他能忍,可那是因为他对自己身边的人和事都漠不关心,但是只要涉及到姑姑,他从来不是一个讲究狗屁韬光养晦的善辈。

    “你给我等着,信不信我十分钟之内叫两百个兄弟砍死你?”那废柴蹒跚狼狈地爬起来,避开琅琊走到门口一脸恶狠狠,显然他没有想到琅琊这个有点沉默的家伙是个狠人,习惯了欺软怕硬,一下子碰到这种硬种,他还真有点心虚。

    琅琊根本懒得理会,太没创意,怎么有那么多欺人不成反被欺的废柴都喜欢说这种废话。

    粗菜馆的菜很家常,但不普通,精致可口,琅琊姑姑最中意的是一份五谷杂粮,一份不能算菜的菜,其实就是玉米、芋艿和番薯等粗粮的杂烩,这是她每天必点的东西,她太油腻的东西吃不惯,辛辣或者酸甜的也不动筷,琅琊则百无禁忌,姑姑点什么就吃什么。

    “有没有新鲜事?”姑姑给琅琊夹了块菜,她喜欢听琅琊讲些他的所见所闻,茶余饭后,一个讲一个听,三年如一日,也不觉得枯燥。

    “今天在网上跟人玩了盘对战游戏,输了。”琅琊无视周围男人对他的艳羡和嫉妒。

    “不甘心?”她笑了。

    “那是一种团战游戏。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必须把自己命运交付给别人看管,今天跟我一起玩的四个人水平不行,那种功亏一篑的感觉,真的很无聊。姑姑,你说有没有这样一种存在,就是能够完全超然不需要依靠任何人就能站在巅峰的强者。”琅琊疑惑道。

    “琅琊,你以前喜欢说一句话: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阴谋诡计都是苍白徒劳的儿戏。你是问姑姑如何去掌握绝对的力量吧?”她托着腮帮,凝视着窗外川流不息的路人,天下熙攘,逃不过一个利字,如何才能得到这利益,又无非是一个权字。

    琅琊出奇沉默起来。

    面对琅琊的沉默,她只是说了一句很玄妙的话。

    “一个人自己要强大,神都没办法拒绝。能拘束禁锢自己的,唯有自己。”
第八章 玩斯诺克的女人
    下午琅琊来到台球俱乐部,离一个高档住宅小区湖畔花园不远,来这里玩台球的男女多半有点钱,毕竟一个小时40块钱的花销并不算平民,如果你要陪打,还必须再加20。因为是周末,今天这里生意相当不错,本来只有到晚上才会没有空桌,现在已经有人排队等候。

    有些时候,世界会突然变小,按照道理来说在人口五六百万的大城市,你要一天之内两个地点碰到同一个人,跟中彩票头奖的概率大致。

    琅琊帮一桌人摆球的时候,地图鱼网吧那群青年富家男女走了进来,浩浩荡荡十个人,本来他们一看没位置就准备撤,结果一看到琅琊,就发现新大陆一样,竟然开始排队,开始对着他指指点点。其中那个为首的高大青年带着一脸阳光的笑容向琅琊走来,不由分说地抛给琅琊一根烟,道:“有机会找你一起玩dota。”

    “我不抽烟。”

    琅琊摇头,也不知道是拒绝烟,还是拒绝他的邀请。

    脚上穿着双LV休闲鞋的高大青年也不介意,转身朝同伴走去。

    他们十个人要了两张球桌。

    琅琊随后稍稍留心了下,这群人的台球水准除了那个曾在地图鱼网吧摔鼠标的青年外,都很菜鸟,外号是丫丫的女孩根本就是第一次碰球杆。

    琅琊摆球,他们玩球。

    这个世界永远很现实,一身行头价格还不如这群人零头的琅琊不管dota如何强悍,他和他们之间有条泾渭分明的鸿沟,不会因为一盘游戏就彼此称兄道弟,琅琊没有王霸之气,所以不能虎躯一震,就引来无数小弟美女的跪拜臣服。

    “他怎么既是网管又是这里的服务员?”其中一个擦有香奈儿香水的清秀女孩趴在球桌上,偷偷瞥了眼远处的琅琊,扯了扯身旁准备击球的男友。

    “穷人。”她的男友很简单回答了问题,他戴着一副墨镜,冷冰冰的气质,神情有着富家公子哥共性的倨傲。

    “不过他魔兽还蛮强的。”女孩笑道。

    “强有什么用,玩这个,中国的职业玩家一年挣一百万已经是个天文数字,水丫头,我问你,你爸每年给妈的零花钱有多少?”戴着墨镜的青年轻轻击球,落袋,收起杆子,喝了口啤酒。

    “百来万吧。”女孩漫不经心道。

    “那你爸当年把你送去stpaul’sgirls’school这所英国女子中学,一年开销多少?”

    “一百多万。”

    “再说职业玩家海了去,真正狗屎运爬到金字塔顶点的,也就两三个人,你觉得还有钱途吗?”青年冷笑道。

    女孩吐了吐舌头,不再说话。

    “丫丫,你不是嚷着要做浙江第一女玩家吗?挑张地图跟那个家伙玩几盘?”高大俯身青年随意击球,朝玩了几下就没有兴趣再碰球杆的女孩笑了笑,充满玩味。

    “没空。”丫丫没好气道。

    她的那只多普达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一看号码,顿时雀跃,冲出宽敞的台球室,随后带着一个比她稍大的女孩走进俱乐部,比较起丫丫略显娇气的自负气质,这个女孩要雅淡许多,也许是年龄问题,介于女孩和女人之间的她既有女孩的清新,也有女人的妩媚,情场老手都清楚,得到这种异性的第一次,都是极有成就感的。

    琅琊认出了她,酒吧中四个女孩中唯一对他和颜悦色的一个。

    要推倒也推倒这个嘛。

    琅琊摸了摸鼻子,瞥了眼绰号丫丫的女孩,唉,这眼高于顶的妮子脸部不够媚,胸部不够挺,屁股也不够翘,小屁孩一个,再看刚进来的这位,得体,端庄,绝对有贤妻良母的潜质。

    女人有钱确实不是坏事,不像男人一有钱往往就嫖毒赌,女人有了钱多半就是让自己丰其胸瘦其腰嫩其肤,这也算是给色狼们制造风景线。琅琊突然见那女子看到自己后,先是一愣,继而微笑,丈二和尚摸不着的他也只好点点头,算是回应。

    颇有地下党接头时给暗号的味道。

    不过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疑心。

    “跟大家介绍一下,这就是我最最要好最最漂亮最最温柔的朋友,齐青欣,嗯嗯,就是我经常说的那位剑桥大才女,高中的时候,跟我读一所私立中学。”丫丫大声道,拉着那婉约女子的手,她们显然交情不浅,应该可以划入闺中密友那一类。

    齐青欣很自然大方地跟这群青年打招呼,没有架子的她很快就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社会交际有个第一眼效应,就是说良好的第一印象是成功交往的一半,齐青欣的得体举止,既没有丫丫那种侵略性,也没有一般女孩的过度矜持,所以挑剔如琅琊,也瞧得很养眼。

    “青欣,会玩台球吗?”高大俊朗青年笑道,在他看来,这样的女孩,多半碰都没碰过球杆。

    出乎意料,齐青欣竟然点了点头。

    “周凯泽,要不你跟青欣来一盘,我当裁判?”丫丫阴谋道,偷偷朝齐青欣眨巴眨巴眼睛。

    “那再开一桌?”

