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沐轶
新书上传一个星期了,可点击才三千多,推荐才三十多,收藏才七十多,看看人家大神们的书,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心里很是郁闷,出门找了个小店,要了几碟小菜,独自喝了一瓶白酒。回来后还是很伤心,点击收藏不如意倒也罢了,都一个星期了,还没有一个人对我的书作出内容性的评价,难道这书真的很臭吗?自己读了读,自我感觉还是良好的啊,不过,儿子总是自己的好嘛。心伤之余,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坚持写下去了。
把自己的伤心写在书的简介后面之后,不一会,有个叫“和和合乎”的朋友给我回复了一小段评语,虽然是说我的书臭的,可毕竟是针对我的书的内容进行的评价,心里十分高兴,我会永远记住这位朋友,他是第一个有证据证明看了我的书还发了评语的朋友,真心谢谢你!
我中午上传了一章,写了杨秋池要保守童贞,不愿意和冯小雪来真格的,本来想把他的第一次留给后面马上出来的一个很美很有特别之处的女孩,可我下午下班回到家,打开电脑,顿时陷入一片口诛笔伐之中,纷纷为冯小雪抱不平,把我一顿臭骂。我忙不迭赶紧修改,再慢一点恐怕电脑都要被骂爆了。
为了给后面上来看的朋友们留个好印象,我把这些讨伐我的言论和书里那一段假真经的内容都删掉了,然后修改了相关内容。虽然没有了,可这些哥们姐们的批评意见我已经铭记在心,谢谢你们的批评。
网络小说是大家的,大部分人反对的内容,写了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今后我要再犯类似错误,希望大家毫不留情地批评指正。谢谢!~
中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外加丫环奴婢以及合法嫖娼。
一个男人只能同时有一个老婆,包括皇上,同一时间也只能有一个皇后,在我们老祖宗的脑袋里,妻与妾完全是两个概念,妻就是妻,妾就是妾,不可相提并论。当时的“妻”是应父母之言媒妁之约,明媒正娶过来的,是“正室”;妾则不然,不能算作正式婚配,只是“侧室”、“偏房”,不可称之为“妻”。当时的法律虽规定不可娶二妻,却没让人不许纳妾,娶“二妻”犯法,纳“二妾”、“三妾”、“四妾”却无关紧要,虽然在本质上与“一夫多妻”没任何分别。汉字可真是妙!在明朝,甚至有法律规定“凡男子年满四十而无后嗣者得娶妾”。看看,要是你老婆肚皮不争气,生不出儿子,你即使想“从一而终”也办不到,因为要逼你纳妾。
“一夫一妻制”在古代就有法律明文规定:唐高宗《永徽律疏》中有《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就是说,你有了一个明媒正娶的老婆,还要明媒正娶一个老婆的话,要判徒刑一年,你第二个老婆家也要被判刑,只不过减轻一点罢了。所以,三妻四妾并不是说你可以娶三个老婆,而是说你老婆死了,可以再娶一个,但不能同时娶两个。否则不仅要判刑,还要强迫与二婆离婚。
虽然老婆只能娶一个,妾却可以多娶,因为“妾”不是“妻”,即使老婆死了,也不能把妾扶正。《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钻石王老五”。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就是说,如果你老婆死了,你要把你心爱的小妾升为妻的话,就是触犯了刑律,一旦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完了照样得离异。
妾的地位当然不是家庭里最低等的,妾下面还有通房丫头,就是有义务陪男主人睡觉,但只能算奴婢的身份的丫环。比如《红楼梦》里的袭人。只有办了手续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如《红楼梦》里的赵姨娘。
在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而且,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但是,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应该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权利却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但是,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主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家庭中,性关系的平衡极为重要,得宠与失宠时时会引发家庭矛盾,而对于妾来说,唯有性生活,她们是与妻子一样享有权利的,并且,由于负有生育的职责,她们比妻子更优越,能时常与丈夫接触共宿。但是,如果妻子不在,妾不得与丈夫通宵相守,必须在性交完毕后即离去。
谢谢热心的朋友们的帮助,特别感谢“鹅考”等大神,“鹅考”大神在他的VIP作品中这样写道:“昨晚看到一本新书,挺有意思的,书名叫《纳妾记》。讲的是一个现代法医穿越回明朝,借尸还魂在一个小县城衙门里忤作的身上,用现代法医知识连破奇案。很好看,很YY。我一口气看到今天早上十点钟才睡,起来后才码了这一点字。”“鹅考”等大神们无私推荐令我非常的感动。
本书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
以“破案”为中心,抓好“纳妾”和“过小日子”这两件大事,确保猪脚有权力,确保猪脚有名气,确保故事YY爽。
衷心希望朋友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纳妾记》,多多订阅,多多收藏,多多投票,多多推荐,最重要的,多多把你们最宝贵的月票砸给它。
谢谢!
2007年6月30日夜半三更
锦衣卫就其本身而言属于正规武装力量体系出身,前身为朱元璋抗元时期的检校组织。
历经拱卫司,拱卫指挥使司,都尉司,亲军都尉府,仪鸾司至锦衣卫。后地方化色彩较浓,但还算是军队的一部分,只不过不归五军都督府和兵部节制,是直属皇帝的亲军卫之一。
还有京师的三大营也是直属皇帝的精锐部队,像回明那位杨凌厂长带过的神机营就是。
有明一朝,出了一些较坏的指挥使但也有比较正直的指挥使。从杨宪、毛骧、蒋瓛,到纪纲指挥使为第四代首领(从检校算起),第三任锦衣卫指挥使。
纪纲当初因瓜蔓抄事件清查有功升为正二品的都督佥事,要知道六部的尚书也只是正二品,再往上的品级非功臣宿将而不可得。从一品和正一品在朝廷里凤毛麟角,正二品几乎就相当于最高品级了,由此可见纪纲在朱棣心目中的地位之高。
不过最牛的指挥使还是后来的袁彬,其去世时官爵为特授勋上柱国、左军都督、升授光禄大夫,为大明超一品大员,母亲和妻子都是一品诰命。正所谓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每个皇帝上台锦衣卫都得大清洗一次,只有他经历了两代皇帝都是正牌卫使。这才是锦衣卫史上的最大牛。
而且时间上现在应该是到了永乐八年,到永乐十三年时太子派的《永乐大典》总裁官解缙就被纪纲冻死了,结果永乐十四年,老纪就因为支持汉王谋反完蛋了。
永乐十八年,为了儿子和孙子,在朱棣的安排下,监视锦衣卫的东厂就出世了。到永乐二十二年,朱棣筒子就归天了。
朱棣的儿子朱高炽登基不到一年就死了,到朱棣的孙子朱瞻基死时距离永乐二十二年又过去了十一年了。后来朱祈镇即位十四年后就是有名的土木堡之变了。
锦衣卫的业务主要是几部分:
皇帝警卫系统:大汉将军
官员反贪及监察、秘密监视、肃反、独立侦查逮捕审讯宣判关押权力(诏狱)、藩王监视、反间谍:北镇抚司
