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烽火戏诸侯
风流而不下流是本书的宗旨!本人并不反对“醒来锦袖飘歌院,醉后红牙唱酒楼”游冶生活,“妙伶清舞于身侧,素手添香于榻前”这种偎红依翠的逍遥生活哪个正常的男人不想?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YY小说了。
第二卷主角会参加被誉为“杀手和特种兵基地”的一所猎人学校参加魔鬼训练;第三卷描写主角稍稍平静的大学生活;第四卷则是以黑道厮杀为和商业风云主,会有成为太子党的太子和同黑手党摩擦日本黑帮的交火等等,培养新星及控制中超……
风流无罪!征服无数美女是风流,成为骗尽天下的奸商又何尝不是一种风流?身为手握无数人生死的黑道太子又何尝不是风流?所以本书的取名并非一意专指“花心”之风流!
无病呻吟一番。
(一)
他不喜欢阳光,喜欢雨和雪,因为它们能证明天空不是空的。
他不丑,也许有点温柔,至少夏雨就是这么说的,这让本来就有点骄傲的他像一个偷吃到糖的孩子。
他渴望自己能有一次童话般的爱情,即使没有童话里“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的完美结局,即使可能要他带着满身伤痕浪迹天涯,甚至这注定是一个只有遗憾作为主旋律的悲剧,他也心甘如饴!也许就像夏雨所说他要的只是桃花源里的爱情吧,像张爱玲笔下的汝良只为了恋爱而恋爱。
对于夏雨,这个有着灿烂名字眼中却藏着些许忧郁的女孩,他总是带着一些愧疚和不安,他知道她是喜欢着他的,就像她知道他是喜欢着别人的一样,但如果有一天他的爱情童话能够上演,他想主角不会是她!从小他们就是邻居,两小无猜的牵着手看着对方一起慢慢长大,青梅竹马的等待变成大人的那一天,假如感动可以用容器盛放那早已满溢,但他想感动不代表爱情,就像爱情和有友情,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有着天涯海角的遥远。
感情,是要用温火慢慢熬出来的,这样才可以经得住岁月的冲刷和洗礼,才留得住原味等待以后的品尝。这一点,他确定,但他不确定,这份感情是不是爱情!
她随父母搬去去苏州的时候,他仍没有确定这份在感动和爱情间徘徊的感情,所以他并没有去送她,他一个人躺在天台上,虽然遗憾但他内心深处又何尝不是悄悄松了一口气,这份甜蜜的负担并非每个人都能扛得起的。她托他父母交给他一封信和一本厚厚的日记本,信上要他在想她想得流泪的时候再看她的日记,他搞不懂夏雨的用意,他甚至怀疑他这一生是否有打开日记的那一天,因为他随后便固执地坚持那份随着他们身体一起成长的感情只是感动。
直到她走的那一天,他仍然不知道她的生日是那一天,虽然每年他收到的第一份礼物总是她送的。他不知道其实她的青春史上的第一个字第一行第一页写的都是他,他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有那个像只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他只知道夏雨喜欢看书从中间看起;他只知道她看《薰衣草》的时候哭得一塌糊涂……
“他一直在想他们俩的父母为什么如此放心他们,也许是早就默认他们了吧,因此不介意他们的形影不离他们的嬉笑打闹,如果他们是恋人的话,那一切都会很美好的吧?”站在许愿树下的他自嘲地想,嘴角挂着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二)
整个高中,他都暗恋着那个天使般的女生季婕,但这份思念他并没有说出口,只是选择了沉默,一方面,因为追她的人多到需要排队,而他又不想做插队这种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的事;另一方面,"距离产生美""人贵自知知难而退”的道理他还是懂的,不过最重要的是和她穿一条裤子玩大的死党陈默早已人认定季婕就是他的那根肋骨,大有此世今生非卿不娶的气势,真情告白大胆示爱加一轮又一轮的情书攻势,就差没像那个浪漫至极的法国人一样,在情人节用三辆马车满载着带着露珠的红玫瑰送给季婕以表其情之深爱之切了!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可歌可泣感人肺腑,激励了无数正在为爱而奋斗却没有结果的可怜虫鼓舞了一大批在爱情战场上阵亡的勇士们!
他将这场爱情攻坚战演绎的几近凄婉,而她只用了感觉两个字就判了他死刑.他为爱情放弃了尊严,在所有人面前扮演着小丑的角色!不断希望不断失望部不断绝望,只有他知道在他强颜欢笑的背后的落寞和辛酸,刻骨的思念带来的刻骨的伤痛让他这一生不再相信所谓的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不是怪她太无情,也不是怪他太痴情,爱情本就没有谁对谁错,它就像是两个人在喝酒,伤得越深的往往是那个喝得越多的人.虽然说上帝总是先让我们找错几个人再找到幸福好让我们感谢他,但我想问问他为什么在陈默在爱情的天平上放了那么多仍不青睐他?
他第一次写情书是替陈默写给季婕的,他第一次喝醉是一个晚上在草坪陪陈默,他第一次看到一个人哭得如此伤悲,那流不出眼泪的哽咽是他无语的苦涩和无法倾诉的心伤.
最后陈默转学去了另一个城市,临走的时候让他好好照顾季婕,他红着眼连一句祝福的话都没来得及讲陈默就已消失在车站人海中.他想也许这个时候陈默的放手是对她最大的温柔吧,
陈默,舍情如能像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潇洒该有多好,是吧?
这一路,谁为你,唱《金缕》!
(三)
季婕喜欢把他当弟弟一样看待,这算是对他近水楼台未得月的一种安慰吧.他会在上课时老师眼皮底下给她写诗填词,当她的挡箭牌为她赶走一批又一批的苍蝇,在她诉苦的时候做弟弟的他必须洗耳恭听年少轻狂的他喜欢庄子"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共存"那种深入骨髓的狂妄,少年不识愁滋味的高吟自己作的"南柯黄粱梦终醒,人生恰似一浮萍""一夜思君依危楼,几度泪惹襟湿透"
一切只是要让她知道他的不一般,因为他觉得遇见她,平凡,成了一种错误!