    叫做周凯泽的高大青年感兴趣道,他喜欢有趣的女人,例如身边的丫丫,一个漂亮女孩会魔兽不算太奇怪,可玩到出神入化就很稀奇,而眼前这个据说毕业于剑桥大学的才女竟然会台球,有意思。

    玩斯诺克。

    齐青欣一开口就说要玩正规的斯诺克,习惯普通玩法的张凯泽就有点头大,可美女开口,打肿脸也要充胖子。

    丫丫跑去又让开了一桌,琅琊身边的一桌客人刚刚撤退,于是琅琊刚好给他们摆球。

    齐青欣脱掉外套,苗条曼妙的身材顿时呈现出来,她挑了根稍细长的杆子,戴上俱乐部提供的特制手套,心虚的周凯泽笑着说女士优先,齐青欣也不客气,她的手很纤弱,修长如玉,漂亮的指甲并没有抹琅琊最憎恶的指甲油来暴殄天物,持杆俯身,这样一来就特别凸显出她胸部和臀部的美妙弧度,很优美的姿势,俱乐部中有几个工作的女孩也会玩,也玩得很好,可就是没有她的有气质。

    高手一出手,很快就知道有没有。

    代价当然就是张凯泽的丢盔弃甲,一败涂地,惨不忍睹。

    除了被他蒙进去一颗红球,在齐青欣的凌厉攻势和巧妙停球下,几乎硬生生吞了颗鸭蛋。

    摔鼠标的那个青年原本还跃跃欲试,到后来根本就没有上场的欲望,因为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的对手。

    琅琊帮他们摆球,可表现出超强实力的齐青欣却面临独孤求败的尴尬局面,齐青欣无奈,准备将球杆放回去。丫丫问道:“要不要让这家俱乐部的人陪你玩,我看见几个人马马虎虎能跟你过招。”

    “算了,跟这家俱乐部员工都玩了不知道几盘了,你去问问看,根本没人愿意跟我玩斯诺克。”齐青欣微笑道,其实她家就在湖畔花园,晚上她经常来这里打桌球,因为太强的缘故,被虐太多的俱乐部员工都不怎么愿意厚着脸皮陪她玩斯诺克,女员工是自惭形秽齐青欣的气质,男员工则还想保留仅存的那么点尊严。

    “喂,你会不会玩?”丫丫冷冰冰问道,斜眼看着刚刚将球摆好的琅琊。

    “不玩。”琅琊平静道。

    “不会玩,还是不肯玩?”丫丫就是看不惯这家伙那副不死不活的样子,穷就是穷,还非要在她面前装深沉,她很想践踏这种男人的尊严。

    “一个钟头要20。”琅琊耸耸肩道。

    丫丫想杀人的心都有了,这穷光蛋难道觉得自己连几十块钱都掏不出来?!

    啪。

    她拿出一只小巧精美的路易威登钱包,一叠钱砸在球桌上,两千多的样子,对她来说,这不过是一点可有可无的零花钱而已。

    “我不是鸭,我想你可能找错人了。”琅琊语气依然平缓。

    丫丫暴怒,像只被踩到尾巴的小猫。

    “好,一个钟头20。”一开始就认出琅琊是江湖酒吧服务员的齐青欣微笑道,并没有摆阔。

    “开球吧。”琅琊淡淡道。

    丫丫看着他拽得不行的样子,气就不打一处来。她的那群朋友也来个兴致,像是看动物园动物一般盯着琅琊,或者说是以有钱人看穷人的眼光看这场游戏。

    齐青欣嘴角微翘,也不客气。

    她的姿势依然优雅,精通斯诺克的女人跟会芭蕾的女人气质是不一样的,她的击球依然精准,而她的停球做球也同样发挥出正常水准。

    只可惜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琅琊这盘轻松拿下。

    137分,离满分只差10分而已。
第九章 真人不露相
    真人不露相。

    一盘斯诺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结束,齐青欣凝视着琅琊,沉默许久,许久才笑了笑,似乎不敢相信这个男人能够击败自己,而且还是以一种摧枯拉朽的姿态。齐青欣虽然容颜典雅,很有淑女与世无争的味道,可骨子里却有着自负的执着,见琅琊准备放下球杆,她竟然主动摆球,显然,她要再来一盘。

    琅琊是无所谓,反正他又不花钱。

    结果,依然毫无悬念。

    琅琊酣畅淋漓地拿下第二盘,一点都没有给齐青欣留余地,这种时刻谦让绅士这种比厕纸还廉价的玩意与他无缘。

    再来。

    沉默的齐青欣继续主动摆球,眼神除了凝重,还有抹不为人知的雀跃。

    看琅琊击球无疑是件很享受的事情,击球很脆,挥杆潇洒,很有大将风度,这个时候的琅琊有着往常不具备的几种味道,女人胸大无脑是花瓶,男人也是如此,只有一张俊俏脸庞,只能是苍白而空洞。琅琊持杆站在这张球桌旁,他就是王者。

    齐青欣输掉第三盘后,不再摆球,叹了口气,很无奈地朝丫丫那群人摊开手,“抱歉,让你们见笑了。”

    “没气度的男人,不知道谦虚两个字的意思吧。”丫丫一旁嘟囔道,虽然嘴上说着言不由衷的话,心里头确实很惊讶琅琊的强大,她自然知道齐青欣的水准完全是准职业化的,而这个魔兽玩得挺人模狗样的家伙竟连桌球都这么溜,没天理。

    “你在这里工作?”齐青欣询问道。

    琅琊点点头。

    “那我请你教我打桌球。”齐青欣冒出一句让所有人诧异的话,她那双秋眸很干净地凝视着琅琊。最难以接受的当然是丫丫,这位千金大小姐根本无法想象青欣这么个近乎完美的死党跟那个男人有接触,看着他们打几盘斯诺克她就已经很不爽了,她现在几乎要疯掉了。

    “你的水平可以了。”

    琅琊摇头道,他可没时间陪富家女玩游戏,即使有推倒的欲望,可难度系数也赤裸裸摆在那里,如果是叫丫丫的那种女孩对他有兴趣,他可以为了解决男人的基本生理需求而陪她玩玩,可青欣这个女孩不行,倒不是他善良到怕伤害她,只是他很烦被套牢的感觉,那种必须占据他全部世界的情人,他懒得去发展,这样的油瓶不要也罢,他还没到欲火焚身的地步。

    “你觉得我会放弃吗?”齐青欣微微笑道,胸有成竹。

    即使琅琊不同意,她也会每天来俱乐部找他陪打。

    琅琊突然记起姑姑说过的一句话:女人本可以仰视星空,却最终选择顶礼膜拜男人,所以从父系氏族开始,女人就习惯了被征服,所以优秀的女人多半喜欢强者,这是她们的生存本能。

    强者。

    如何才是强者?金钱?权势?韬略?力量?

    琅琊瞥了眼她发育很完美的胸部,不大,却很翘,黄金胸型,加上她的身材偏清瘦,更能显出这对男人梦寐以求双峰的傲人,这仅仅是一瞬间的事情,只有两个当事人察觉,琅琊将球摆好,俯身的时候嘴角勾起一抹也只有齐青欣那个角度才能看到的弧度。

    妖气盎然!

    齐青欣内心微微一颤,潜意识中开始怀疑自己这个决定是不是太冲动。

    只是这种感觉稍纵即逝,齐青欣不禁自嘲自己的多心。不理会身边死党丫丫的抗议,朝这死党的那群朋友笑道:“过两天我生日,有时间的话来我家玩,就在湖畔花园,如果有兴趣,还可以去酒吧或者唱歌。”

    因为通宵的缘故,本来一出地图鱼酒吧那群人就要回家,结果硬是被丫丫拽着来看她的死党,所幸齐青欣并没有让他们失望,这群大少千金跟齐青欣告别,答应两天后来给她过生日就离开台球俱乐部,丫丫虽然不想齐青欣跟琅琊走得太近,可两只眼皮打架太激烈,只能回家补个觉。

    十个人浩浩荡荡来,浩浩荡荡走,于是,世界清净了。

    因为这张斯诺克球桌处于角落,俱乐部基本成了琅琊和齐青欣的两人世界。

    “继续?”齐青欣许久见琅琊没动静,对这个一点都不解风情的男人真的是好气好笑,不过也暂且松了口气,暗自庆幸自己没有上了贼船,她宁可男人憨一点,也不要太八面玲珑,不实在。

    她见琅琊似乎没有什么兴致,只是很应付地重新挑了根球杆,齐青欣不是见过对她没兴趣的男人,只是确实还没有见过一点都不把她当回事的穷人,这仅仅是点到即止的好奇,跟轻视穷人无关,她也不是那种一见有男人不鸟她就非要搞什么征服的庸俗女人,她突然语气有点期待,问道:“你会不会花式台球,嗯,就是那种很花哨,很华丽,却不怎么实用的技术。”

    “很久没玩了。”

    琅琊笑道,将球桌上的球先撤掉,再摆上一颗黑球一颗红球,放在两方低袋的对角线上,离各自袋口大约一米远。琅琊不喜欢戴手套,他的手干净,修长,很适合打桌球,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美感,“红球作为主球,黑球入袋,而红酒将停留在这里,洞口,不入袋。”

    这是一个难度颇高的拉杆。

    啪!