军事法院、检察院、宪兵、情报、军工系统:南镇抚司
地方派出机构:十三行省及南直隶千户所和下属府、州、道、县百户所、以基层各行业身份为掩护的密探据点一般为客栈、酒楼、青楼等
执行部队:缇骑
官职体系:
指挥使一人,正三品【纪纲,正二品都督佥事兼锦衣卫指挥使】(锦衣卫指挥使特使杨秋池,无品)
指挥同知若干,从三品
指挥佥事若干,四品
南北镇抚司镇抚二人,五品
十四千户所千户十四人,五品
副千户,从五品【马渡副千户,侦破建文余党案有特大功,连升三级,高配五品待遇】
百户,正六品【牛大海百户】
试百户,从六品
总旗,正期品
小旗,从期品
基层为力士,校尉等。
参考资料:
大明帝国行政区划
明朝政府除京师、南京以外,分设十三个布政使司(省):
京师(北直隶),治所北京,今北京。
下辖府:顺天、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永平
南京(南直隶),治所南京,今江苏南京。
下辖府:应天【【马渡副千户】】、凤阳、淮安、扬州、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庐州、安庆、太平、池州、宁国【【牛大海百户,广德县杨指挥使特使】】、徽州
山东,治所济南,今山东济南。
下辖:济南、兖州、东昌、青州、莱州、登州
山西,治所太原,今山西太原。
下辖:太原、平阳、汾州、潞安、大同
河南,治所开封,今河南开封。
下辖:开封、河南、归德、汝宁、南阳、怀庆、卫辉、彰德
陕西,治所西安,今陕西西安。
下辖:西安、凤翔、汉中、延安、庆阳、平凉、巩昌、临洮
四川,治所成都,今四川成都。
下辖:成都、保宁、顺庆、夔州、重庆、遵义、叙州、龙安、
马湖、镇雄、乌蒙、乌撒、东川
江西,治所南昌,今江西南昌。
下辖:南昌、瑞州、九江、南康、饶州、广信、建昌、抚州、
吉安、临江、袁州、赣州、南安
湖广:治所武昌,今湖北武昌。
下辖:武昌、汉阳、黄州、承天、辰州、德安、岳州、荆州、
襄阳、宝庆、郧阳、长沙、常德、衡州、永州、宝庆
浙江,治所杭州,今浙江杭州。
下辖:杭州、严州、嘉兴、湖州、绍兴、宁波、台州、金华、
衢州、处州、温州
福建:治所福州,今福建福州。
下辖:福州、兴化、建宁、延平、汀州、邵武、泉州、漳州
广东,治所广州,今广东广州。
下辖:广州、肇庆、韶州、惠州、潮州、高州、雷州、廉州、琼州
广西,治所桂林,今广西桂林。
下辖:桂林、平乐、梧州、浔州、柳州、广远、南宁、思恩、
太平、思明、镇安
云南,治所云南,今云南昆明。
下辖:云南、曲靖、临安、激江、广西、广南、元江、楚雄、
鹤庆、姚安、武定、景东、镇沅、大理、丽江、永宁、
永昌、蒙化、顺宁
贵州,治所贵阳,今贵州贵阳。
下辖:贵阳、安顺、都匀、平越、黎平、思南、思州、镇远、
铜仁、石阡
在黑龙江流域,明朝政府在西起阿嫩河、东至库页岛,北达乌第河,南濒日本海的广大地区,建立了都指挥使司、卫、所等各级行政机构几百个。永乐年(1409年),在黑龙江口附近特林地方设置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统辖这些行政机构
浅论明代妇女法律地位的提高(摘要转贴)
揣翼飞
一、妇女在婚姻权中地位的提高
一是女性的定婚权。定婚虽是当事男女本人之事,但传统习俗和法律却认为这是双方家长之间的行为交涉。一般很少顾及个人,因为在“父为子纲”以及“在家从父”纲常伦理下,男女双方家长是实际的主持者,因此法律对于干涉婚姻的违例行为,一般不追究男女本人的责任。
唐、元、明、清律关于定婚条例一般都是规定对“已报婚书及私有约而辄悔”的许嫁女,对许嫁女实行处罚,只是在量刑上稍有差别,对于许嫁女另许他人,各朝仍视为违法行为,对此女及各夫实行处罚外,又都无一例外规定:“女归前夫,若前夫不娶,女家还聘礼,后夫婚加法。”可见,在定婚效力上,明代妇女与前后期基本一致。
在男权至上的封建社会,女性的婚姻和情感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信条,导致女性在配偶选择上,处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悲惨境地,而封建伦理压制着女性真实的情感,要求她们恪守妇道,成为男人所需要的所谓贤妻良母,这种不平等的婚姻,是封建社会的普遍现象。
在明代社会后期,一些女性在爱情对象选择上,逐步摒弃“媒妁之言”,“门第相当”的旧原则,提倡男女双方要相互尊重,互敬互爱。比如《宿香亭张浩遇莺莺》[1]中的李莺莺,就表露出这种新的思想性格特点,她在爱情的追求中热情主动,执着大胆而且勇于斗争,作品写出宦门之家的李莺莺对盛负才名的张浩久已倾慕,于是主动向张浩表达“愿成两性之好”的“衷心”。后来又多次传书与张浩私会,特别是当她得之张浩为季父所逼已另订孙氏,自己面临被遗弃的命运时,她先是把自己“女行已失”的事实真相告诉父母,以“此愿若违,含笑自绝”的坚强意志,逼迫过去曾不同意她与张浩间不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私约当面陈诉于官,并在壮文中,以卓文君和司马相如的故事为例,揭示“女非嫁不嫁”的封建“至论”,亦有未然,是虚伪的谎言和欺骗,并且提出在爱情婚姻上,应当是“所得归人”,“礼顺人情”,逼得龙图阁待制只好“曲与成之”。在这里,李莺莺没有借助“才子及第,奉旨成婚”为情寻找归宿,而是用自己的真挚感情与礼进行抗争,从而最终实现了建立在真情指出之上的幸福婚姻,这是一种具有“现代性爱”的自由平等的婚姻。《王娇鸾百年长恨》[2]中的王娇鸾也与李莺莺一样,具有超出她们出身、经历以及所受的闺教思想的特质。这种对真情的颂赞,在出身市民阶层的妇女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乐小舌拼生觅偶》[3]中,生动而细致地刻画了商人与顺娘之间如痴如狂的爱情。这些都反映了妇女们进步的婚姻观念以及在定婚上的自主权。
二是女性的退婚权。定婚之后而解除婚约,称为退婚权或悔婚。明律对女性可以退婚分为三种:即“妄昌”、“犯奸盗”、“男家故违成婚期”。其中,“犯奸盗”是明朝开始制定并实施的,而“男家故违成婚期”始于元朝,明朝因袭。
这三种情况在明朝具体表现为:首先,在男犯罪的情况,“其定婚夫作盗及犯徒、流移乡者,女家愿弃,听还聘财。”[4]第二,定婚后男子无故五年不要女子的情况,“无故五年不娶及夫逃亡过三年不还者,并听经官告给执照,另行改嫁,亦不追财礼。”[5]三是在男家妄昌的情况,“男家妄昌者,加一等,不追财礼。未成婚者,仍依原定;已成婚者,离异。”[6]
可见,在退婚方面,明代女性较之于以前几个朝代,权利更为广泛,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妇女在婚姻方面的权利。
三是违律嫁娶范围的扩大。嫁娶违律是指对于不合适法律规定的嫁娶,应当依法予以解除,且处以相应的刑罚。《唐律》户婚律对于违律为婚应行离异者几种:同性为婚、尊卑为婚、良贱为婚、娶亲属之妻妾等八中。明朝在《大明律•;户律•;婚姻》的规定大体略同唐律,但是又增加了典雇妻妾、娶乐人为妻及僧道娶妾等条。
在娶亲属之妻妾一条中,元朝蒙古族“收继婚”的风俗,父死子可以收其庶母,兄亡而弟可收嫂,不准弟亡而兄收弟妇。由于“收继婚”是蒙古族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对广大蒙古族妇女造成必须接受的婚姻事实,大大限制了她们再嫁对象的选择自由。而《明律》则坚决矫正这一“胡风”,对“收继婚”的处罚大为严厉,“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这一规定符合汉族的风俗习惯,对明代妇女的再次婚姻缔结,具有一定积极作用。
二、未嫁女法律地位的提高