在爱情面前,一切或桀骜或坚强或固执的凡人圣人庸人都显得那么温顺那么软弱那无助,梵高低下了原本在世俗中高昂的头,普希金用生命为爱情殉葬,爱德华八世爱美人不爱江山,纣王宁负天下不负妲己,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博嫣然一笑,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承千古骂名又何妨?
他每天都会用手机给她发一篇《诗经》,本来三百六十篇,恰好三百六十天,而他却只发了三百五十九篇,因为他知道情人节那天他没有资格将《桃夭》发给她,他只是把写着《桃夭》的那张白纸折成了一只小纸船,小心翼翼地放入水中,看着它一点点沉没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到“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在字里行间他将思念颠来倒去了无数遍。
他觉得这样已经很好了,能够这么近看她盈笑眸子里的自己;无所顾忌的看她抚额思忖微微蹙眉的样子,虽然不能伸手为她拨去几缕垂落脸庞的调皮发丝,虽然并不能把自己的肩膀给她依靠,但有与她的相遇相识相交相知他已经很满足了,真的,相恋只是偶尔跑出来的念头罢了,可以忽略不计。
高考结束后他便再没有她的消息了,后来才听说她考到了福建,对此他并没有太多的感伤,也许是从一开始就为这段感情界定边线的缘故吧。但他想,他是确实喜欢这她的。
(四)
望钱塘江思乡
枯枝栖昏鸦,晓露溅落花。
江畔人南望,秋思流到家。
他独自拖着行李箱踏入这所钱塘江畔的大学,让他感兴趣的不是这所大学的悠久历史或宏大规模,他只是想知道“枕上听潮音”到底是怎样的一种韵味,是否比得上苏东坡的“依仗听江声”。
室友都是浙江人,属于很好相处的那一类,加上志同道合(臭味相投),不到一天就打成一片了。一时兴起,就写了一首《饮酒歌》:我非蓬蒿人,仗剑弹秋风。鼾卧云深处,古寺燃孤灯。独登泰山巅,斜晖忆黄昏。身在天地外,水流东更东。
当他们知道他还是单身贵族后,便开始一个劲地向他灌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谈恋爱”的小资产阶级思想。
他怀着一份憧憬在等待,等待有着五瓣的丁香花为他盛开。
诗人白朗宁说过: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
有一天和室友在走回寝室的路上,他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虽然没有像李延年唱的那样“一顾倾人呈,再顾倾人国”,但她如水晶的般晶莹剔透的眼眸,顾盼神飞,让她有一种灵动的气息,在他眼里,她就像是一个在人间迷路了的精灵。原本对一见钟情嗤之以鼻的他当时就觉得用自己的右手砍掉了自己的左手。
不知道是缘分还是上天捉弄,室友竟然认识她,他当然是欣喜地接受了这份“馈赠’’,也许是受了那个室友“有错过没放过的”座右铭的熏陶吧,正所谓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嘛。他如愿以偿的知道了一些重要情报,当然包括她的名字和手机号码,
他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一口一口地吃着“水晶之恋”果冻,希望能一口一口地吃掉你的忧愁。很多话没有说出口,因为以前你总喜欢把我当成你的弟弟……现在是否有人为你写诗词,是否还有人为你背诵“诗经”?
她回了一条:对不起,你发错了。她很幸福
真是个善良的女孩,那时的他就把她当成了季婕,说出自己曾经不敢也不能说出口的话,字里行间流淌的都是真情,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没有把夏雨说给她听。
他告诉她他最喜欢水晶,有着干净的纯洁和明亮的晶莹,不惹一丝的世俗尘埃;他告诉她关于十三个失散的水晶头骨的来历;他还告诉她他以前关于季婕的一些故事……
她就慢慢的听他说,耐心的安慰他,就像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在交谈。
日子随着
他说要在星空中为他找一颗离他很近的星,给他将每个星座或悲壮或凄凉但都唯美的故事;她说她不喜欢只做个倾听者,那样容易失去自我;他说就只当她因为没有伴星而孤单,当她痛了苦了累了自想做个倾听者的时候他再说给她听……
(五)
也许上帝是眷顾着他的吧,第二个学期军训的时候,他和她的班级竟然在一个地方,在室友的怪叫声中他有一种幸福来得这么快这么直接的错觉。每天军训中途休息的时候,几个便围在一起,教官会让同学上去表演节目,唱歌跳舞都行只要是自己擅长的。方妙羽几乎每天都会被他们班的叫上去唱歌,那时她的微笑由她那水晶般眼睛带到眉毛鼻子嘴巴……他一直不敢告诉她其实他就在身边,因为她说过只要想到在茫茫人海中也许那个为你回眸的陌生人就是他,她就会感到一阵感动。
军训结束后,他们班去迪厅给教官送行,没想到方妙羽也在那里,只是她的手却被另一个人牵着,那一刻他竟然非常的平静,没有一丝的嫉妒或愤怒,他突然这份感情不是他要的爱情,他释然的笑了。他突然想到了夏雨!夏雨,如果是夏雨的手被另一个人牵着呢?他的脸上霎时没了笑容,心像被抓紧了一样让他喘不过气来,不可以!夏雨的手只能由他来牵!
终于发现,他自己是多么的在乎夏雨!感动不是爱情,但有时人们往往会把有些爱情当成是感动。而他就是这么个自以为是的傻瓜!
正因为他知道夏雨的手不会让别人来牵,所以他可以放心的把夏雨放在他的背后,肆意的挥霍她对他付出的一切,可以粗心残忍的把她的爱情当成感动,可以
鱼缸里还养着她买的两条小金鱼,书桌上还放着她遗落的发夹,《菊花香》里还夹着她送的书签,阳台上还放着她种的宝石花……一不小心习惯了拥有她,习惯了她的关心她的叮嘱她的撒娇,习惯了她的存在,却没有习惯她的失去,没有习惯一个人面对黑暗!