    作为主球的红球在撞击黑球后,出现一个很明显的停顿,出现剧烈的逆向旋转,然后很乖巧地回退,最终在袋口乖巧停下,丝毫不差,而黑球早已经不出意料地入袋。

    琅琊收杆,朝齐青欣笑了笑。这需要很巧妙的甩腕,简单的拉杆谁都会,可对力量的控制达到这种境界,恐怕职业选手中都少见。

    漂亮!

    齐青欣拍手赞叹。

    “师傅,你扎杆会不会?”兴奋之后齐青欣歪着脑袋道,很自然而然地喊出了师傅。

    有点被齐青欣这个师傅叫得鸡皮疙瘩的琅琊无奈地拿出三颗球,两红一黑,一颗红球放在底袋洞口,另外两颗则放在另一方的底袋附近,因为红球挡住路线,按照常理黑球将无法击中远处洞口的球,琅琊竖起球杆,看了眼一旁托着腮帮睁大秋眸的齐青欣,笑着摇头,猛然戳球。

    嗖。

    这颗黑球很诡异地划出一道大弧线,巧妙绕过前面的红球,啪,华丽地击中远处洞口的那颗球,落袋入洞。

    耶!

    齐青欣像个孩子欢呼,很可爱地做出胜利的姿势,似乎比琅琊还要在意。

    人就是如此,一旦遇到有谁在自己喜欢或者擅长的领域表现出不可撼动的高大形象,都会产生有点盲目的崇拜,加以很自主地神化,所以星际或者魔兽玩家会对那些站在巅峰的选手充满敬仰,足球和篮球的世界更是如此。

    齐青欣突然感到一股压迫感,转身,看到一个庞然大物。

    一个两米高的一个年轻男人就神出鬼没般站在齐青欣背后,如此海拔,配合他那异常壮硕的身躯,任何人在他面前都会感到压抑,何况是身高1米65的齐青欣,若非这个一脸憨笑的青年似乎有点傻乎乎,还有琅琊就在她身边,齐青欣还真不敢在俱乐部呆下去。

    “不用紧张,他很乖。”

    琅琊笑道,挥手示意这发育好到可怕的青年走到他身边,他把球杆交给这个大个子,后者很温顺地去把球杆放好,琅琊叹了口气,抽空向仍然忐忑不安的齐青欣解释道:“他比太多貌似忠厚的人都要善良,也更懂得知恩图报,愿意的话,你可以他小天。”

    “琊子哥。”放好球杆的憨傻青年欢快地走到琅琊面前,裂开嘴,一脸的笑容灿烂无邪,显然他跟琅琊很熟。

    “今天打架没有?”琅琊掏出纸巾帮他擦去嘴角的血渍柔声道。

    一米八的琅琊在将近两米的他面前,依然显得渺小。

    “没。”

    那憨傻青年挠挠头道,“琊子哥说小天不准打架,小天就不打架,就算被人扔石头,也不还手。”

    琅琊望着他,轻轻叹息。

    桌球俱乐部此刻传来一阵喧闹,夹杂阴阳怪气的叫嚷。

    一群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流氓的青年闯进俱乐部,其中为首的便是那个在花店被琅琊踹了一脚的渣滓,虽然是十分钟带两百号兄弟来砍琅琊,可现在是一个钟头后带着十来号狐朋狗友来砸场子,虽然水分很大,可终究还是来了。
第十章 我叫刑天
    第十章我叫刑天

    那个想占琅琊姑姑便宜的渣滓,有了身边这群混吃混喝的酒肉朋友撑腰,前面被琅琊踹得没脾气的他顿时就跟痿男吃了壮阳药一样威风凛凛,一脸阴狠道:“小王八羔子,找你可真不容易啊,害我的兄弟跟着你跑了这么远,你说这笔帐怎么算?”

    琅琊微微皱眉,齐青欣疑惑地望了望他,不明白看上去淡泊斯文的他如何跟这种痞子流氓扯上关系。

    “你先走。”

    琅琊微笑道,极有敌军围我千万重我自岿然不动的大将风范。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齐青欣出奇地没有挪步。琅琊见她没有动静,向前踏出几步,既护在她身前,又能稍微跟她划清界限,他不希望自己这座城门失火就殃及齐青欣这条无辜的池鱼,虽然他不屑不去做那英雄救美的壮举,但琅琊也不想女人因为自己受到伤害。

    那群混混已经逼近,将琅琊他们三人堵在角落。

    “少废话,一起上。”琅琊冷笑道。

    “呦,这妞不错,你马子?得,要不这样,我这个人吧口碑贼好,你只要从大爷裆下钻过,再把你妞给大爷和兄弟们伺候一晚上,这件事就算什么都没发生,怎么样,厚道吧?”那渣滓很自以为是地意淫着,虽然琅琊挡住大部分视线,还是被他瞥到齐青欣的楚楚动人,满脑子浮现出龌龊想法。

    “这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你不操他妈,就不知道你是他爹。”琅琊眯起眼睛缓缓道,这话赤裸裸的恶毒,极富挑衅,一点都不像那个习惯沉默的琅琊。这话一说出口,那群小混混兴许是文化程度不高,一时间还听不出意思,愣了小会,才一个个暴跳如雷。

    齐青欣神情复杂,事情的发展趋势有点诡异,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说不怕那是矫情,而且她也没像庸俗言情剧中女猪一见男猪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就恨不得以身相许,感动得稀里哗啦,说真的她唯一想到的就是琅琊会不会被打死。

    “敬酒不吃吃罚酒,有种!”

    那渣滓落了面子,恶从胆边生,随手抄起一根球杆就挥了过来。

    砰!

    俱乐部大厅中响起一声沉闷的撞击。

    齐青欣下意识闭上眼睛不敢再看,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却看到令她不敢置信的一幕:那个身高两米的憨傻青年像是一堵墙护在琅琊前面,用他宽阔的背部硬生生扛下了这一球杆!从齐青欣这个视线望去,还能看到这个叫小天的傻子那朝琅琊露出的憨憨笑容,只是笑容中交织着一抹痛苦。

    “琊子哥,不疼,一点都不疼。”

    那傻子似乎怕琅琊心痛,挤出笑容。琅琊望着这如大山一般挡在他前面的傻子,这个如今把他当作唯一可以信赖的亲人的大个子,本应该愤怒的他却用一种齐青欣很陌生的冰冷嗓音,道:“小天,琊子哥不让你打架,那是因为你出手太重,平常欺负你的那些人都还不致于需要被你打残的地步,但有些时候不同,有种渣滓就应该被扫进垃圾桶。”

    “妈逼的,这样都行?我就不信抽不死你,大家一起抽!”那厮眼神狰狞,他没想到这个傻大个这么抗大,火气涨到顶点,招呼他那群哥们一起动手。

    砰!砰!砰!

    三杆雨点般砸到傻大个背上。

    “琊子哥,小天很笨,不懂你的意思。”

    那傻子依然保持倔强的笑脸,干净得令人心疼,他一直记得他的琊子哥说过他不准打架,所以他死也不打。

    “打。”

    琅琊只是简单说了一个字。

    瞬间,原本那好像注定要一辈子被人欺负的傻大个变了个人,满脸的憨厚笑容立即收敛,斗大的双拳猛然紧握,背部微弓,块状肌肉顿时凸显出来。

    咔嚓!

    一根球杆竟然被打断,足见那群渣下手之狠,也从侧面看出这傻大个的肌肉结实到了恐怖的地步。

    转身,他令人无法想像地臂力稳稳握住一根挥下的球杆,一拧,球杆被他轻松折断,那群原本耀武扬威的废柴吓出一身冷汗,前面这傻子憨呆的的模样给了他们一种可以随意欺负的错觉,现在根本适应不过来。

    嘭!

    大个子身体虽然巨大,行动起来却很灵活,势如奔雷的一记冲拳砸中一个渣的腹部,竟然将那倒霉蛋的身体悍然砸出离地面一寸的高度,然后斜飞出去,瘫软倒地,连呻吟的力气都省去,直接昏厥。除了琅琊,满场呆滞,齐青欣捂住嘴巴,这真的不是在拍电影?