中国古代凡女子在父母家,尚未适人者,即称之未嫁女,又称在室女。关于未嫁女的名分,受男尊女卑观念影响,未嫁女在家服从祖辈、父辈,即“未嫁从父”;另一方面,又受“长幼有序”伦理影响,同辈中年长之女,不仅对年幼之女享有相对优越权,即使对年幼之男子,有时也有优势,正如赵凤喈所言:“中国的礼教,素重视伦常,而‘长幼有序’,即五伦之一,故女子在家庭中的地位,虽较同辈男子为卑逊,而长幼之名分,仍然保持。”[7]明代对于“诸殴兄姐者”判刑较重,与唐宋律相似。可见,明代为人女的法律地位,首先是服从父辈,而在同辈兄弟姐妹中,主要依“长幼之序”划分其地位的高低。
关于未嫁女的财产继承权,在我国在古代社会,未嫁女按照“长幼有序”伦理,确定了她们的名份地位,但是在财产继承权上,未嫁女不再享有“长幼有序”的特权,因为以男权为中心的封建社会,男子是法定继承人,而女子则不是继承门户的法定继承人,直到唐代,对于女子的继承权才从法律上予于承认,唐律《开元令•;产令》规定:“诸应分田宅及财物者,兄弟均分……其未娶妻者,别与聘财,姑、姐、妹在室者,减男聘财之半”,由此可见,唐朝在室女有财产继承权。在份额上依法律规定获得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
明律只是在户绝的情况下,才承认未嫁女的法定继承权,即“果无同宗应继,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8]唐宋元朝的法律都有规定,内容上大致相同,承认在户绝情况下,财产由女继承。所不同之处,宋律的《丧葬》令规定“若之人在日,自有遗嘱处分,证验分明者,不用此令,”即父母可以用遗嘱的方式:剥夺未嫁女继承遗产权利。而元律则明确则明确肯定户绝,女可继承,可见,宋时还受遗嘱的制约,元代则享有绝对的继承权,相比之下,明律对此规定稍显苛刻,那就是必须“无同宗应继承者”的情况下,女子方可继承,这种有条件的继承比之唐、元律无疑是女性继承权的削弱。总之明代未嫁女的财产继承权较之前代大大削弱。
三、既嫁后地位的提高
在古代社会,妻的概念很宽泛,既包括正妻,即通常所说的“生母”,此外还有妾。限于篇幅,本文所讨论的明代“为人妻”,是以正妻为研究对象,明代“为人妻”的法律地位,基本上沿袭汉以来传统社会中家庭主妇的身份和地位,即遵循“三纲”之一的“夫为妻纲”原则,从而造成在法律上“夫尊妻卑”局面,但是在明代的一些法律条文也透露出一定的保护妇女权利的气息,这为明代妇女地位提高提供了法律保证。
一是为妻的人身权。在明律上,“夫尊妻卑表现在夫妻相互犯罪时的“同罪异法罚”,这必然造成妻子人身权的损害,如妻子打丈夫,“仗一百”,至折伤以上,“各加凡人三等”;而丈夫殴打妻子,“非折伤,勿论”;“至折伤以上,减凡人二等”。在《唐律》中也有类似规定,可见,在相同斗伤程度下,法律对妻子的处罚,远远重于对丈夫的处罚。更有甚者,丈夫过失殴杀妻子,唐、宋、明、清律一概列为“各勿论”,可见,各朝法律都把妻子视为丈夫的私有财产,甚至妻子的生命也得不到保障。
二是为妻的财产权。唐朝,妻的财产权既包括出嫁时的嫁妆,也包括“户绝”情况下,依法继承本家家产,唐文宗元成元年《教节文》规定,户绝时“无男空有女,女出嫁者,令女合得财产”[9]元朝一般的妇女,可以自由处分嫁妆,《元典省户部•;•;》“五兄弟分争家产事条例”规定:“应分家财,若因……妻家所得财物,不在分限”:“对于改嫁的妇女,不论是生前离异,还是夫死寡居,但如果要再嫁他人,其随嫁妆”一听前夫之家为主,并许随身搬取。
明代以后,随着统治者对妇女贞节控制的日趋严格以及统治者对女性离婚改嫁及寡妇再嫁行为的歧视,原属于出嫁女的个人财产—嫁妆已逐渐演变为夫家财产的一部分,明朝法律对此作出限制:“凡妇人夫亡无子……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嫁妆并听前夫之家为主。”对于寡妇守节者则允许其继承遗产,同时还做出“合承夫分”的规定,可见,明律规定妻子实质上没有财产权。
但在明代的实际情况中,并非如此,比如《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王三巧被休后改嫁吴进士,原夫蒋兴哥并不阻拦,临嫁之前,“将楼上十六个箱笼,原封不动”送去,当个陪嫁。孟玉楼、李瓶儿改嫁时也带走许多财产。
三是为妻的离婚权。唐以后法律把“若夫妻不相和谐,而两愿离者,不坐”作为离婚原则,也就是离婚只要在两厢情愿的前提下即可实现,即协议离婚。此外还规定“凡妻无应出及义绝之壮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亡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成二等追还完聚。”[10]这“七出”是指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七出又称七去,或七弃,是为中国古代传统之休妻条件,而“三不去”是指“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贪贱后富贵。”这是明律对于出妻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妇女的权利。但在实际情况中,若妇犯恶疾,犯奸,“三不去”的限制往往无效。夫纵容妻、妾与人通奸,夫逃之过三年者,殴妻折至折伤以上,典雇妻子、被夫之父母非理殴伤以上情况,妻子可向丈夫提出离婚,但明代很忌讳离婚的。
四是为妻的改嫁权。明律规定寡妇改嫁有公婆作主,而明朝社会风气大变,妇女在实际生活中有了较宽泛的改嫁权。女教书对于寡妇守节与否,认为应由自己作决定,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王婆向潘金莲说道,初嫁从亲,再嫁由身,阿叔如何管理。”潘金莲最终自己主婚,再嫁西门庆,而且夫丧改嫁已成为一般民间妇女的基本价值取向,社会舆论也持认可态度,有的地方还有夫未病死时媳妇就被聘为他人之妇的风俗。
明代中叶以后,由于封建社会礼教束缚松弛,以及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人们对于寡妇是能够接受的。《金瓶梅》中潘金莲改嫁两次,最初是张大户之妾,后改嫁给武大,最后又改嫁给西门庆。孟玉楼由布商杨家改嫁西门庆,后又改嫁李衙内,李瓶儿在丈夫花子虚死后先后改嫁给蒋竹山、西门庆。仆妇改嫁者也不少,可见女子改嫁已成为习以为常的风气。
注释
[1]冯梦龙:《警世通言》卷29,天津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258页
[2]冯梦龙:《警世通言》卷34,天津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350页
[3]冯梦龙:《警世通言》卷23,天津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206页
[4]《大明令•;户令》,中华书局,1960年,第20页
[5]《大明令•;户令》,中华书局,1960年,第20页
[6]《大明律•;户律三•;婚姻》卷6,
[7]赵风喈:《中国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商务印书馆,1928年,第8-11页
[8]《大明令•;户令》,中华书局,1960年,第60页
[9]《宋刑统•;户婚》卷1、2,
[10]《大明律•;户律三•;婚姻》卷6
由于性变态属于法医学研究范围,属于法医活体检验对象,因此,本人在本书写到了这方面的内容。不过,对于郝倩的施虐狂和受虐狂问题,有人说这是胡编,坚持认为这是从日本传过来的,叫SM,其实,这是对中国历史的误解。下面这个转贴,足以说明问题:
这是通过对他人施虐或自己受虐以达到性的满足的一种变态现象。从常情来看,施虐与受虐只会引起肉体上的痛楚,何来性快感?但这种情况古来就有,而且从其根源来看,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潘光旦教授认为,轻微的痛楚中有快感是很实在的一些心理作用。中国文字中“谑”字从“虐”字产生,“虐”虽说是声,但也未尝不是义,所以谑就是言之虐者,但也唯恐其虐的成分太多,以致引起痛苦的反感,所以《诗-淇奥》有“善戏谑乎,不为虐兮”的话。我们的寻常言语中,说一件事办得“痛快”,也是这种心理。
男女在缠绵爱恋之时,常有相互咬啮的现象,以轻微痛楚为乐,这就被称为“情咬”。所以古代中国男女相爱,私订婚姻之约,叫做“啮臂盟”。又闺房之乐里,男女之间,尤其是男的对女的,喜欢在颈项上撮取缕缕的红的印痕(由微血管被撮破而成),江南人称之为“撮俏痧”,也可以说是“情咬”的一种。以上这些现象,应该说都是正常的,但如同任何其它事情一样,如果超过了限度,就成了施虐狂或受虐狂,成为性变态了。
关于这方面的记载,秦、汉之际不多见,但以后陆续有所记载,特别是在从前流行笞刑的时代,鞭箠方式的施虐狂是比较多的。如宋赵德麟《侯鲭录》云:“宣城守吕士隆,好缘微罪杖营妓。后乐籍中得一客娼,名丽华,善歌,有声于江南,士隆眷之。一日,复欲杖营妓,妓泣诉曰:‘某不敢避杖,但恐新到某人者,不安此耳。’士隆笑而从之。丽华短肥,故梅圣俞作《莫打鸭》诗以解之曰:‘莫打鸭,莫打鸭,打鸭惊鸳鸯,鸳鸯新自南池落,不比孤洲老秃鸧,秃鸧尚欲远飞去,何况鸳鸯羽翼长。’”从以上这件事看来,吕士隆的施虐狂是有相当程度了。
关于施虐狂,后世书籍还有不少记载。如清俞樾的《右台仙馆笔记》中记了这么一件事:“乾隆间有某甲者,以县尉至滇南,莅任未一年而卒,无子,止一妻,一妻弟,一仆一媪。居无何,妻弟亦死,仆妪皆散去;妻尚少艾,寄居民舍,久之无食,为人浣濯衣服以自给,十指流血,而不免饥寒。有邻媪者,在官之媒氏也,一日过而谓之曰:‘何自苦乃尔?今有一策,可暂救饥寒,能从之乎?’妇问何策,媪曰:‘新到县官,少年佻,而慕道学名,喜笞妓,笞必去衣,妓耻之,以多金求免不得,又以多金募代己者,亦无其人;若能代之到官,吾当与诸妓约,受杖一,予钱千也;伍百诸人皆受妓赂,行杖必轻,且形体是而名氏非,初不为泉下人羞也。’妇以贫失志,竟从其策。嗣后邑有妓女应到官,悉此媪为介绍而代之,县中皂隶无不识者,皆笑其顽钝无耻也。然妇竟积二百余金,以其夫之丧归葬。余谓此妇受辱虽甚,然究未失身,不得谓之不贞,不惜父母之遗体,以归其夫之遗骸,不得谓之不义,君子哀其志,悲其过,未可重訾之也。”俞樾在这里重点是写那“受笞之妇”,并且从他自己的观点出发,作了一些道德评价。可是我们从这件事中看到那“少年佻,而慕道学名”的县官,喜欢裸妓女之身而笞之,这显然与性变态心理有关,属于施虐狂一类。
除了施虐狂外,还有受虐狂。值得注意的是,古代的施虐狂多和权位相连结,以权施虐,而且这种施虐行为又多和道德、法律搅在一起,如官虐民、夫虐平等,而受虐狂则完全不受这些条件所制约,所以由此看来,受虐狂的性心理变态速度一般应较施虐狂更甚。
例如,清朱梅叔《埋忧集》(卷九〉有“臀痒’一则说:“姚庄顾文虎,累叶簪绂,习享丰郁。忽一日,促家人持竹篦,解裤受杖二十,后习为常,家人厌之,杖稍轻,辄加呵责;或反以杖杖之,必重下乃呼快。如是数年,渐觉疼痛而止。……”
消采蘅子《虫鸣漫录》(卷二)说:、吴兴廪生某,文有奇气,试辄冠军。惟喜受杖,每同志相聚,即出夏楚,令有力者,重笞其臀以为快,否则血脉涨闷,恹恹若病焉。”
受虐狂的表现也有不用接受鞭箠的方式的。唐卢仝《玉泉子记》有杨希古一例说:“杨希古……性迂僻。……酷嗜佛法;常置僧于第,陈列佛象,杂以幡盖;所谓道场者,每凌旦辄入其内,以身俯地,俾僧据其上诵《金刚经》三遍。性又洁净,内逼如厕,必散衣无所有,然后高屐以往。”在以上这段叙述中,“所谓道场”表示这种道场和一般道场不同;《金刚经》三遍,时间相当长,还要和尚据其上而诵之,都包含有受虐的内容。
关于为什么会发生性变态的现象,是今日性科学界仍在不断研究的一个问题。大致有先天遗传、后天习得、暂时发泄或因好奇爱变的心理寻求一些性刺激等原因。中国古代文献中叙述性变态的例子并不算少,但对其原因从无学理上的探讨。然而,如果我们以目前性科学界流行的一些观点来分析,似乎也大体类似。例如,前面所述的那个有履恋癖的阮孚,似乎有先天遗传的影响。清袁枚《随园诗话》载性变态者春江公子诗,说:“人各有性情,树各有枝叶,与为无盐夫,宁作子都妾”,所持的也是先天之说。但是,后天的影响也不可忽视,如患反恋物癖的那个见萝卜而厌畏的邓生,很可能是由于幼年时受了什么恶性的心理刺激,这种事例肯定很多,但由于资料不足,我们现在还难以分析。清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里说,“凡女子淫佚,发乎情欲之自然;娈童则本无是心,皆幼而受给,或势劫利饵耳”,这也可以说是后天之说。至于那些尸奸、兽奸者,大都智力愚昧、低下,又长期压抑性欲,因而以这种变态途径寻求宣泄。至于同性恋及施虐狂等性变态较多较早地出现在宫廷和贵族阶层之间,这和他们生活极端淫佚,心灵空虚,追求新奇刺激,玩女人玩腻了就玩男人,性交不够味就施虐大有关系。看来,性变态总的说来和政治无关,但它既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它也在某一侧面打上了剥削、压迫的烙印,当然不排除其它方面还有许多复杂的原因。中国古代对这些变态现象还有“因果轮回”、“事皆前定”之说,当然这就没有什么科学根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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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章三千字。周一三五,每天更新一次(晚上8点);周二四六日,每天更新两次(中午2点、晚上8点)。
众所周知,侦破推理小说讲究推理过程的严密,案情扑朔迷离,结果的出人意料。因此,相对别的小说来说,这一类小说的写作难度更大。
我既然选择了写侦破推理小说,就一定要努力写好。虽然我的小说距离这个要求还有距离,但我一直在努力。
写这类小说还有一个特点,每个故事中的漏洞并不是写作时就能发现的,而要等写到后面甚至等一个侦破案件差不多写完的时候,才会发现前面哪些地方写得不好,哪些情节安排不合理,哪些地方没有交代清楚,哪些地方存在推理漏洞等等。所以,每写一个侦破故事,都要反复推敲,认真修改。
我不是一个专职写手,案子多,工作忙,为了写这部书,我投入了几乎所有的空闲时间,放弃了所有的业余爱好,但写作进度还是没有能提到更快。
即将过去的这个月里,为了拉新书月票,我增加了更新,将手中的存稿几乎都用光了(幸亏得到了各位老大们的大力支持,在新书月票榜一直位于前列,在此,对朋友们的支持表示真诚的感谢!)
存稿不多这是侦破小说的大忌。按照我的理解,最好的更新速度是:至少手中留有一个完整的侦破故事的存稿,因为这样就能保证对这个案件进行完整的修改和完善,才有可能做到最好。
而我现在手里的存稿只有下一个故事的开头,这让我很不安。直接的结果就是,下一个故事可能漏洞百出,不能像我拉月票时承诺的那样,用更精彩的故事来回报各位大大的支持,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每一个喜欢这本书的朋友们所不希望的。
我相信,喜欢侦破推理小说的朋友们,更多的会在乎这本书的质量而不单单是更新的速度(当然不能太慢了),鉴于上述原因,我经过慎重思考,决定重新调整更新速度。
等我的存稿达到留有一个完整的侦破故事以后,我再增加更新。
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用更精彩的侦破故事回报大家的支持。
希望每位喜欢这本书的朋友,能够一如既往地给与支持,多多订阅、投月票、推荐、点击。最重要的,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写好这部侦破YY小说。
谢谢!