(六)
疯了一个晚上的室友们都带着疲惫的满足入睡。晕染的灯光下,他用虔诚和辛酸打开夏雨的日记本,第一页写着:是不是一定要痛彻心扉,才能记住爱情的味道;是不是非要深入骨髓的眷念,才可以称为爱情;如果是,那就让我用一生的青春去凭吊这份相思。
那一刻,他泪如泉涌。在爱情上,他就像是那个生活在永不岛上永远也长不大的彼得潘,因为他不想也不愿长大固执的用自己的眼光看待爱情,即使与自己心爱的人背道而驰也赌气的不回头。
日记一页页翻过,原本有些模糊的夏雨逐渐清晰,她的笑她的好她的哭她的闹她的撒娇她的沉默……爱情随着她的身高体重一起成长,即使有一天不再长高不再变重,这份带着童年誓言的爱情依然会成长。
思绪像潮水般蔓延开来,将他淹没:每次情人节她都会求他写一首诗或词,而她每次都会用亲自挑选的巧克力作为交换,虽然她知道他并不喜欢巧克力的味道,但她就是喜欢看到他为她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每次愚人节她都会用左手在一张信纸上写“我爱你”然后偷偷夹进他的书里;每次植树节她都会拉着他来到后山找一棵小树,将自己的愿望写在纸上装入玻璃瓶中埋在小树旁,因为她说这样愿望就会随着小树一起成长;每次有流星雨的夜晚他一定会拖着他在天台上等待那份他曾识之为不真实的璀璨,然后虔诚的许愿……
她的楚楚动人和温柔纤细,就像一谷深山含烟的溪水,潺潺流过心头,将相思捎到全身每个角落。
窗外下起了大雨,漆黑的夜,孤单的路灯,寂寞的街道,似乎都在嘲笑着他的可笑和悲哀。他固执地要寻找童话般的爱情而在爱情的旅途上跋涉,她也傻傻得跟着他只希望能看着他的影子踩着他的脚步,直到有一天,她哭了累了停下来休息了,他在地球上绕了一圈才看到她曾经的脚步,才发现她的爱和自己的爱,但此时的她已经消失在他的视线。
也许《诗经》的书页已经泛黄褪去,水晶也摔碎了一地的晶莹,而哭泣的百合花,终于在他的泪水中绽放。
有一天他受到一条陌生短信:在遇到我之前,请不要恋爱!
抬头看了一下深邃的星空,他突然发现为夏雨找的那颗星辰依然在他那颗身边,不曾改变。
夏雨,其实你从不曾离开过是吗?
于是他开始写小说,只为了去祭奠那些逝去的青春和错过的人
一个不学无术纨绔子弟成长为一代枭雄、黑道太子、金融教皇的历程,其实就是再现一场自洪荒以来就存在的性爱战场上的旷世战争!
经历过母系氏族公社的那场“男性集体溃败”和漫长的煎熬,男人终于迎来光明的曙光,而且经过儒家和理学的“巩固”,男性的主导地位牢不可破,女性成为男人的附属品,至今虽然有多松动,但大的格局还是没有改变。
但是正如三国开篇所语“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佛道都信奉一个轮回,否极泰来物极必反,万事尽然,身为男人的我们不得不认识到一场大战已经悄然而至,一个巨大阴谋正在酝酿中,男性公民的地位正在接受挑战,如果视而不见,那么后果是令人不堪回首的。
“要去赴女人的约会吗?别忘记带上你的鞭子。”尼采留下这句话,其实也是中国男人的真实写照,长期以来,“霸道”一直是中国男人最大的特色。然而在今天的中国,现实已经变成(或者即将变成)“男人一霸道,女人更霸道”,甚至是——“女人霸道的地方,男人变得狡猾。”
这一变,是女人从被动转为主动,男人从主动变为被动。君不闻时至今日“女王游戏”泛滥成灾,“家庭主男”数不胜数,做鸭的更是如同过江之鲫……
狡猾历来是弱者的象征,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赞美狮子老虎狡猾的语句诗歌?因为它们强大到了不需要任何狡猾!
难道我们不应该悲哀吗?不要用这是男性的温柔和大度这种冠冕堂却实质苍白无力的话语来搪塞别人欺骗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叶无道应运而生!
叶无道,一个以卫道者自居的花花公子,以征服美女为最大乐趣!为什么要把女人当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女神?为什么我不可以把她们当作我的玩物,当作我利用的棋子,当作我的奴隶?
钱,他将继承一个超过百亿美元资产庞大家族的财产,多得可以当用美金当纸烧;
貌,他妈妈是省花,爸爸是风流倜傥,长得堪称女人的“杀手”;
既然上帝如此慷慨赋予身为两个庞大家族第三代中唯一的男性公民的他这么多,他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征服美女——上帝送给男人的最好礼物?
当然玩女人,玩腻的时候,他可以成为一手组建的太子党的绝对精神领袖,像黑手党教父那样信手毁去几百人的性命,为的也许仅仅是增添他威严的筹码,甚至派人去炸狗日的JG神社;玩温柔玩厌的时候,可以像小孩子搭建积木一样构建他庞大的商业帝国,顺便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给MG制造一场金融风暴……
女人,本来就是男人的一根肋骨!
(因为在整理这份资料,所以今晚的第二章vip章节可能会有一些问题。)
下面是一位女读者帮我搜集关于《极品》的评论(全部出自呢称为CV-74的朋友。本人由衷感谢!)