    大个子转头,望向琅琊,满眼询问。

    “继续。”琅琊语气不带有半点感情,他生平最憎恶的就是打狗却不打落水狗,搞得自己多慈悲似的,很多时候阎王能躲,可小鬼难缠,对眼前这种垃圾,就应该狠狠踩,一口气踩到底,踩到他们下次见到就毛骨悚然。

    得到许可的大个子嘴角牵扯出一抹让那群人心寒的弧度,那个带头的渣一见这种常理无法解释的诡异阵仗,两腿发软,抖得厉害,刚想撤,就被大个子闪电伸手,一只手像抓篮球一样抓住那渣的脑袋,然后慢慢往上提。

    一个还算讲义气的家伙想要上前为朋友两肋插刀,可刀是插了,问题两把刀插在他身上的味道让他发誓下辈子再也不干这种傻事,因为刚冲上去的他被大个子多余的那只手随便一挥,就侧向拍中他胸口,然后这厮就断线风筝一样甩了出去,差点窒息,趴在地上大口大口艰难喘气,第一次觉得呼吸也是奢侈的事。

    “算了吧,闹大不好。”

    齐青欣终于开口,怯生生,楚楚可怜。她的话在那群小地痞耳中无疑是天籁般的福音。

    “怪不得大侠们多半不长命。”

    琅琊不屑冷笑,瞥了眼身后的女人,“因为古道心肠的大侠都喜欢对不起眼的小坏人无私表现他的仁义,结果呢,男大侠最终往往被小人暗算,霸占了他的女人,而女大侠呢,也往往被凌辱致死。再说了,我也不是个牛逼烘烘的大侠,我只懂得要把一切威胁扼杀在摇篮中,大侠死了,还有他的大侠朋友出手,我残了死了,谁出手?你?”

    齐青欣没来由感到一阵委屈,低下眉目,咬着嘴唇,再不肯说话。

    她不明白,第一印象中那个斯文青年的他怎么如此极端。

    脑袋被提起来的那个渣咿咿呀呀鬼哭狼嚎,比被阉割还要凄惨,配合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憔悴脸孔,当真是闻者流泪见者心伤。只可惜,面对他的那个大个子根本不吃这一套,五指猛然抓紧,又是一阵杀猪般的哭喊响彻俱乐部。

    “先磕头。”

    琅琊挑了挑眉。

    那群人一听琅琊发话,心一紧,只是磕头这么丢尽颜面的事情他们还真做不出来,大个子一甩,那个被他提到悬空的渣就摔向附近一张球桌,发出剧烈的撞击声,大个子摇了摇脖子,发出咔咔声音,视线巡视起来,似乎想要找下一个可怜虫。

    扑通。

    这群兔崽子一见形势不对,一个比一个跪得快。

    面子?面子有小命重要?

    再说了,这叫好汉不吃眼前亏,叫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一个一个在那里用阿Q精神**的废柴朝大个子和琅琊磕头,磕了三个,然后可怜巴巴地跪在那里,像一条条哈巴狗。

    琅琊伸出自己的手,慢慢握紧。

    他轻轻叹息,这就是力量带来的快感吧,只可惜,不是自己的力量。耸了耸肩,他拿起地上一根球杆,来到那个躺在地上的渣面前,蹲下,那渣眼神中既有畏惧,也有些许掩饰不了的仇恨,再小的人物也有尊严,不管这种尊严对上位者来说是可悲还是可笑。

    啪!

    琅琊也不多话,直接就是一杆砸下去,令人触目惊人。

    他俯瞰脚下的龊男,笑意阴森,继续一下一下砸下球杆,那厮仅剩的气焰顿时消失殆尽,背对着齐青欣的琅琊眯起那双漆黑的眸子,道:“不服气?我打到你服气。当然,下次我栽到你手里,你也可以往死里整我,不过,我今天也帮你长点记性,让你记得万一再栽到我手里,是啥滋味。”

    那群平常也就小打小闹的地痞一个个狂咽口水,心想这狠人难道真的想闹出人命来不成。

    齐青欣侧过脸,不敢再看,场面太血腥太暴力,早超出她的承受能力。

    那个一步错步步错的渣使出吃奶的力气,爬起来跪在琅琊脚下,双手死死握住那根球杆,鼻涕流到嘴里也不管,凄惨无比地嘶哑喊道:“我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大爷,我知道错了。”

    琅琊松开球杆,一脚将这个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的废柴踹开,“滚!别让我再看到你,如果想报仇,欢迎,可如果再落我手里,我可就不跟你今天这么客气喽。”

    一群人狼狈逃窜,只恨爹妈没给他们多长两条腿。

    很快,那大个子再度恢复成憨憨傻傻的呆人,若无其事地走到琅琊身边,围着他左看看琅琊的手,右瞧瞧琅琊的背,生怕琅琊吃了亏。确定他的琊子哥没事情,才露出灿烂笑容,嘿嘿哈哈,天真无邪得像个孩子。

    “你叫什么名字?”齐青欣一脸善意微笑,看着这个两米高的傻子青年。

    她终于缓过神,心境逐渐稳定下来,除了惊吓和震撼,她还有女人天性的那么点好奇,这对搭配实在太诡异,一个平常温文尔雅,弱不禁风的样子,却隐藏着最血腥的禀性。一个不谙世事,有点呆滞迟钝的傻子,却是极端强悍的打架高手。

    叫小天的大个子转头望着琊子哥,似乎犹豫要不要告诉陌生女人他的名字。

    琅琊笑着点点头。

    “我的奶奶活着的时候都叫我小天。”

    傻大个一本正经道,“琊子哥,后来给我取了个名字。”

    “什么?”齐青欣笑问道,似乎能够接受这个傻大个。

    他干净简单的眼睛中出现一抹罕见的执着,竟然让齐青欣产生一种震慑人心的感觉,他坚定道:“所以,我叫刑天!”
第十一章 都得死!
    刑天。

    齐青欣喃喃自语,在中国神话中刑天舞干戚,壮烈而悲歌,她不懂为什么琅琊为什么要给他取这个名字。

    只是她也不想深究,齐青欣并不愿意陷入琅琊的生活,她不是那种让好奇杀死自己的女人。而且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这跟金钱财富无关,只是她欣赏的是温润如玉的男人,太血性太阴鸷的异性,她或许能够接受,却如何都不可能有超出界线的友谊,所以齐青欣很客套地邀请琅琊去参加生日,而琅琊也很直接的拒绝,两人一点都不拖泥带水的告别,俱乐部只留下一群惊恐万分的员工,还有琅琊跟刑天这对青年。

    “小天,午饭吃了什么?”琅琊径直走出俱乐部,这么一闹,这里肯定是呆不下去了,他可不希望被人用看怪物的眼神盯着。

    “十个天津包子。”被琅琊亲昵称作小天的刑天跟在他身后,憨傻摇晃着脑袋,像个心满意足的孩子。

    “饱了没?”琅琊柔声道。

    刑天挠挠头,嘿嘿傻笑,显然没饱,可也不好意思说。

    街道上路人都刻意避开刑天这堵两米高的庞然大物,在他们看来刑天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弱智,这种危险角色,就算干掉自己自己也是白挂,除了熟悉刑天的那个圈子会每天以欺负傻大个为乐,没有谁敢跟他逗乐。

    “请你吃麻辣烫,不过只能吃六块钱的,这是琊子哥目前身上的全部家当。”琅琊笑道,陪刑天来到一家重庆麻辣烫馆子,给他点了份六块钱的麻辣烫,做朋友,富人拿出的一千块和穷人拿出最后的一个铜板,意义是不一样的,前者只是朋友,后者却把朋友当兄弟。

    “琊子哥,你也吃。”刑天等到麻辣烫端上来的时候,没有动筷,而是先给琅琊拿了双筷子。

    “我不吃,小天一个人吃就是了。我每天都要吃中药,所以不能吃辣的东西。”琅琊笑着拍了拍刑天的脑袋,懒得理睬外人惊讶和错愕的视线,外人如何鄙视或者畏惧刑天,跟他没有关系。

    他只记得,那个以捡垃圾为生的老奶奶每天都会给她的孙子买一块钱的葡萄,每天水果店剩余下来的葡萄,一个步履蹒跚的古稀老人要独自养活一个能够长到两米的孙子,这其中的艰辛和坎坷,外人怜悯也好,麻木也罢,都不是三言两语就能道清。

    这样一个老人,却是如何都不肯接受别人的施舍,生命弥留之际,躺在病床上,脸颊干枯的她泪流满面,将跪在地上的刑天的大手握住,放在琅琊手中,说了一句话,一句让琅琊一辈子都无法忘记的话,“我本来就算病死在垃圾堆里,也不会接受你的帮助,因为我知道,一旦我接受,小天的命就是你的了。现在我要死了,小天总需要有人照顾,琊子,我没有资格要求你做什么,只是希望你能够让他活着,活着,就够了。”

    琅琊望着眼前沉浸在吃麻辣烫快乐中的刑天,轻声叹息,活着。他不管那位老人以前是否有显赫的往昔,也不管刑天身上是否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身世秘密,逝去的都随它逝去,留给他的仅仅是他的承诺,不仅仅是让刑天活着,而且还是好好活着。

    带着刑天来到姑姑的花店,本来给一盆吊兰浇水的她一看到刑天的背部,微微皱眉,柔声道:“发生什么?”