本书其中一个侦破故事涉及到古代女同性恋问题,有书友提出异议,特发此转贴加以解说。
《青春之花寂寞开放》
在中国古代,女同性恋多称为“磨镜”,双方相互以厮磨或抚摩对方身体得到一定的性满足,由于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故称“磨镜。
一、宫女同性恋
“宫花寂寞红”,这五个字多么深刻地描述了几千年来千千万万的女性在深宫中青春之花寂寞地开放又枯萎。性是人类的一种自然需求,在正常情况下,无论男人和女人都渴求爱情、婚姻与性的幸福,可是宫女们的这种人生权利被残酷地剥夺了。在后宫,宫女们接触的男人只有皇帝和太监,太监是没有性能力的,而皇帝只有一个,在宫廷女性中能得到皇帝宠幸的又有几个呢?
白居易的《上阳白发人》一诗,充分地描绘了“一生遂向空房宿”的性寂寞和性饥渴:
宿空房,秋夜长,夜长无寐天不明;
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
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
宫莺百啭愁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
鸳归燕去长悄然,春往秋来不记年,
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
……
在这种性寂寞与性苦闷的情况下,宫廷女性怎么办呢?有人逃走了,如古人笔记中曾记载有一年正月望日,唐中宗和皇后微服出宫,在市上徜徉游览,一批宫女“皆淫奔而不返”。还有女性自叹薄命,以自杀了此余生,如隋炀帝时的侯夫人。但是以上这些情况毕竟是极少数,而多数宫女是默默忍受,有时也寻求一些方法进行性的宣泄。性宣泄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是和太监结成挂名夫妻,借以得到感情上的安慰,这称“对食”或“菜户”;二是以手或工具进行“自慰”;三是搞同性恋。
二、女尼和道姑的同性恋
中国的女尼和道姑,自汉、唐以后开始多了起来,但是在社会上一般对女尼和道姑都无好感,因为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中,人们总认为女子应在家中侍夫育儿,而出家总是“不守妇道”。在中国古代,“三姑六婆”素来没有好名声,《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四里就说:“我说那三姑六婆是再要不得的!”尼姑和道姑居“三姑”之首,更是古代社会中的男子攻击、诬蔑的对象,在许多古代小说中,尼姑庵、女道观向来被描绘成养汉淫乱的场所,人们通常认为尼姑、道姑进入一般人家的闺房,不是送春药,就是拉皮条,或是搞同性恋。有首诗说:“断俗入禅林,身清心不清。夜来风雨过,疑是叩门声。”就是说女出家人与人私通的情况。“三言两拍”是明代最有影响的拟话本小说,它反映了宋元以来市井阶层的生活状况、思想观念和欣赏情趣,其中有些内容描绘了尼姑、道姑偷汉的“淫行”。例如冯梦龙的《醒世恒言》第十五卷《赫大卿遗恨鸳鸯绦》、凌初的《拍案惊奇》卷三十回《闻人生野战翠浮庵》都描述了男子进入尼庵,被一群尼姑拖住不放,日夜宣淫,轮番大战,最后虚脱而死的事情。还有不少民歌民谣,都有嘲笑和尚、尼姑私通以及女尼和道姑性混乱的内容。
实际上,对上述状况应具体分析。古代女子削发为尼或为道姑有许多不同的原因:一种人是真心皈依教门,恪守戒律,了此一生,这是多数。另一种是为生活所迫,以尼庵、道观作为一个归宿或一时的栖身之地,如有些妓女年老色衰,或为人所弃,无路可走,就去做尼姑、道姑了。第三种女人不过是把出家入尼庵、道观作为一种实行“性开放”、“性自由”的手段而已。
唐宋之时,贵族女子出家为尼为女冠的特别多,其中浓妆艳抹、喜交宾客、放荡佻达的不在少数。《湘山野录》载:“中国长公主为尼,掖廷随出者二十余人。诏两禁送至寺,赐传斋。传旨令多赋诗,唯文僖公彭乔年尚有记者云。”又《柳亭诗话》也记载道:“李义山诗《碧城》三首,盖咏公主入道事也。唐之公主,多请出家。义山同时,如文安、浔阳、平梁、邵阳、永嘉、永安、义昌、安康(诸公主)先后乞为女道士,筑观于外,颇失防闲。”
这“筑观于外,颇失防闲”几个字点明了问题的实质。公主们住在宫里,搞“性自由”毕竟不方便,在宫外当女冠,情况就不同了。唐玄宗私儿媳杨玉环,开始时为掩人耳目,也把她送进道观当女道士,道号“玉真”,他们在道观频频幽会。
此外,女尼、女冠们广游全国,出入宫禁与民家都比较自由、方便,与女子接触更不受限制,这都给她们的性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有些女尼、女冠自不能免,像鱼玄机这样的风流女道士绝非个别。除了搞异性恋之外,搞同性恋的更多,而社会对搞女同性恋更为宽容,因为这不破坏婚姻家庭,不算“失节”,也不影响子女的血统。当然,也不会被认为是什么“好事”,元代的陶宗仪就认为女尼、女冠等不能随意进入女子的闺房,以防生乱,其主要寓意也是防止女同性恋的发生。
三、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汉、唐以后开始
如果说,宫廷女性、女尼、女冠等由于接触男性的机会少,因而以搞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宣泄,那么这实际上是受了男女两性交往的限制,女同性恋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就是现代性科学所谓“境遇性同性恋”,如果环境允许她们和男性广泛接触,她们还会“从良”、“还俗”、“择偶而嫁”的。可是有些民间妇女的同性恋,是受心理变化、传统风俗的影响,完全是自愿而为之,这种同性恋就稳固得多了。
例如,正如明、清的男风盛行一样,广东顺德也有许多蚕女不嫁,愿终生为处女的风俗。她们被称为“老姑婆”,同住一起,居住的地方叫“姑婆屋”。由于传统上养蚕丝之地被视为圣洁之所,男子是不可进入的,因而“姑婆屋”也不准男子进入。这些蚕女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
她们结盟的仪式称为“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嫁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男家可以索取与要求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就由那对结拜姐妹共同负担。
清代梁绍壬所著的《两般秋雨盦随笔》卷四《金兰会》中还有这样的记载:
广东顺德村落女子,多以拜盟结姐妹,名金兰,女出嫁后归宁,恒不返夫家,至有未成夫妇礼,必俟同盟姊妹嫁毕,然后各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姐妹相约自尽,此等弊习,虽贤有司弗禁也。李铁桥廉使令顺德时,素如此风,凡女子不返夫家者,以朱涂父兄,且鸣金号众,亲押女归以辱之,有自尽者,悉置不理,风稍戢矣。
以上是说有些女子虽然勉强“出嫁”,但是事实上和丈夫没有发生关系,而主要是同性相恋。有个官吏以行政命令强禁这种风俗,其真正效果是值得怀疑的。世界上有许多事情不是仅靠强迫命令、行政处罚就能解决的。
《清稗类钞》中还记载了清末民初的上海有所谓“磨镜党”的组织,这是一个女同性恋的团体,该书第三十八卷《洪奶奶与妇女昵》云:
沪妓有洪奶奶者,佚其名,居公共租界之恩庆里,为上海八怪之一……所狎之男子绝少,而妇女与之昵,俗所谓磨镜党者是也。洪为之魁,两女相爱,较男女之狎昵为甚;因妒而争之事时有之,且或以性命相博,乃由洪为之判断,党员唯唯从命,不敢违。
有妓曰金赛玉者,适人矣,与洪有同病,遂挟巨资出,易姓曰陈,居九江里,与洪衡宇相望,为洪所惑,尽丧其资斧,几不能自存,洪之服御奢靡,挥霍甚豪,固皆取给于所欢之妇女,而得于洪者尤多也。
与洪昵者,初仅为北里中人,久之而巨室之妾女,亦纷纷入其党,自是而即视男子为厌物矣。
从以上这篇论述中可以看到,女同性恋具有多么大的诱惑力,在当时号称“十里洋场”的上海,女同性恋者似乎还有相当大的力量。
与男风相同,女同性恋也是古代小说、尤其是性小说的内容之一。这是因为,小说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而女同性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例如明代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与同朝代丁耀亢所著的《隔帘花影》都不仅有女同性恋的叙述,而且后者还有女子鞭打女子,直至身浴血花又剪去头发而感到性满足的描写,这是女同性恋加上“性虐待狂”了。此外,明末清初李渔所著《怜香伴》中的雀笺云和曹语花、清代曹雪芹《红楼梦》中的蔷官和薇官、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的封三娘和范十一娘,都是对女同性恋的描写。
从古代形形色色的同性恋看来,其原因和表现是十分复杂的。许多王公贵族、达商富贾的同性恋,大部分算不上什么“恋”,而是一种淫乱,他们对异性玩弄腻了,就去玩弄同性;有一些人的同性恋,是十足的性变态;而多数人的同性恋,则出自一些心理的变化、民俗与环境的影响,他们是真正的“恋”,是一种生活方式,而这种感情和生活方式并不是什么罪过——对古代这形形色色的同性恋一概斥之为“淫乱”、“秽行”、“变态”是错误的,当然,如果一概加以肯定也不对。察古是为了知今,我们研究古代的同性恋是为了说明,社会上的这一性现象具有很远的历史源流,它的原因复杂,有些成因(如统治阶级的淫乱与性压迫)现在已经不存在了,而有些成因现代和古代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这对我们研究与认识现代社会中的同性恋是有帮助的。
网友“旋之波”贴子:
很久没见到能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小说了,所以看到《纳妾记》时不禁眼前一亮。的确是一篇佳作啊!