网络不就是用来交流的吗:)何况对极品来说,有女读者垂青无异于中国拥有两弹。
我看第一卷时也是老皱着眉的。坚持下去的理由是因为知道作者肯定是失恋过,同病相怜;)很早就看到过极品的广告了。但觉得过于华丽,一直没看。最近半个多月一直在看同类作品,有了免疫力才在上周末开始看的。确实写出了一个少年的成长历程。不过最近PH值偏低,“男人是药”与红玫瑰、蚊子血,白玫瑰、饭粒有异曲同工之妙(贬义)。
因为作者是个浙江男孩,心思又比较细腻,所以本书比别的同类作品要多透出一点温情。第一卷里的叶无道像是贾宝玉与薛蟠的混合体。遇到李凌锋之后才开始懂得DIY。所以说一个好对手比好朋友更可贵^_^再后来所谓黑道也是略写,不然真要把女孩子吓跑了。越往后叶无道对女孩子越来越表现出一种霸道的温柔。其实无论是家世、才情、外形、心性,都有人可与他匹敌。将来他会发现对他帮助最大的竟然是长辈不愿他拥有的“情”字。
这类题材的作品一般都是一男N女,有感情要上,没有感情创造条件也要上,确实不够尊重女性的。唉,现实太残酷,所以很多男孩靠写这种书来发泄,靠看这种书来养伤。因为是有感而发,加上青年人固有的激情,初见自己构思变成文字的喜悦……创作之始总是快乐多于痛苦的。可惜不是如那些文豪般厚积薄发,所以往往是激情渐退、笔力渐绌,再加上负面评论的干扰,很多人都“长痛不如短痛”了。
就算是言情,也得是传统言情才行。现代社会交通、通讯如此发达,面对众多的诱惑与选择,想毫无干扰的谈情说爱不太可能:(一部类种马作品能吸引女性读者认真阅读并积极发言,实在是件能让作者感到骄傲的事。
那位女孩追求幸福固然勇气可嘉,但蔡羽绾珠玉在前,把她完全比下去了。等到陈影陵能彻底的坦然面对蔡羽绾时,他与她的差距也将大到她无法接受。就像候鸟与留鸟,一个属于天空,另一个属于大地。除非是在陈影陵最落魄时相遇相知,两人才可能结成伴侣。可那样不就成了最蹩脚的言情小说了吗-_*
我是从陈影陵的角度分析的。陈是与蔡一起在孤儿院度过的灰色童年。长大后又在事业与感情上连连受挫。虽然在叶无道手下重整旗鼓,但在心理阴影消失前不会再谈感情问题。就算彻底恢复后也更有可能娶一位温婉女子为妻。
没有了开始的脂粉气,又淡化了血腥气,大学卷里的叶无道更能让人接受。只不过最近的章节里似乎渗透进了作者日常的情绪,微微有了些酸气。人总是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又赤条条的离开。结果早已注定,当然要追求过程。极品三原色应当是黑、白、粉(排名不分先后)。极品的定义不是只做与众不同的事,而是把事做得与众不同。
貌似男配角们都得单身,我喜欢这样的安排。让他们统统化欲望为力量,踏踏实实替叶无道工作好了^_^恋爱本就是要两厢情愿,女孩因为男友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而提出分手无可指责。有叶无道指点,他们能更快的成长,也将遇见更好的终身伴侣(几个都是专一、重情的好男人,不是随便找女人打发时间或者泄欲)。最重要的是,千万别让陈影陵被香奈尔5号俘虏啊~
用钱买不到的更珍贵。拣芝麻丢西瓜的女孩下场才叫掺。
苏惜水本就是古典型的女孩。感情细腻,为人善良,家世又好,所以有点爱心过盛,看见韩韵为情所苦的样子自然想挺身而出,至于后果是引狼入室还是送羊入虎口就暂时没考虑到了。
过度强调齐音、柳婳们的纯洁无瑕显得有点小孩子气。女孩们的身体敏感度也不可能那么夸张。不然怎么洗澡?洗澡后怎么擦干?可怜柳婳的第一次啊。最让我好奇的还是夏诗筠,真要是失身了如何敢来叶家?该不会是有意无意的自己弄破的吧……
本书一直试图避免出现花瓶,写的不是财女就是才女,又或内外兼修。但因为受题材与篇幅限制不能详写她们的内心世界,还是造就了一堆青瓷。不过感情戏本就是种马小说的弱项与点缀,没什么好抱怨的。因为狼群始终坚信:爱是做出来的。如果在描写主角如何左拥右抱的同时又写别的女子如何对月抒怀的话,很有些自嘲的意思。
无论做极品公子还是写极品小说都不能过多受他人影响。何况投票结果也正好是针锋相对。对叶无道成长历程的描写称得上流畅,虽稍欠丰满但青涩得自然,毕竟看一个少女拥有F罩杯总感觉怪怪的。长辈习惯把自己的观点与期盼当作宝物给后人戴着,浑不觉它们更似枷锁。叶无道的极品之路要靠自己踩出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悠悠,独傲视阶下。
(上面这些都是零散的结合,因为并不是一次性的评论。受到这份资料后是我写极品后最感动的时刻!感谢CV-74!)
文笔幼稚,思想简单,偏偏喜欢加些唐诗、名人什么的想彰显自己的文化内涵。估计写手边写些文时桌边放着本唐诗三百首。具有强烈的地域色彩,写手一定是江苏人放台湾估计也是李,阿扁之流。床戏更是太弱,有点处男写手的风范。总的来说这本书是快餐文学中属餐巾纸一类物什。纯属个人观点,怕会给删了吧,嘿嘿!——機愛
(放心我当然不会删除,本人虽然写作水平不佳,但是这份容量还是有的,我说过即使没有那份容天下事笑天下人的胸襟,容一条小小的评语还没有问题。其实很多人都感觉到都市类作品很难有让你觉得文笔极好的作者。也许是少年心性的我太自负了,呵呵,改进中……)
感觉有点审美疲劳了,文章好像就没怎么松弛过——发-发
有4天没看了,看起来没劲……作者应该写点什么有看头的,再这样要掉深渊里了——狂战黑天使
(呵呵,这就是所谓的众口难调吧。)
女人一定要喜欢他,而且是毫无疑义的喜欢他,这样写女人,本质上就将她们看作比花瓶还花瓶,正如“冷风笛”兄的说法,这本书越来越无病呻吟了,越来越故作高雅了……以这种水平想打造都市小说大大的一片疆土,让我感觉很搞笑,我想能够为你自己提供一个睡觉的地方就好了!——小泡@
(一语惊醒梦中人,看来我对花瓶的定义还有些偏差,纠正中。不过我相信“浅静”诸女的表现值得你的期待。)
对,除非你YY一下,把叶无道写成一个成功的徐明,成立了一个职业足球联盟,逼足协把联赛组织管理权让出来,否则写足球就没任何意义,再多的天才也只会给那些官老爷们败掉的——附离阿骨打
(叶无道既然要玩足球,就会玩出新花样,呵呵,徐明做不到的他做的到!)