    “又打了一架,小天帮我扛下的。”琅琊略微歉意道,“台球俱乐部的工作我不准备再做,想要再换份。”

    她仅仅是点了点头,并没有像寻常女人那样问东问西,那张绝美容颜依旧清冷,背对着琅琊和刑天的她伸出两根纤细手指,抚摸着兰花的叶子,气质清雅如深谷幽兰,许久转身,见刑天乖乖蹲在角落凝视着一筒黄色康乃馨,一个人发呆,莞尔一笑,她走到他身边微笑道:“小天,想要?”

    “嗯。”蹲在地上的刑天使劲点头。

    “小天要送给谁呢,姑姑帮你做束花。”她温和道,她的冷,来自骨子的清傲,那是一种举世混浊我独清的超然姿态,就连她的亲人琅琊,很多时候也觉得她与这个世界的格格不入,或者她对这个社会根本就是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冷眼旁观。也只有在这种没有外人的时刻,她才会收敛那份本性的冷漠,流露出些许的温暖。

    也就是说,她的冷淡不是装给外人看的,而是她的温暖才是刻意给小天看的。

    “神仙姑姑,你真的给小天这么多花?”刑天歪着脑袋道,他习惯叫她神仙姑姑,因为他觉得这么漂亮的姑姑肯定是神仙,他最喜欢的就是听神仙姑姑吟唱《大悲咒》和《药师佛心咒》,虽然不懂内容,可他懵懵懂懂觉得那个时候自己很宁静,很多平时想不通的东西那个时候都能想明白。

    “姑姑从不骗人。”她忍俊不禁轻笑道,单纯的孩子,“说吧,送给谁。”

    “小天想把花送给奶奶。”

    刑天那始终挂着憨厚灿烂笑容的脸庞哀伤起来,这种伤痕,不是小资们为赋新词强说愁的那种无聊情感,也不是小白脸小青年叼几根烟喝几瓶酒故作深沉的幼稚忧伤,只有苦过,苦到哭不出来的人,才能如此纯粹的情感。

    “送给奶奶?”

    她愣了一下,眼神愈加柔和,轻轻拍了下刑天的头,道:“嗯,小天奶奶一定会很高兴的,姑姑给你做很大很大一束花。”

    刑天咧开嘴,笑得很无邪。

    下午琅琊和刑天就在花店帮忙,有刑天这种极具震慑力的人物在场,再不敢有谁将满脑子亵渎放在脸上,一个个老实得像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的三有标兵当代柳下惠。这段时间内,花店门口奔驰走了,宝马来了,宝马走了,奥迪又来了,门庭若市,根本不是一家小花店该有的热闹和排场。

    刑天本就是个很听话的人,琅琊让他站着他绝不因为坐着舒服就去坐,即使琅琊看不见他做什么,他也不会违背琅琊的意愿,利益容易让人改变再伟大再崇高的初衷,刑天这个傻子不在乎利益这世人眼中最珍贵的东西,所以他能够忍受委屈,忍受寂寞,忍受白眼。

    傍晚,琅琊姑姑关上店门,叫了辆的士,三人来到小区,她先把琅琊的中药煎着,这是每天都不能缺的第一要事,这也是他们最大的一笔开销。她然后给他们做了顿简单却不单调的晚饭,特意做了满满一电饭锅的饭,看着这两个人狼吞虎咽,她秋眸含笑,帮琅琊夹菜,而刑天也很乖巧地给他的琊子哥夹菜,饭桌上三个人话都不多,但气氛温馨。

    吃完饭,琅琊休息一些时候,将那碗中药喝完,陪着刑天走到小区的花坛边上,刑天如何都不肯跟他们一起住,固执地要住在一间破旧潮湿的地下室,琅琊也不强求,坐在水池边上,琅琊望着灰蒙蒙的天空,黄昏时分,夜幕将临,有种交替感,刑天也沉默着坐在琅琊身边,双手托着腮帮出神凝视,也不知道他那简单的思维是不是想着聪明人不屑也想不到的问题。

    “小天,保护好姑姑。”琅琊轻声道,依旧没有收回那几乎没有焦距的视线。

    “琊子哥,你放心,小天肯定比你们先死。”刑天托着腮帮转向琅琊,抿起嘴角,坚毅而执着,他给出一个最质朴的承诺,也许他不会说太多华丽的言辞,不会用丰富的感情表达他的想法,但他说出来,就会做到。

    “傻小天,你会活很久。”

    琅琊起身,走向小区门口,留下依旧发呆的刑天,他要去江湖酒吧开始晚上的工作,在门口的时候转头望了眼朝他挥手的刑天,琅琊微微一笑,使劲握紧拳头,“对,活很久。”

    等琅琊走出小区,他姑姑那绝美的曼妙身影出现在水池边,走到刑天身边,轻轻坐下,轻启檀口,“小天,如果我要杀你的琊子哥,你会怎么做?”

    “啊?神仙姑姑,小天不懂。”刑天张大嘴巴道。

    “你只要给我一个答案就够了。”她微笑道,这个假设虽然很无趣,却不得不问,她想知道琅琊在这孩子心目中的地位,这将影响到接下来的一系列布局,蝴蝶虽小,却能产生蝴蝶效应,人生对她来说就像是一副多米诺骨牌,关键的骨牌一倒,大局便定。

    刑天低下头,沉默良久,终于缓缓开口:“我很笨,可我知道一点,要琊子哥死的人,都得死。”
第十二章 包养小白脸
    (距新人榜第一大概还有150票推荐票,呵呵,历史性的时刻啊,以前《极品》和《六道》都是第二,憾事啊。砸票砸票~~~)

    琅琊习惯性地先到西湖边上走一小圈,然后才慢悠悠踩点准时到达江湖酒吧。

    江湖酒吧虽小,比不上隐楼、SOS空间这些财大气粗的酒吧,可圈子里的人都知道这间酒吧不简单,它的街对面就是中国美院,本来这里是一家并不起眼的低档小酒吧,霸占着黄金地段却蹲着茅坑不拉屎,于是半年前有两个人同时下手,手段是黑还是白,外人不得而知,总之,原先那家酒吧很快乖乖关门大吉,而最终成为这里老板的是江湖酒吧,对手只能在西湖畔另一处落脚,名字叫红鼎会馆,如今杭城最红的私人俱乐部。

    小麻雀一样的江湖酒吧如何压过红鼎会馆,是圈子里心照不宣的一个谜。

    只是琅琊不管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算那个不算太吝啬的老板淘哥被人砍死丢进西湖,他也不觉得天就要塌下来。被雷子拉着聊了半天很没有营养的话题,基本上都是雷子满嘴唾沫地夸夸其谈,无非是昨晚看到了几个正点的妞、在舞池揩了美眉几斤油,琅琊有一句没一句应付着,雷子也不觉得乏味,今天小鱼来得依然很早,这两天酒吧都挺忙,因为老板请来那两个脾气比名气要大牌很多的DJ还要表演几天。

    江湖酒吧门口站着四五个打扮妖娆的酒吧女服务员,环肥燕瘦,高挑曼妙的,娇小玲珑的,都有,想必这就跟古代青楼门口女人拉客的道理一致。江湖酒吧从来不刻意营造出阳春白雪的调子吓唬忽悠人,可琅琊清楚酒吧内两个vip包厢中的两幅水墨画来头都不小,肯定不下六位数。

    今天的酒吧依旧一副群魔乱舞的疯狂场景,莺莺燕燕,男男女女,夜晚、酒精和迷离的灯光都是能够将男女本性扩大化的基调,酒吧里的女侍一般都会陪客人找乐子,猜拳玩鹘子,男人趁机摸手摸腿在黑暗中揩油,也是正常的事情,他们买你的酒,你给人家占点便宜,就像是一种默契,谁都不捅破那层纸,他好,她也好,大家好才是真的好嘛。