首先,虽然名字起得有些奇怪,容易让人误会,但是文章立意、行文结构、语句文笔,都比现在网络上泛滥的粗制滥造之作高出甚远。虽然是穿越这种写滥了的题材,却不会让人感觉排斥。主人公没有无所不能,他只是个普通人,人所有的一些弱点:如自保、对美女的喜爱欣赏等,在作者笔下娓娓道来,不会让人觉得反感;同时,主人公身上也具有着人性的光辉:他不会冷血嗜杀,也没有唯我独尊的狂妄自大,虽然喜欢美女却有着自己的原则立场,他不是救世主,也不会把他人视如草芥,不会滥用权力为所欲为,虽然有些玩世不恭却不会过分偏激。(老实说,我真是受够了那种无聊的救世主型种马小说)同时,文章的辞句通畅,没什么错别字,很能调动读者的阅读兴趣。
其次,作为历史小说,作者的行文还是很严谨的,不会看到太明显的冲突与破绽,不会太过夸张离谱。同时,作者的知识面应该极为广泛,许多故事、史实信手拈来,也由于作者本身对于平等等人道主义思想的理解领悟,文章显得可亲可敬,让我大开眼界,受益非浅。就我个人而言,我本人从不认为古人一定比现代人差,活该做穿越者们的奴隶,我也不信现代人到古代就一定可以无所不能、翻天覆地。人是时代的动物,只能顺着历史的洪流前进,不是靠着什么奇奇怪怪的什么通灵宝贝或者砍砍杀杀就能搞定问题的。
第三,这真的是一部很好的推理小说啊!对于案件的推理演绎,丝丝入扣、在情在理,虽然出人意料,确实让人信服。尤其好在案件不是复杂离谱到人类难以想象,易于理解,很有柯南道尔、高佩罗之风啊!本人看的古今中外的推理小说也不算少了,多年经验累积下来,不是太出色的作品,一般看不了几页就可以猜到凶手,实在无趣之极。可这部作品不同,虽是从法医视角入手(顺便说一下,作者法医知识真的很丰富啊,真让人怀疑是不是法医出身),推理却也极佳,每个案件往往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使人如饮甘露,畅快之至。
这些年,看多了各种各样的小说,网络小说虽多而滥,回首看来,值得一读的却没有多少,而能给人以正确、良性影响的就更少了。感谢作者,不辞劳苦地捧出了这么一部知识性、娱乐性和道德性兼具的好作品。而且,从作者的更新时间来看,确实很勤奋啊~~~```在下无以回报,谨以小评一篇奉上,请笑纳。
PS:嘻嘻,就写到这里吧,本人实在不爱动笔,多半是看了就算,这是第二篇让我手痒的佳作,虽然评论长度不如之前,但是`~~~作者还没有写完嘛!再说,男主角会不会褪去自己身上人性的光辉变得冷酷自私、随波逐流还不一定,今日之所是未必是。所以,拭目以待。请沐轶阁下加油哦!
网友“耳食家”贴子:
迷糊前分析下纳妾记的优点吧
首先是套路上的创新,在yy基础上添加探案桥段。大家看主人公一步步走向成功的同时,还能享受推理的乐趣。不断的设迷、解迷也提高了阅读的乐趣和互动性,这点就比传统的武侠和幻想啥的有优势。
再者是有针对性的切入,照顾到了起点现状。从朝代来说,明代前有江山,现有回明,都是人气作品,且风格相近,读者品味两书的同时也可以把玩下这本纳妾记,可以说相得益彰。从选择职业来说,起点有人写淫贼、政客、科学家、民主斗士、流氓,就是少有人写法医探案,古代类似小说也少,而古装探案的电视剧却一直是热门,所以纳妾可以说是填补了空白。再就探案本身来看,扎实的法医和明代法律知识又是本书的特色,虽然不尽合理,但胜在出新。
三者是生活化的表述和人性化的人物形象。书里从语言到桥段都很贴平易近人,有点电视连续剧的感觉,而且运用的很熟练,所以看起来流畅又亲切。人物塑造上一开始就抓住了主角在现代男女关系上的不如意,进而转化到了对古代男女关系的向往,往后展开的时候也抓住了人情世故。虽然古旧,但至少不单薄,已经是难得了。
时间有限就说这些了,希望作者再接再厉,越写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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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迷茫剑士”贴子:
不是别人不写!!是太难写没人敢写!!
像这书写法医的,专业涉及太多,就算在网上查也要花费好大的精力.
写侦探的本身就要非常严密的推理,还得配合情节的发展进行安排,现在起点会做这种傻事的作者也就沐轶这傻瓜了.
不过他傻得可爱,偶喜欢!!支持沐轶!!
书友“小棹轻舟一帆远”的贴子:
我是发自内心地喜爱,侦探推理小说先天上就有着许多的条件限制。既要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又要曲折生动、引人入胜。峰回路转之时,柳暗花明之处,结果往往出乎人们意料,然而细细推敲,却又在情理之中。这对于作者的考验,就不仅仅只是文笔才华了。在高超地运用写作技巧之余,还必须熟知法律、医学,以及对人性、心理的深刻把握与剖析……没说的,除了推荐票,再加月票支持作者,期望着更精彩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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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64213524的贴子:
现在很多穿越的书,恨不得第一章就让主角变成超人,好开展后面的情节,殊不知这样也会让读者对这本书第一时间失去兴趣。
《纳妾记》让我很感动的一点是没有放弃细节描写,情节层层铺开,就像一把扇子,缓缓拉出扇面,墨宝才能尽现。
我印象最深的应该是清贫的家这章,小雪去舀米,从米袋里舀了一瓢,想了想,又倒回一小半,准备和粗糠混在一起,后来又像是做了重大决定一样,将粗糠倒回去,重新从米袋子里舀了半碗米……
让我很感动,小雪的性格得以充分刻画,让人记忆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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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小肉虫”的贴子:
不止小雪,甚至老仵作、知县等很多人物作者在刻画上都花了挺大力气。人物的真实感让我们读起来有更强代入感。其实后面很多人在评论说这个女人怎么样,该不该纳,那个人又是背叛感情,该不该丢的时候,就证明了这些人物刻画的成功~
我一直在读这书,侦破小说一个最引人入胜处就在于逻辑上的严密。本书在这上面还是非常成功的~象楼主说的那样,其实每个案件,我们的看点就在于那每次的“出乎意料”。有悬疑,才有猜测,大家讨论的更多的就是各种猜测的意见。“出乎所有人意料”但是还能在逻辑上让人无懈可击,这小说就大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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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神剑之眷顾”的贴子:
有的时候感觉到作者的困惑。我个人觉得作者写的很好,对于女性的描写,作者做的很好,纳妾嘛!当然是为了生孩子,在明朝时。小杨的确是个好丈夫了。在那个年代做男人权利大(相对女人来说)。压力更大,要养活一家人。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对那个死在考场的老秀才鲁学儒的小妾对那个半仙所说的话有没有印象。那个小妾宁愿跟着穷鬼秀才,也不愿跟半仙。可以想像那个时代的男人其实很难做的。像小杨同志能做到那样确实不容易了。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又要养活一大家子人,又要哄着女人,和她们先交流一两年,然后再谈上两三年感情,再追求三四年,才讨个小妾。在那个社会环境能这样的做那绝对是牛人。所以我觉得作者对小妾的感情处理是很明智的。一点点男人的冲动,一点点对女人的呵护。还有能养得起一家人(解决温饱问题)足以让那些女人感激感激涕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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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玉面小旋风”的贴子:
起点这类型的书太少了!!