一般场合,正常谈话又没有抒发感情,就没必要每句话都带一句诗词吧!!!!这样写,人物会显得做作,反而没有内涵了从平时生活中透出气质,透出不平凡,养成的习惯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内涵,可以表现出来,没必要一句一句诗词的我很难想像你问一句,对方就回一句诗的.(古诗考试例外).这种回答的人,会被人看成书呆子,神经病,或者大脑有问题无道与那个女的见面几次,好像几乎每次对话,都用诗词,我现在的感觉就是那个女的就是除了卖弄自己读诗多外,自以为是外(自己很有文化),没什么出众的地方——走飞
(如果说对于我以往的那些婊子式的诗词卖弄让你感到很作呕,我会尽力改善,因为我对于每一条批评性质的评语都会很重视。但是对于“她”的塑造我还会延续这种风格,对此我只能说抱歉。我印象中古典如仙的女人就是这个样子。)
名字起大呢个人来说写的俗!#!#13岁的女孩都搞不下流还风流?????郁闷.还有很重要的一点,美女不在数量,而在质量!建议作者大大可以看看;,这本书对美女的刻画可是经典啊称得上完美女性@!——会上树的猪
(看过几章就没有那个耐心了,不过既然你如此推崇,几天内一定看完!)
唉,每次看这书的时候总有一种让我热血沸腾的感觉,所以每天这个时候我都在等待大大的更新,不看完2章就感觉生活中缺少了点什么,大大,我想杀了你,居然让这么年纪轻轻的偶深受毒害!!!——陪你看看日出日落
(老读者了,谢谢你的支持!年轻人可别真犯错误~)
唉!~怎么说呢,今天又跑过来发表意见,说实话,这书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就是,非要给那些人冠上那么多的称号,每次提到某某人之前必定要先提到称号,而且一提就是一排字,最少的称号也是四字以上,我说,真的有必要吗?诗句是文章高雅的象征,汽车香水是生活品质的体现,可称号能算什么呢?还有,求求你,少用几个毋庸质疑,少用几句没有人会怀疑,好吗?因为从头到尾,就你一人在怀疑.最后一点,希望能尽量少重复描写主角的气质或是其他什么,虽然无心,但也有骗字的嫌疑,某些东西,是要多面才能体现的.看到回个话
——毛毛12345
(当局者迷,以后一定改进。)
好书,,投票支持,外加介绍书友共同分享——拼命拍马屁
(嘿嘿,看到你的呢称就想笑,善意的哦。)
请问作者老大,你在干什么呢?怎摸公众版就是不是不更新!你知道原来很多支持你的人都跑拉吗?怎摸说也的一天更新一页吧!!!!你这样太打击我们读者拉吧?希望您慎重考虑我的意见!!谢谢!我在这里向您道谢拉!——孤星¥剑客
(知道我当初告诉其他vip作者一个星期更新三章时他们的说法吗?呵呵,算了,其实一般来说编辑会建议一个星期解禁一章。我不是云天空那种码字极快的写手,一个星期解禁太多这一点其实很难实现,不过正在考虑。)
对于理性的书评,即使是尖刻的批评,本人依然会说一声真诚的谢谢。当然,小小的拍烽火一下马屁也会让我很开心。
谢谢大家的支持,真的,《极品》能走到今天这一步还是靠大家。至于能走多远,我不知道,但是我会努力!
(晚上极品还会解禁一章。这本烽火死党的书,嘎嘎,无耻啊淫荡啊,文笔质朴老练却不苍白,大家一定要支持,疯狂的支持~~~~汗,总之记得收藏!!!!)
这本书的书名是《读者也疯狂之横行霸道修真》,书号97456
第一章被拐到异界去修真
……
刘潜在笑,确切的说是在苦笑。换作任何人,距离自己不足三米远处晃荡着一只老虎,能苦笑算是不错了,因为这里并非动物园,老虎也不在笼子中。
啧啧,要是这只老虎在动物园里,谁都会夸赞它长得漂亮。此虎非普通品种,而是一只通体白身黑纹的异种虎,连头带尾身长足有四米多。眈眈虎目堪比铜玲,隐隐透着冷光。虎腭不经意张开,露出了洁白锋利的獠牙,瞧那模样,估计咬断钢筋不成问题。四只蒲扇大的黑色虎爪,显然也非凡品。虽爪子大半缩在蹼内,然所露出来的半截,也是如利刃般寒光闪闪。刘潜不由得打了个冷颤,不敢想象那虎爪挠在自己身上,会有什么后果?再看那虎尾,长约米许,左右摇晃间如一条铁鞭般,抽在身上,恐怕浑身骨头不断掉几根乃是奇迹了。
刘潜开始大骂,当然不是骂眼前那只老虎。而是在骂那个天下第一无良师傅,把自己从学校宿舍拐骗出来,再往这恐怖的地方一丢算是完事了。从他的十八代祖宗开始骂起,直骂到他十八代子孙为止。口干舌燥的感觉,总算让刘潜消停了下来。此时刘潜才想起,若不是师傅在这小山洞门口布下了一层看不见,摸不着的捞什子禁制,自己早就成了那只白虎的盘中餐了。
一想到盘中餐,刘潜的肚子开始咕咕叫起来。好是怀念昨天以前那种,可以一边呼啦呼啦吃着热腾腾的方便面,一边在起点中文网看YY爽书的感觉。高兴起来可以脱掉鞋袜,抠抠脚丫子。不爽的时候,可以操起键盘,刷屏骂一下作者。什么?作者你敢禁我言?奶奶我跑论坛去骂,论坛敢禁我就换几百个马甲,呼朋唤友拉上一票兄弟到处骂,不把你骂臭了老子不姓刘。
爽啊!刘潜一想到以前的日子,浑身就是来了精神头,仿佛连肚饿也忘记了。然一撇见那只比牛还壮实的白虎,就被从YY中扯回了现实,嘴角的苦笑又露了出来。回想昨日,真是有种悔青肠子的感觉。