    一身服务生服饰的琅琊突然看到门口走进两个眼熟的女人,一个是白天见证他阴暗一面的齐青欣,还有个则是琅琊印象颇深的女孩,昨晚戴着条爱马仕丝巾的女孩,气质不逊色齐青欣,只是齐青欣雅致,她则雍容中带着股轻灵,两人不是一种类型的女人。

    齐青欣也看到琅琊,朝他挥了挥手,琅琊走近她们后,因为酒吧太喧腾她不得不喊道:“帮我们挑了位置,最好安静一点。”

    琅琊带着她们来到二楼的角落,四个人的位置,看上去齐青欣的死党脸色并不好,凄凄惨惨戚戚的模样,楚楚可怜,只可惜琅琊没有怜陌生花惜别人玉的癖好,这样的女孩子,没有谈过恋爱,琅琊打死都不相信,这没谈恋爱的概率就跟江湖酒吧中女孩是处女一样渺小。

    横刀夺爱?琅琊没兴趣,也觉得没资本。起码现在没有。

    帮她们点了酒水和果盘,琅琊便离开,齐青欣也没有挽留,一场风波不足以改变两个人截然不同的生活。

    “红豆,到底出了什么事情?”齐青欣担忧问道,她不清楚为什么好友死活要拉着她逛酒吧,无奈之下她只好挑了这家江湖,一来这个死党就是中国美院的学生,离江湖酒吧近,二来毕竟和琅琊有点熟悉,真发生什么事情,见识过他手段的齐青欣潜意识中有种安全感。

    “我爸和我妈要离婚。”那女孩一脸惨容,浮起一个自嘲的冷笑。

    “吵架?我父母吵架的时候也经常喊着离婚,可这么多年,还不是没离成。”齐青欣安慰道,这个死党父母不合是他们圈子每个人都清楚的事实,听说最近前不久闹分居,只是齐青欣没有料到会到离婚这种地步,到了他们父母这个层次,离婚可就不是老百姓感情不合一拍两散那么简单了,这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分割问题。

    “没吵架,他们提出离婚的时候很平静,喝着咖啡,说说笑笑,我都很久没有见到他们这么开心了。”叫红豆的女孩反讽道,眼神中流溢落寞。

    齐青欣错愕,不知道该怎么劝解好友。

    “对了,他们摊派的时候,各自带着新欢。”

    女孩大笑,笑着笑着,就哭了出来,最后分不清是笑还是哭。她像是在讲述一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泪眼朦胧道:“你知道吗,我爸的那个情人真的很庸俗,戴着金戒指,穿着跟暴发户一样,在我面前就跟菜市场大妈一样。而我妈的那个小白脸,就像个草包,除了脸蛋漂亮点,什么都没有,我爸说话的时候他连屁都不敢放一个!青欣,你说,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啊?”

    齐青欣根本无言以对,这种事情要她怎么说?

    生活就是如此黑色幽默,旁观别人被幽默的时候总觉得不以为然,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却总是措手不及。

    琅琊正好把零钱交给齐青欣,也不理睬那女孩的痴癫。

    “你说,为什么?”女孩不由分说,猛灌了一口酒,脸颊绯红。她像是抓住最后一根稻草一般,软弱无助地望向琅琊这个再陌生不过的陌生人。

    “什么为什么?”琅琊本想离开,却看到齐青欣满脸祈求,于是停下脚步。

    “为什么父母要那么对我,他们不是都口口声声爱我吗?为什么要离婚为什么要把我丢在一边,什么都瞒着我?为什么他们都要背叛爱情,背叛婚姻,背叛我?”女孩哭中带笑,笑中含泪,梨花带雨,惹人怜爱。

    “你几岁?”琅琊平静道。

    “23.”女孩愣了一下。

    “父母凭什么要为了你不去追求他们的幸福?凭什么他们不可以拥有自己的感情?孩子尚且可以用幼稚的离家出走来证明自己,父母就不是人了?就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23岁,我想你应该明白,再伟大的父母也是人,其次才是父母。”琅琊冷笑道,“总是嚷着怨着父母自私,恨他们不够爱你?那我问你,你问问你自己是不是自私?你这种温室里的千金小姐懂个屁爱,等你学会放手,而不是获得,才有资格去质问你父母。”

    齐青欣给他使眼色,示意他不要再说。琅琊摇摇头,撇了撇嘴就要走,这尊女菩萨他还真懒得伺候,又不是他马子,如果他马子还敢这么折腾,早拎到床上去好好进行思想教育。那女孩原本黯淡的眼睛终于恢复些许灵气,嘟着嘴巴道:“照你这么说,难道他们离婚搞外遇还有理了?”

    “我不是刻意给他们辩解,只是希望你清楚一点,做子女的,很多事情上可以怪父母,可不能恨,那样太幼稚,天底下,极少有不对子女好的父母。孩子,多想想父母平时对你的好吧。“琅琊叹口气道,这种事情还真是吃力不讨好,说罢不等女孩发表意见就赶紧闪人,跟女人讲道理本身就是没道理的事情,所以纠缠起来最后绝对是男人没理,见好就收吧。

    “他是不是昨天给我们点单的人?“女孩疑惑道,擦了把眼泪,一通发泄后似乎心情好转许多。

    齐青欣松了口气点点头,真想好好感谢这个她至今还不知道名字的男人。见死党异样的眼神,有种不祥预感的齐青欣下意识道:“红豆,别去刻意接近这个男人,他不简单,起码没有表面你看上去的那么单纯。“

    “怎么说?“这个女孩的好奇心明显要比齐青欣大很多。

    齐青欣无奈只好将白天台球俱乐部的事情跟她讲了遍,不说还好,一说那女孩顿时将心中的烦恼强行抛开,趴在栏杆上,看着忙碌的琅琊,眼神中异彩涟涟。熟悉女孩脾性的齐青欣走到她身边,轻轻叹息,担忧道:“红豆,你没有恋爱过,不明白它有多苦,未必比你面对父母离异要轻松。“

    “青欣,我不是你,不会选择父母放弃恋人。“

    那女孩盯着琅琊,道:“再说,父母已经放弃我,我可以不恨他们,可要我原谅,不可能。“

    齐青欣一阵沉默,被说中痛处的她很好掩饰了那抹痛楚,端着一杯本来不打算喝的酒,一口气饮尽,苦,下咽后,仍然是苦。好心劝道:“红豆,我们这个圈子里有那么多不错的男孩子,你没有必要把第一次放在一个陌生人身上,或者等你初恋后,腻了倦了,再找这个男人,也不迟,是不是?他能等,但是你不能挥霍你的第一次,知道吗?因为我们是女人,他是男人,不一样。“

    女孩不以为然,都说女人唯一不变的就是善变,原本天塌下来的她现在嘻嘻哈哈,道:“青欣,你也知道,我一直想要找一个能陪我疯玩的男朋友,为我打架,陪我玩台球玩保龄,陪我K歌泡吧,所以呢,高材生,我不要,小白脸,我不要,就知道装酷的,我也不要!“

    “你真打算跟他?“齐青欣惊呼道,这个世界真的是疯了。

    女孩也不回答,等到琅琊无意间将视线转移到她这里的时候,使劲挥手,示意他上来。

    不情不愿的琅琊来到她面前,看到的是一张雀跃却带着莫名其妙羞涩的美人脸蛋,还有齐青欣很无语的表情,等了半天,那表情诡异的女孩愣是支支吾吾没开口,琅琊叹了口气道:“不好意思,我小鼻子小眼睛小人物一个,没时间陪你找乐子,你真要找,我可以帮你叫个人。“

    “你叫什么?手机号码是多少?有没有女朋友?“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的勇气,女孩一口气问了三个暗示性极强的问题,问完后就红了整张俏脸。她当然不是真对琅琊不可救药地一见钟情了,她没有那么花痴,丫丫也好,青欣也罢,她那个圈子中她才是真正的中心,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只是不清楚是酒精作用,还是被刺激到了,她一时冲动就什么都不管了,只想好好发泄一次,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情。

    “泡我?要包养小白脸?“
第十三章 你要以身相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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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泡我?要包养小白脸?”