那些脑袋不怎样的作者都去写仙侠YY书,又简单又不要太出色的文笔,出来个稍微像样点的BOSS主角马上就有奇遇然后两下就把BOSS灭掉!!
那些所谓的阴谋还真是不知所谓!!
靠脑袋吃饭的主角太少了(这是因为靠脑袋吃饭的作者太少了)!!
能出这么一本侦探类的书是非常有意思的!!不论这书现在是否有或这或那的一些小瑕疵.偶都非常支持作者努力的把书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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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喜欢奸笑”的贴子:
法医超牛求婚信
嘎嘎,亲爱的,嫁给我吧,我会保护你就象尸蜡保护尸体一样
亲爱的,我对你的爱就象白骨一样纯洁(洁净,^_^)无暇
亲爱的,你滴脸红彤彤滴真好看,就象尸体的皮下血管破裂形成的尸斑一样,
亲爱的,我对你的爱就象尸体爱尸虫一样,爱到刻骨铭心
亲爱的,吃你做的糕点就象抚摸那些腐肉一样,真喜欢.嘎嘎
亲爱的,我们结婚吧,我会好好的对待你滴,^_^
下面的兄弟,能接下去的接下去吧.我写不了了,好恶心.嘎嘎
书友“我心月沉浮”的贴子:
我在起点上看的书也不算少了,但我只用这个ID在3本书里露过脸。第一次是看起点点击榜冠军《从零开始》,刚开始还饶有兴趣的,无奈最后越来越觉得主角太过于变态,最后放弃了(当然,我另一个专用来看书的高级VIP号里面的钱也不多了也算是个原因,呵呵,这种丢人的事就按下不提了)。第二个就是月关大大的神作《回明》了,也是这本书让我对架空历史特别是架空明朝的题材感兴趣起来,同时这个兴趣把我引到了另一部神作《纳妾记》来了。同样是回到明朝,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描写,搞的我也想回到哪个古代玩玩了。
不过,关于《纳妾记》……
1.不知大家有没有这感觉,书的开头太差了!如果不是看到到处的推荐和《纳》在月票榜上的表现,说不定我在看过前2章就放弃了。个人觉得《回明》在开头方面做的更好,诙谐,恶搞,似乎很自然的就回到了明朝。《回明》就要出版了,我相信《纳》也一定会付印成书的,到那时希望作者能修改一下开头,让买书的人一下就能被吸引。
2.书的名字最好要改。看过这书的人都可以看出来,案件的侦破才是重点,貌似以“纳妾”两字不大能概括本书精华。如果说作者开始希望以“妾”字吸引读者,现在就没必要了。至于改成什么我倒没有很好的建议,各位书友应该有好的建议吧!
3.作者的专业水平绝对不是盖的(搞不好现实中真的是做法医而且真有被女朋友甩的烦恼吧,呵呵,玩笑)。这种专业素质是本书的基础,也正是我心悦诚服的地方,希望作者能继续发扬,写出更加缜密紧凑的案件来。
4.书中的幽默希望能体现的更多一点。很显然作者并不是没有幽默细胞(个人认为书中最冷幽默的地方就是杨大种马在科考的时候把毛主席的《沁园春雪》给弄上去了,我真服了,哈哈),那作者为什么不能加更多的幽默进去呢,这样我们在看书的过程中起码是在快乐的思考嘛,是不。
最后还有点牢骚,那些妾的命运也太掺了点吧,娶一个偷一个,我的那个心啊,拔凉拔凉的……
还有那个可爱的小黑狗,恩,给它取个名叫“乔丹”吧,哈哈。
还有地位尴尬的冯小雪,因为一个疤成了书里最可怜的角色,书的主体是妾不说,连偷都没人偷,哎。
还有,预祝《纳妾记》有朝一日举行火暴签售会,呵呵。
讲个小故事——
一对父母苦于孩子成绩不好带孩子去新华书店买《福尔摩斯全集》希望能靠这本书提升下孩子的思维能力。孩子调皮,在新书架上看见《纳妾记》就不走了,翻完第一个案件大声呼唤父母说“找到拉”。妈妈大步走过来一看书名,想:“完了,我的孩子什么时候学坏了……H书他也敢叫我买?”大声训斥孩子:“你以为我不认字啊,走,你爸找到福尔摩斯了。”孩子头都不抬边琢磨郝倩为什么对杨秋池一见钟情边对他妈说:“妈,就这本了,下次我考100分给你看。”没有回音。抬头一看,郁闷,他妈妈就剩一个背影了……
LOO,书名千万不要得罪掏钱的主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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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龍の火”的贴子:
我觉得作者写的很好了,什么感情描写的如何,那根本不是卖点,用来调剂的。
说实在的那个年代如果照实了写,有什么感情问题啊,夫妻结婚之前可能连面都没见过,作者写的比那些浑身散发春药气息的男猪脚强多了。
支持本书,虽然书名差点,第一次见这名字我都没看。后来朋友介绍才看的。
书友“一个孤单的”贴子:
这是我看到所有三江访谈内容写得最恶心,最倒胃口的一次……
可能是大大的经历和一般人不一样,但我想说,实在看得郁闷了,你老人家做访谈做得好好的,干嘛将那么恶心的往事拿出来说啊,郁闷,正吃饭呢……
这下可好,吃了两口,全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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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太子殿下”的贴子:
大大,你娃太厉害,光是看你写的就把老子写吐了。
万分佩服,不愧是写手。真是不晓得你当初是如何坚持下来滴!
不过老实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访谈,有特色,有个性,也有水准!
不说了,老子又想吐了。从今天开始力挺你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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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WINFOX”的贴子:
别忘了,大大是学法医的。这种解剖的事情对他们来说是肯定要经历的。他不过是写出来了而已。我看了没有什么大深的印象,也许我对人体研究不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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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天影血煞”的贴子:
今天看到两种我比较喜欢的职业,法医和坟场管理员,实在是兴会啊
大大的文都能把人写吐,以后不用愁文笔上的事了,哇哈哈……
真想亲手触摸下死尸的内脏,估计今生是不可能了,抱憾终生啊……
下辈子一定去学法医!女人再好哪有尸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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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孤独々快乐”的贴子:
这是我看到所有三江访谈内容写得最恶心,最倒胃口的一次……
可能是大大的经历和一般人不一样,但我想说,实在看得郁闷了,你老人家做访谈做得好好的,干嘛将那么恶心的往事拿出来说啊,郁闷,正吃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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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雪舞的天堂”的贴子:
幸好我是学医的,上过解剖课,见过解剖尸体,不然估计也受不了~
不过这么详细,这么生动我是写不出来,佩服大大啊,写的那么真实,让我今天好像又亲身体验了次解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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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悠娜”的贴子:
真爽,太过瘾了.
当初我也想读法医,超喜欢尸体,最大的愿望是去医院的停尸间,可惜家里不同意,哎,你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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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宇文珂珂”的贴子:
看到访谈才进来看书的我……看来也是变态……
全本订阅完~~看完~~~觉得……果然是内行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啊~~太强悍的书了,追了~~~
虽然对纳妾很反感~~~泪~~粮草少啊~~~逼得女生看种马~~~无奈无奈~~~
书里的女主角,唯有那个云儿深得我心,最讨厌那个泥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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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小棹轻舟一帆远”的贴子:
这样色香味俱全的访谈各位还有啥可挑剔的呵呵,幸好只是访谈,不是现场参观!