话说昨日刘潜一人窝宿舍里,正在起点中文网看一本YY修真小说。正看得兴头时,有个家伙突然出现在宿舍里,问刘潜愿不愿意跟他修真!别看那家伙长得是一副仙风道骨,飘然若仙的模样。刘潜好歹也是个根正苗红,号称祖国未来脊梁骨的大学生。怎么可能会上那个老狐狸的当?不过,当那老狐狸小小露了一两手后。刘潜看得眼睛都直了,这么好的机会放在眼前不懂得把握,简直白活二十年了。更何况,正在看一本修真小说入迷中。
“后悔,后悔啊!”此刻的刘潜,仰天长叹两声道:“YY小说害人不浅呐!”如果上天给他再来一次的机会,刘潜肯定会坚决说,这辈子再也不看YY小说了,如果非要看小说的话,情愿去女频看BL小说去。至少,看BL小说不会危及生命。
“死老头,老子诅咒你生儿子没屁眼。”刘潜对天大骂道。心理落差太大,谁都会如此不爽。当刘潜满心欢喜拜师后,以为各种极品装备到手,老头再给自己灌上个几千年功力,到时候遇神杀神,遇佛杀佛,一条经纬度一条经纬度的循环着泡妞。天上地下,从十三岁的青涩罗莉到几千岁的妩媚天使,一个不拉的全收时。
悲剧发生了。
死老头当时对刘潜所提的条件一一答应。等他把刘潜带到这个鬼地方后,却又变了张脸。什么?极品装备,给了你也用不了。几千年功力?以你现在的体质,灌进去那是找死。一条条驳回刘潜的要求后,死老头丢下一柄顺路拣来的生锈破刀,一个玉简就飞身扬长而去,说什么一千年以后再来看望刘潜。而这个小山洞,作为刘潜暂时的栖身之地,洞门口禁制有效期为三个月,除了刘潜外,任何活物,三个月之内任凭神仙也进不来。三个月之后,哪怕是只老鼠都能通畅无阻。
对于这个禁制,刘潜从一开始的嗤之以鼻,到现在的赖以为只生存的屏障,是深有体会的。老头飞走后,刘潜拿了那把生锈破刀,准备走出这个森林回家。还没走到二十米,就出现了眼前这只白虎。幸亏他反应快,潜力发挥下,用那比刘翔还快的速度奔回了山洞。一线之差,当白虎的爪子差点挠到刘潜后背时,却像是撞在了一堵墙上,飞弹开去。
想起早晨的那个情景,刘潜到现在还是心有余悸,后怕不已,从来没有见到过这种变态老虎。嘴里还会发出一个白色光球,击到透明的禁制上,荡漾起一圈圈好看的波纹。
从那个白虎吐出来的白色光球开始,刘潜就在暗自揣摩这到底是不是地球,等到大中午时,天上又冒出一个太阳后。刘潜可以完全确信,这里肯定不是地球了。换作普通人,肯定是吓得魂不附体。但刘潜是什么人?那是身受起点众多YY小说熏陶多年的老书虫,别说外星球了,就算佛祖他老人家出现在他面前,也同样会波澜不惊。盖因他老人家出场次数实在太频繁了些,以至于让刘潜神经有些麻木了。有道是读破起点万卷YY书,管他异世魔界都不怕。
默默的计算了下时间,从早晨到天黑。和地球上的时间倒也差不多。
“当务之急是要找些吃的。”刘潜总算抛下了所有的杂念,摸着手上那柄生锈破刀,暗自揣摩道。但是那只死白虎守在外面,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打算。用这把刀和它拼命,结果肯定比以卵击石还要惨上许多。而寻遍了这个小山洞,哪怕是连只耗子也找不到。
真是天要绝我啊,刘潜苦笑,死老头啊死老头,你把我害得好惨。蓦然想起,死老头临走之前。除了刀外,还有一个玉简。反正看那白虎一时半会是不肯走的了。现在只有死马当活马医,看看玉简中有什么蹊跷。
强忍着肚饿。刘潜从怀中掏出那个玉简,玉简样子倒是蛮好看的,约半手长,状若梭子,全身洁白晶莹通透。以那卖相,如果放典当行去,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当然,如果现在有人愿意用一碗热腾腾的方便面交换,刘潜十成十还是会换掉的。
先不说死老头临走之前的交代,就算博览群书的刘潜自己,也知道如何开启这个玉简。不就是双手握住,集中精神嘛。
“我集中,我集中。”刘潜眼睛死死盯着玉简,心理不停的呐喊。直用了半个多小时,脑子中才突感一片空白。一霎那后醒来时,意识已经身处在一个虚空中,周围一片乌漆麻黑。
正在刘潜纳闷之时,仙风道骨样的死老头凭空出现在了他的面前。一见到那死老头,刘潜恍若见到了血海仇人一般。直扑上去想要撕咬一番。怎奈是浑身上下,连手指头也动弹不了。
“我亲爱的徒弟,不愧是我看中的人。”死老头捋着花白长胡子得意笑道:“第一次才花了区区半个小时,就到了玉简中。你的精神力可见一斑。”
“死老头,快放我回家。老子不干了。”刘潜破口大骂道:“你奶奶的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算个什么破意思嘛?”
“呃……老实说我也想放你回去。”老头无奈的耸了耸肩膀:“可惜啊,我真身已经在数万光年以外了。等我云游归来,立马就送你回家。”
“那你快回来,老子都快饿死了。”刘潜欣喜叫道。
“恩恩,我办完事情不耽搁,马上回来。”老头满脸含笑的点了点头:“你稍微等一下子就行。千年之内,我肯定回来。”
“千年?”刘潜差点晕了过去,气急败坏道:“等你回来,老子早就饿死成堆白骨了。别说白骨了,到时候已经成灰了。”
“我亲爱的徒弟,你对自己没信心。也要对为师的眼光有信心嘛。”老头丝毫不以为忤,老神在在的笑道:“肚子饿的话,门口那只白虎可以充饥。”
“你怎么知道门口有白虎?”刘潜纳闷道。
“当然知道,因为你所在的那个山洞。”老头嘿嘿奸笑了起来:“就是那只白虎的巢穴。你说,要有人占了你的家,你会怎么办?”