    琅琊笑了,挺灿烂,不屑中带有懒得去掩饰的嘲讽。其实琅琊的相貌很诡异,简单看上去只能说是一般的英俊,但某些时刻一旦流露出相匹配的气质,就立即令人刮目相看,就像这个时候,冷笑的琅琊就很有诡魅味道,连齐青欣都有点诧异。

    英俊男人的长相分三种,一种就如热销小说,初看令人惊艳,久尔乏味,最后甚至面目可憎,一种男人则如名著,英俊和底蕴匹配,值得女人倾心,还有种男人则如《易经》《韬略》,外表朴素,可一翻阅瞧见文字,便再难释怀。

    琅琊便是第三种,他确实不能让女人第一眼一见到就尖叫恨不得以身相许,可相处久了,智慧的女人便能瞧出他的种种不同寻常。

    叫红豆的女孩能很清楚感受到琅琊的反感,只是刚才被他一顿教训,面对琅琊似乎不再像平常那么伶牙俐齿,往常的雍容自信都消弭殆尽,想解释却不知道如何开口,越想越急的她只能傻乎乎站在琅琊面前。

    “红豆不是这个意思,她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齐青欣发现在琅琊面前她总是做和事佬,给人找台阶下,内心苦笑。

    “性伴侣?”琅琊哑然失笑。

    叫红豆的女孩原先红润娇媚的脸色瞬间青白,她紧皱眉头,深呼吸,理亏的她强压下内心的怒气,挤出笑意,道:“我真的是想认识你,我先自我介绍,女,23岁,姓纳兰名红豆。”

    “我不管你叫什么,我只关心一点。”

    琅琊耸耸肩道:“这点就是你是不是处女。我这个人对女孩子没有什么大要求,就这么一点最关键,除此之外,只要出门不吓坏花花草草,就能接受。”

    刻薄!

    纳兰红豆瞬间给琅琊下了定义,可不知道为何心中却没有憎恶的感觉,愤怒是难免,可这种生气跟她看见男人化妆或者吃软饭不一样,她死死盯着琅琊那双眼神不再涣散无神的黑眸,这个可恶的男人,就那么嘴角噙笑地斜视自己,纳兰红豆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狠狠踹他几脚!

    琅琊的视线从纳兰红豆的精致脸蛋,论样貌,纳兰红豆无疑是那四个美女中的佼佼者;下移到挺翘胸部,只可惜,这里还不够丰满,有开发潜力;再到小蛮腰,最后到她的修长双腿,琅琊赤裸裸的视线终于停下,这腿实在诱人,弹性,曲线圆润。

    下流。

    这是纳兰红豆对琅琊的第二个糟糕评价,只是她并没有避开琅琊的亵渎视线。

    齐青欣在一旁看着这对活宝“勾心斗角”,不知道如何插嘴如何制止。

    “如果我是处女,你就跟我交往,是不是这个意思?”纳兰红豆一脸狐狸笑容,真难为她能够笑得这么灿烂。

    琅琊这个时候还真有点佩服这妮子的定力,一个痞子习惯了吊儿郎当脸皮厚并不稀奇,一个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如果能够少几分焦躁多一分沉稳,实属不易。他在这种时刻可不想掉链子,男人一旦装逼过头简直就是犯罪,所以不再玩笑,心平气和道:“纳兰红豆,说实话,不管你是不是处女,我都不会跟你交往。”

    “你想一夜情?!”纳兰红豆眼神幽怨,也不知道是装出来的还是真情流露。

    琅琊彻底无语,只能败退,撤离战场,这妮子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到可怕。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纳兰红豆喊道。

    “琅琊。”

    狼牙?

    诗词中一弧狼牙月饮尽风雪的“狼牙”?纳兰红豆有点想不明白他怎么会有这种稀奇古怪的名字,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姓和名,很快释然,继而小小雀跃,如果他叫来福旺财这些阿猫阿狗的名字那才大煞风景,狼牙这名字,她喜欢。

    至于人,她不讨厌。

    琅琊在楼下可没空去回味刚才和纳兰红豆的交锋,也懒得去揣测女人莫名其妙天马行空的心思,女人心海底针,他连潜水员都不是,如何找这海底针,能不多想就不要想,将事情简单化而不是复杂化,这就是琅琊的思维方式,绝不杞人忧天庸人自扰。

    “琅琊,老板叫你,1号vip包厢,好像有大客人。”小鱼匆匆忙忙跑到琅琊身边,眼神玩味。

    该不会是老板想让我卖身吧。

    琅琊心里嘀咕着,瞥了眼小鱼的神色,琢磨着要卖也卖这家伙。来到和纳兰红豆另一个方向的二楼,包厢门口站着雷子和一个陌生男子,雷子本算魁梧,可比起这一身黑西装的猛男,似乎还要逊色,这魁男一脸彪悍,手斜插在西装口袋,这姿势太符合保镖形象,搞得跟黑社会似的。老板淘哥打开门,见到琅琊,在他耳边低声道“话少说,多看我脸色”,然后带着他走入包厢。

    江湖酒吧的两间vip包厢,在内行人看来装修抵得上包厢外面所有开销,有些酒吧是外媚,像金碧辉煌,江湖酒吧则内秀,只是琅琊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江湖酒吧要这么做,似乎毫无道理可言,只不过这都不是他需要多想的问题。

    一个中年男人,两个漂亮女人。

    男人不怒自威,给人种霸道感觉,久居上位,面对普通人,自然而然会流露出凌厉的优越感,这也就是小说中泛滥的气势,真实中确实有,只不过并不多而已,眼前这个男人就能让人第一眼就不敢轻视,他端着一杯红酒,摇晃着酒吧,双手搭着身边两个美女肩膀,视线落在琅琊身上。

    两个女人很娇媚,高挑,也很冷艳,一个女人身穿一袭价格不菲的黑色晚礼服,披着貂皮,瓜子脸,她冷冷盯着刚走进包厢的琅琊;另一个女人则一袭大红旗袍,大红色非但没有让她俗气,反而大雅,散发着一股成熟韵味。

    看男人的身价,除了看他的朋友圈子是什么位面,还有就是看他的女人是什么档次。

    这是琅琊的一个认人标准。

    “八爷,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琅琊。琅琊,还不快叫八爷。”淘哥说话的时候微微弓着腰,低着头转望向琅琊,朝他使眼色。

    琅琊却没有叫。

    “琅琊,好名字。”

    被淘哥尊称为八爷的男人也不以为意,面对琅琊近乎无礼的不卑不亢,他只是笑了笑,却也没有示意他和淘哥能坐下来,只是继续摇晃着酒杯,“听涛子说这酒吧你出了不少力,我今天看了,嗯,确实不错,不俗气,看着顺服。琅琊,有没有兴趣跟我混?”

    “我这个人懒惯了,也没啥大志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琅琊微笑道,他也没有做出一副天大地大唯我独尊的傻逼姿态,只是像一般朋友间的聊天,语气不太冷淡,也不热络。

    八爷点点头,抬头盯着琅琊的脸庞瞧了瞧,没有发现什么破绽,才挥挥手,松了口气的淘哥赶紧拉着琅琊走出包厢,欲言又止,最终叹了口气,让琅琊下楼。淘哥回到包厢,毕恭毕敬站在离那个中年男人足足四米的地方,等待发话。

    “应该不是红鼎会馆那边的人。”叫八爷的男人放下酒杯道。

    “八爷,我想也不是,这个琅琊虽然不普通,却也不是个喜欢扮猪吃老虎的主。”淘哥附和道,继而有点担忧。

    “放心,这小子不跟我混,我还不会小心眼到要灭了他的地步,你怕什么?一个不错的青年而已,还轮不到我来兴师动众,能用是最好,不能用也无所谓。”八爷笑道,看穿手下的心思,这番话说得淘哥这位江湖酒吧名义上的老板面红耳赤。

    “本来我想找个底子清白的年轻人去金碧辉煌给我看场子,这个琅琊不愿意,再找就是了,杭州城这么大,我不担心。”

    八爷侧脸捏起身旁一个女人的纤柔下巴,笑容放肆起来,伸出另一只手竟然直接伸入这黑色晚礼服美人的乳沟,享受着令男人垂涎的温润,他眯起眼睛,“涛子,这段时间红鼎那边不消停啊,好像刚开始跟四秃子这王八蛋有勾结,要针对我?哼,看谁玩死谁!”