“死老头,你陷害我……”刘潜气得牙齿痒痒,直想一口咬死那个老头。心中却暗道完了,那只白虎看来会赖着不走了。
“就算为师陷害你又怎么样?你想咬都咬不到我。”老头趁着刘潜暴怒前瞬,急忙转口道:“好了好了,言归正传。你现在看到的为师,不是真正的为师。乃是为师残留在玉简中的一个分身,再过半个小时,这个分身就会消散为灰烬。抓紧时间学点东西保命才是真的。”
刘潜一听到保命,忙不迭闭上了嘴。如今这个情况,再做口舌之争也是徒然。先保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玉简中,存着我宗入门心法,以及各类杂篇,如炼丹术,炼器术以及各类奇闻轶事等等,你有空的时候可以当小说看。”老头见刘潜不说话了,这才正经的一一解释,顺便教刘潜如何调用这玉简中的各种内容。其内容之多,直让刘潜眼睛都花了,库藏量竟然不逊色于起点中文网。奶奶的,要都看完,这得花多少年啊?
老头自是猜透了刘潜的心思,笑道:“其他你暂时可以别管,入门心法你必须马上开始修炼。一是可以为你在与猛兽搏斗中,保住你性命。二是,在修炼心法吸收天地精华的同时,可以大幅度延缓你饥饿感。”
靠,入门心法竟然还能当饭吃。这对饿得后背贴前胸得刘潜来说,算是个极好的消息了。心中不由得对这死老头,起了一丝好感,看来他并没有把自己往死路上推。正在刘潜想要询问的时候,老头的身影开始淡了起来,直骇了他一跳。
“亲爱的乖徒弟,时间到了。”老头眼中露出了难得的一丝慈祥:“你的资质是我平生所见最优秀的,可惜无论是身体还是心性都缺乏磨练。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乖徒儿你别怪为师下手狠,为师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这个星球是为师无意中发现的,灵气充沛,比你原来那个星球强上百倍,十分有利于你修炼。好好活下去吧,千年后我希望还能见到活着的你。到时候我们师徒两个联手纵横宇宙,逍遥快活,扬咱唯我宗之威。”
“师傅!”刘潜大惊失色,看着眼前那个虚影的破碎。直到这一刻,刘潜才深深的感受到师傅的用心良苦和彻底的离去。
失落了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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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以后自己想写叶河图外传或谁外传的朋友都可以传上来,烽火就放在章节中。)
我叫小强,当然,我不是那肮脏的蟑螂,我是拥有高贵的霸王龙血统的当代恐龙,好吧,我承认现在的人叫我蜥蜴,但千万不要叫我变色龙,好吧,其实我也不是一只蜥蜴,我是一个人,对,我没有发烧,你不知道蜥蜴是冷血动物吗?你说的没错,我的血是冷的,是不会被烧开的,我也就不会说胡话了,我确实是一个人,确切的说我曾经是一个人,那时候的我,也喜欢小说,也喜欢重生,也喜欢女孩,没错,你又猜对了,我爱上了一个女孩,但是懦弱的我却说不出口,因为追女孩的人太多了,块头比我大,学历比我高,钞票比我多,人脉比我广,人品比我好,试问苍天,这中选择题有必要出吗?所以我被车撞了,真的,那时候真没多少感觉,闷闷的,透不过气,听不见声音,看不清人影,总之怪怪的,之后我就重生了,我本来想重生后我会比其他男人厉害的,至少我要有能力和那些竞争者有一拼,后来我想算了,我连爱她都说不出口,我还不如一条狗,狗都是我不喜欢你就对你叫,甚至咬你,喜欢你我就靠着你的腿拼命摇尾巴,所以我又想,不如变成一条狗吧,理想远大就召集各小区花园里的流浪猫啊,流浪狗啊的什么的成立军队和打狗队打猫队作战,没事就躺在她身边,舔舔她的脚丫子,运气好还能和她和她的朋友(当然是女的啦)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不用偷偷的看,也不用偷偷的想,但后来又考虑到现在吃狗肉的人太多了,没准还没跑到她家里赖着她收留我,就已经被人一闷棍装进麻袋里了,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会变成大兴安岭里的一直蜥蜴,让我在这里干什么,等着被怪物吃掉?还是等着被人捉走?没错,答案是后者,因为我已经看见一大群戴钢盔拿钢枪的家伙围着我,其中一个正把手伸向我的脖子,“boss”?“蜥蜴王”?我怎么没力气动了,吓傻了吗,感觉飞起来了,呃,好痛,比被车撞还痛,啊,好黑,放我出去……
等饭盒被打开的时候,大口喘气的我看见了一个小女孩,跟着小女孩没过多少日子,我就被一个小男孩抢了过去,小女孩在哭,我也咬不到小男孩的手,就这样我坐火车来到了南方,南方有很多蚊子,我知道蚊子是现在的我的一种食物,但是我觉得恶心,更何况母蚊子的肚子里有各种各样的血,包括人啊,猪啊,狗啊,牛啊什么的,反正我觉得恶心,所以我很少吃东西,因此我发现了原来我可以几个月都不吃东西还不会饿,跟着男孩回家了,男孩上学了,我就经常被他带去学校,每次到学校门口我都会注视着那大大的几个字--东方明珠学院,那都是纯金的啊,怎么就没人偷呢?男孩经常在同学们面前把我拿出来炫耀,结果这次被注意他许久的老师抓住了,我成了老师的战利品,被放在了一个很漂亮的女老师面前,可是女老师一点都不喜欢我,我就被扔出了窗外,我都奇怪我为什么从三楼掉下来会一点事情都没有,但是不重要,我自由了,很不幸,就在我快爬出这万恶的操场进入美丽的草丛的时候,我又被人逮住了,一个小胖子眼镜兄,今天的事情真多,小胖子还没看清楚我是什么东西就被三个家伙揍了一顿,是那个男孩,唉,又回到他手里了,但是,是的,情况又出现了,十几个家伙围过来了,“敢动我们太子党的人?…………”