    淘哥头垂得更低,大气都不敢出。

    ——————-

    纳兰红豆原本的好心情一扫而空,一切都因为眼前这头发情一样的色狼。她跟齐青欣两个喝酒喝得好好的,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就粘上来,很自来熟地坐在她们对面,非要互相认识,掏出手机就问纳兰红豆她们的号码。

    齐青欣经历过白天台球俱乐部那场风波,胆子壮了不少,她对眼前这个中年男子也是憎恶至极,相貌猥琐不说,脖子里还戴着条金灿灿的项链,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个没有品味的暴发户。心情不佳的纳兰红豆冷声道:“滚一边去。”

    那头原本还打算装回斯文的色狼一听顿时怒了,他留意这对大美女很久,除了那个服务生再没有男伴,色胆包天下发出恶心的怪笑,他收起手机,转头见昏暗中附近位置的一座人正好都在楼下蹦迪,没人,他就要揩油,强奸他倒不敢做,摸摸捏捏他还是敢的。

    纳兰红豆和齐青欣一阵心慌,终究是女孩子,因为圈子的缘故,极少碰到这种荒唐事情,也不知道如何处理。

    琅琊终于做了回英雄救美。

    其实他只是很凑巧很偶然很无意地上楼给附近一桌人送酒水而已。

    一见到琅琊,纳兰红豆就喊起来,“狼牙,有人欺负我们。”

    “别多管闲事!”那色狼转头看到琅琊,心中一惊,没有想到她们跟他认识,真要闹起来,在别人的地盘,恐怕得竖着进来横着出去了,他再兽欲旺盛,也不会去惹琅琊,嘴上虽然阴狠,心中早已经有溜之大吉的意图。

    我本来就没打算多管闲事。

    琅琊心中无奈,可看到那厮朝自己走来,他眯起眼睛,可如果真要动手,琅琊还真不怵谁。

    啪!

    很清脆的响声。

    随后琅琊错愕地看到那个猥亵男两眼一白,瘫软下去。而琅琊对面,站着手中拿着一支破碎啤酒瓶的纳兰红豆,一脸坚决,可从发抖的身体来说,她肯定第一次干这种事情。

    琅琊摸了摸鼻子,不禁感慨,这妮子下手还真够狠,一点都不含糊。

    躺在地上抽搐的龊男目光无神,一脸痴呆,女侠,我只是想闪人而已,不至于下手这么绝吧?!

    “女孩子打打杀杀,一点都不温柔。”琅琊眼神温柔,略带沙哑的嗓音很暖人,他轻轻抽出纳兰红豆手中拽紧的破碎酒瓶,放在茶几上,然后摸了摸她的脑袋。

    “我救了你,你要以身相许,哼哼。”自己也被自己吓到的纳兰红豆红着眼睛,嘟着嘴巴,拉着琅琊的袖子,生怕他跑掉。

    琅琊微笑,嘴角的弧度醉人,柔声道:“好。”
第十四章 为谁跋扈为谁雄
    那个抽搐了半天的猥琐男最终被酒吧两个四大五粗的保安扛着丢出去,江湖酒吧从来对这种货色不客气,琅琊也从没见到有谁敢来江湖要保护费,平常小摩擦兴许有,可大规模斗殴却从未发生,江湖酒吧都猜测淘哥的后台跟黑道有点关系,琅琊今天见了那个神秘的八爷,有点了然。

    琅琊并不算太稀里糊涂莫名其妙地以身相许给纳兰红豆,很戏剧性,比太多庸俗言情剧的开头都要来得更让人接受,作为旁观者和见证人的齐青欣只能叹息,本来兴许只是孩子心性闹着玩的死党这次恐怕真的要无药可救了,看着被死党厚着脸皮拉住坐下的琅琊,齐青欣真不知道如何开口,只好把玩着那种琅琊挑选的上品酒杯。

    “你真叫狼牙,狼牙月的狼牙?”

    纳兰红豆本就不是随便的女孩子,她这个圈子的女人多半在英国读女子私立高中,最少女怀春的高中时期连雄性都很难接触,只要不是生性放荡、对贞操观念太淡漠的女孩其实对性相较于国内还要传统。打定主意要跟琅琊交往的她给他倒了杯酒,她自己酒量不行,就没有再碰。

    “琅琊郡的琅琊。”琅琊耸耸肩。

    “你没女朋友吧?”纳兰红豆试探问道,一脸忐忑,夜色朦胧灯光昏暗中,这是一张极清美的容颜,因为心情的缘故,她并没有化妆,这很对琅琊的胃口。

    “真没有。”琅琊笑道,眼神示意坐在她对面的纳兰红豆坐在他身边,他那双漆黑的眸子隐藏着促狭的笑意。

    纳兰红豆微微张开那娇媚小嘴,不知所措,根本没想到琅琊这么直接,耳根子红透,犹豫了半天,终于小心翼翼挪到琅琊身边,习惯了琅琊剑走偏锋的齐青欣也是呆滞当初,这厮,未免太直接太霸道了吧?

    琅琊只是喝酒,并没有刻意找话题跟纳兰红豆熟悉。

    陪客人找乐子这本就是酒吧服务员的工作,只不过感觉琅琊倒了上帝,他身边两个大美女倒成了陪客,附近一桌客人在一楼蹦迪回到位置后就纳闷了,因为他们看到一个男服务生很牛逼烘烘地喝酒,而且还是两气质脱俗的美女倒酒,他们看琅琊的眼神顿时充满了崇拜,瞧瞧这待遇,做服务员做到这种境界,得啥高深道行啊?!

    “我们去蹦迪?”纳兰红豆怯生生提议。

    琅琊摇头。

    “K歌?钱柜不错的。”纳兰红豆犹不死心。

    琅琊还是摇头。

    “听青欣说你台球很厉害,她都说厉害,肯定比我强太多,要不我们打台球去?我知道附近一家不错的健身俱乐部。”纳兰红豆面对琅琊的不配合也不觉得失望,最先的紧张都散去,恢复正常心态的她愈加迷人,笑语盈盈,秋波含媚,一身将玲珑曲线凸显出来的得体服饰,都给人莫大的诱惑。

    琅琊依然摇头,一点面子都不给这丫头。他只是望着对面的那个1号vip包厢,那个八爷左拥右抱着两女走下楼,两名贴身保镖开路,淘哥小心翼翼跟在后面。

    “保龄球?”

    “吃夜宵?”

    “西湖散步?”

    纳兰红豆的毅力还真是惊人,琅琊不点头,她就是不罢休。

    “开房间。”

    琅琊等到那个八爷消失于视线,终于懒洋洋开口。

    啊?

    纳兰红豆惊呼一声,再次脸色绯红,低下头,晶莹剔透的肌肤令人垂涎。

    齐青欣算是彻底崩溃,再不理会这对完全不按照常理出牌的活宝,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根本就是超出了她的想象极限,一个昨晚看上去还平平凡凡的男人今天突然被死党看中,可他仍然是不温不火不喜不悲的可气模样,难道他还觉得红豆配不上他?!而往常最骄傲的红豆这妮子也像是吃错了药昏了头非要黏着这来路不明的男人。

    琅琊当然真不会冒冒失失就跟认识不到一个钟头的女孩去开房间,被迫留下电话号码的他离开座位就去做他的服务员,即使真的踏入另一个世界,原本的世界也不会因此波涛汹涌。随后纳兰红豆就和齐青欣下楼,两个女孩如果不疯,在酒吧确实没啥意思,纳兰红豆说把齐青欣送走后就在外面等他,琅琊也没在意。

    等他?真要等他下班需要三个钟头啊,她恐怕30分钟都未必能等吧。

    凌晨12点左右,琅琊走出酒吧,无意间看到一辆白色的奥迪TT中,一个妮子正趴在方向盘上打瞌睡,可爱至极。他莞尔一笑,走过去,敲了敲车窗,这妮子抬头,睁开睡眼朦胧的眸子,一看到是琅琊,笑容灿烂,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窝,她赶紧摇下车窗,道:“我送你回家。”

    “我坐公车。”

    琅琊笑道,虽然说话很和气,但话中意思却不容拒绝。男人对女人温柔是一码事,可很多原则性问题不能够马虎,那不是体现你的爱之深疼之切,只能说明你把喜欢当作了臣服,这对男人来说,是致命的。

    “那我送你去车站,这你总不会还要大男子主义地拒绝小女子我小小的要求吧?”纳兰红豆也不反驳,她笑起来的时候眯着眼睛像是两弧月牙,很讨人喜欢,就像她的那对酒窝。

    琅琊很大方地坐进车,他没有那种畸形的自尊,有钱不是罪,没钱也不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