就这样,我趴在一个小头目的肩膀走出了学校,走进了酒吧,小头目在泡到一个靓女后就把我忘在了倒满伏特加的杯子里,我喝醉了,作为蜥蜴的我,喝醉了,小头目也喝醉了,乱性去了,但是我的性呢,如何去乱?迷迷糊糊,“晕,泡酒里了,都四脚朝天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很凉快,我喜欢这里,树荫下,草丛里,但是为什么,为什么有人会在这里打野战,这是大白天啊,看到我的那个美女你为什么要尖叫?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和刺激,我瞄了瞄匆匆穿衣服的两个人,男的没兴趣,女的,挺大的嘛,难怪打野战都要把上面的脱了,“咦?还活着,……”是那个小头目。
可能是我那顽强的生命力吓到了那个小头目吧,他把我送人了,送给了那个即将在我回归大自然的时候抓住我又被人揍了又叫人反揍了揍他的人的那个小胖子眼镜兄,小胖子家境很好,给我吃的也很好,反正人能吃的,他都给我吃,但我只喜欢吃流黄的荷包蛋,其他的,不适合,难道你让我啃鸡腿?剁牛排?呃,吃点肉沫也好,强壮中国蜥!很快,暑假了,小胖带着我跟着大人去了北京,在北京亲戚的家里我又被当作礼物了,小胖子的表妹,我跟着小胖子的表妹在小区里和别的小朋友一起玩,为什么作为蜥蜴的我总是在和小孩在一起?我要美女,我要大美女,我要喜欢我的超级大美女,因此我故意把自己走丢了,被一个美女捡到了,对,真的是美女额,可是很奇怪为什么如此高档的小区里面会有穿着这么寒酸的美女,钟点工?某大富的乡下亲戚?被骗色的闺女?但是问题还没有搞清楚我就被卖了,卖到了附近的花鸟市场,美女得了20块钱,她很高兴,但是我看到那个老板更高兴。
之后,我就被装在了一个精贵的笼子里,很多人过来看过了,我能看到他们欢喜的眼神,但一个也没能将我带走,直到有一天有个老头过来看了我一眼,之后,笼子就变黑了,哦,不是天变黑了,哦,不,是笼子里面的天变黑了,我知道我终于被带出了这个万恶的市场了,我很高兴,起码根据以往的经验,我知道吃蜥蜴的人不是很多。
我在黑暗的笼子里过了不知道多久,新主人出现了,又是个孩子,为什么这孩子不再大个十岁?我要大美女啊,不要小美女,看着那那两条辫子冲天竖着,为什么我的心里有点寒?还好,春天,我看到了春天,小女孩的后面,站着一个,叫我如何形容,不需要形容,化成灰我也认识啊,南宫啊南宫,你让我爱的好苦…………为什么,我只是稍微的动了一下,这小女孩就啊的一叫,就把我扔到了天花板上,狠狠的撞了一下,又磕到了桌角,才掉到地毯上,没关系,为了南宫,我死也要坚持活下去,我爬,南宫,我爱你,哪怕只是这样看着你我,这样在你脚边从下往上看着你……
很多朋友都问烽火国庆要不要爆发,烽火除了汗颜还是汗颜,天啊,真要说爆发那烽火这种码字龟速的废柴八成又要把整个假期拖出来给你们这群牲口ooxx了。
不过烽火在这里说接下来这个国庆节烽火会尽力而为,那个大概也许可能不一定的话每天六千字还是会有的,当然出现类似火星公主见烽火长得帅要绑架烽火啥的事件,烽火也只能无可奈何。
嗯,今天就不更新了,就当作整个国庆节的休息吧。
而且烽火也需要花时间再把《极品》看一遍,伏笔揭开了不少,但仍然很有不少犹抱琵琶半遮面。
国庆节快乐,也希望烽火尽力而为的爆发能带给大家一个小小的会心一笑。
(在这里推荐三本相当有味道的新人新书,鹅大叔和墨武这些淫荡家伙的新书就不需要烽火废柴多说了,第一本是寂寞的《帝王本色》,用笔极为用心,这让烽火想起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逍遥游》;第二本英年早肥的《品花时录》,这女人如黄酒,需要温火慢炖,放有味道,而这本书便如男女之间的调情,很是缠绵。第三本则是《黑风老妖》,让烽火眼前一亮的是作者对西游记这个大背景的框架设定,一点都没有新手的稚嫩,一步一步走得极为稳妥,挺有趣。)
烽火并不认识这些作者,只是单纯地推荐给大家一些烽火自认为不错的作品,呵呵,烽火看书那是极为挑剔的啊~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地用眼睛去强奸这些作品~
以后持批评意见的,大家善意对待,哪怕这种批评有点过火。
纯粹捣乱的,大家轰杀至渣就是了,不是有这么句话嘛,出来混的,总有一天要还的,在这里想要自我标榜清高或者鹤立鸡群,那么对不起,烽火这里有句话,莫装b,装b被无数的雷往死里劈。
顺便说句,被雷劈后也不要说啥烽火这厮的读者没素质啥的,一个人伸出手指对别人指指点点的时候,莫忘了,还有四根手指是指向自己的。
其实,谁也不要把谁当傻子,真喜欢某本书给出批评或者建议,谁看不出来?自己傻没关系,可别把所有人当傻子啊,这样不明不白的混生活,牛年马月才能结束处男生涯?
人品差,那可是出门都会被恐龙轮奸的。
虽然昨天通宵码出一章,但朋友到杭州后烽火实在没有时间脱身码字,毕竟从小就一起供白菜的死党,怎么都应该陪他晃悠晃悠。
嗯,欠下的这章尽快补上。
最后在这里祝俺那今天生日的女朋友茶茶同学寿比南山,福如东海,人见人爱,车见车载~~~~
哼哼,哪个英国佬敢抢俺老婆,华丽滴轰杀至渣!!
要当一个花花公子绝对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这和要当一个绝顶坏透的坏人并不容易是一个道理,首先比必须有足够当纸烧的钞票,有钱不仅能使鬼推磨还能使磨推鬼,所有的缺点在钱的粉饰下都会由原先的不能忍受变得可爱无比;其次你的家庭背景一定要雄厚,这样一来就为你将来买了一份长期保险,干点违法乱纪的事也不用担心没人给你擦屁股。
上天对我是慷慨的,因为这两样在我眼里并不值钱的东西我都已经拥有。也许这是幸运女神也像数不清的女人一样看上我的缘故,真的,只要是雌性的生物,对我都是没有太大抵抗力的。
一般来说有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