书友“忧伤如飞”的帖子:
同样关于老女人劫持主角老婆的问题,有兴趣的进来说说
在猜测前,我想说的是:无论个体多么强大,他都是无法与整个国家想抗衡的,否则要国家干嘛,还不如直接让强大的个体夺得皇位.作者大大搞出这个被老身劫走老婆的事情这都可以理解,一为了保持故事发展的神秘性,吸引读者注意力;二来可能是设下了某些重要的伏笔为后面的某个事情做铺垫.
以上的我都可以理解,可是我就想不明白了那个老女人到底是什么人,即便她的武功在强,她到底还是人吧,而且她一次又一次的来劫人,她离主角绝不可能太远,因为你要劫人,首先要打探情报,然后在实地考察,在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安排好计划.不管她是否是主角身边的人,还是在主角身边有内应这些步骤都是不可不免,最多少几个环节而矣.按照这种排除法,范围绝对不可能很大,而势力遍布全中国的锦衣卫居然会不知道这我就觉得不可思异了.
除非一种可能那个老女人根本就是明成祖的人,如果说她是建文帝的人,朱棣还能做皇帝?早就不知死哪里去了死几回了.也有人会说是朱元樟的人或者是老朱交带过得,那我只能说你智商实在是不行了.老朱是什么人?别以为看了电视剧里的那个形象就把他想的好到了天,你看看跟在他身旁的兄弟都活到哪里去了,还不是都被他自己一个个杀光了,你说他会有什么亲情么,那简直是屁话.至古帝王最无情,更何况是在皇位这件事情上,如果真的是他的人,建文帝也就不会有那种下场了,明成祖也早就死了,象她那种级别的暗杀谁躲得了?而且难道那个老女人会在建文帝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不来,而根本不需要的时候跑出来,那我只能说这女人根本不是人,不是脑子出了问题发烧了,就是一SB,她这时候跑来还有屁用,天下早已经成了定势了.
也许你会说她武功天下第一可以杀了明成祖,那我只好说声佩服了兄台,恭喜你幼儿圆没有毕业;如果可以那样,她在明成祖刚造反时直接干掉他不就O了,还省得麻烦.
至于说什么是主角老婆的师傅之类,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要想锦衣卫是吃素的吗?这样的事情他们会查不出来,而且还是身手那么高的人,普天之下有几个?而且明成祖把这个最隐私也最重要的事情交给主角,主角的安全出了问题,难道明成祖会不害怕主角被人要挟反过来出卖他,威胁到他的统治吗?所以在主角安全上明成祖绝对会叫锦衣卫拼死调查,一举国的力量还找不出一个明显在主角周围的人,那我只能说明成祖根本不配当皇帝,锦衣卫也早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而那个女人也不是人,是神了.
也许你又会说明成祖不就没有抓到建文帝吗?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很尖锐,可是别忘了不管在明朝的正史还是野史上都没有明确说建文到底生死如何?如果没有像野史中写得流亡海外,那留在中国他隐居活着的几率不会大于0.01%,毕竟没有一个帝王允许有这样的隐患存在,当然建文也可能真的活着,但我是不会这样想的.在我看来历代帝王都是严重的要做婊子又立牌坊的代表,毕竟明成祖地位的得来终究是纂朵的,尽管他自诩自己才是真正的真命天子,也无法改变建文帝的地位,所以他能做的只能是偷偷处理掉.
因此终上所得,那个老变态只能是明成祖的人亦或者是和明成祖关系极为密切的人
以上纯属我个人的几天的想法,有说错的或者词语表达不文明的地方请各位见凉.
同时我也要说一声,作者大大的书确实写得很好,至少在起点的为数不的几本好书里这本也是很经典的了,支持大大的.当然也希望大大能加快更新,不过质量还是要优先的.
呵呵,什么也不说了,总之一句严重的支持大大
再仔细看了下,似乎确实有几个地方言辞有些不恰当,不过这是鄙人的失误和习惯,平时说惯了,顺手也就有点出格了,呵呵,有说法的继续,当然也希望作者大大能帮偶置顶加精
说实话我看书十本九本都是潜水不说话的,只是作者大大设置的这个实在是让我忍不住想看看那个老是抢人老婆的家伙到底是怎么回事,无奈想了几天了,应该就是我说的那样了,如果不是5555偶只要撞豆腐了,顺便想跟大大说下,能不能在书里让我客串下越YD的越好
谢谢了,再说句,支持大大,很支持大大,非常严重的支持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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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tianyao1111”的贴子:
百分之百是宋MM的师父,文章其实已经交待得很明显了,说宋MM受高人指点,又没说明是谁住哪,说不定就住附近,经常和徒弟见面。下面具体来分析:
动机:宋MM一颗芳心全在主角身上,主角又老不付诸行动,肯定经常向师父吐苦水,她师父心疼了,但又不能直接用武力相逼,只好曲线救国。你不是纳妾嘛,你纳一个我抢一个,你要真想生儿子就还得再纳,总能轮到宋MM吧•;•;•;•;
行动:有了宋MM经常和师傅沟通,所以她师傅就能了解主角的各种情况,加上高明的武功,一有机会当然马到成功。
至于一些大大说是建文帝或皇帝的人干的,我不敢苟同,真要是建文帝的人,早一刀把主角砍掉了,也就没有后来余党去乡村追杀的事了。皇帝的人就更没有原因了,毕竟主角是想好好过日子的,肯定是“精忠报国”,也不用抓小妾去要挟也不说一声。
书友“白色纯银”的贴子:
大家都来猜猜,小妾咋就又被劫了呢?都猜猜,都猜猜……
这下可好啊,小妾是一个接一个的被劫持啊,最关键的是居然不知道是为什么,没理由啊啊,没理由啊。
有人猜这劫小妾的可能是小雪的老妈,是有名的尼姑,与和尚(居然是和尚——>。
书友“柳白衣”的贴子:
文章很好,侦探破案精彩之至.而且论譬专业.那我就说说我眼里的巨刺吧.
我个人私以为此名为杨XX的男人太滥情了
见个女人就喜欢从宋丫头到娶回家想报仇的小妾,乃至后来出场的个个女人
‘书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
以“破案”为中心,抓好“纳妾”和“过小日子”这两件大事‘
看作者的意思,这个势头还要如此保持且发展下去吗?
窃以为,最令人讨厌的就是这种穿越后满足了自己的现代学术在古代一展抱负的YY后,又彻底颠覆现代一夫一妻的限制什么叫颠覆?不仅仅是指打破后世法律的限制,更有将天下各色风情与姿色的女人逐个收服的趋势.
说句难听的,好歹也在现代见惯各种明星歌星了,没至于有奶就是娘吧.整一个把作品弄的低趣味了纳妾本身在古代无可非议,可一天到晚的就忙着收这个收那个,不显得此人流于世俗?升出的一点好感又化为乌有了
一点肺腑之言,如有让大人感到不快之处,请恕我们女看客眼光挑剔,不懂欣赏新新人类到古代演绎的一出好男人纳妾N记.
另:这不是恶意攻击,似乎我在起点看书都米认真说过什么毕竟很多文章流于俗套不切实际的YY和让人抓狂的行文用词.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写出此般文章实是让人欣喜了虽然有让我觉得不可忽视的人物性格设定之缺陷,但仍然是瑕不掩瑜.同时,瑕不掩瑜也不能作为作者放弃更高要求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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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调侃初号机”的贴子:
实际上,作者表示过这两个女的接近主角怀有目的性(该目的是好是坏,不做猜测),不过人家有目的,主角本人却没有目的,我们且不说主角作为一个在现代绝对经受过明星和A片考验的大好青年,怎么会被一个古代女性以媚所吸引(郝),我只能说,主角真TM没出息。好,个人观感问题,我们暂且放下,反正主角也没真爱上那女的。再说下宋,你说宋对主角有目的,那我们可以理解为,其实宋所表现出来的有演戏的成分在,可主角本身总不会也有目的吧,可现在主角和宋见面没几次,已经一副非你不娶的架势,这又如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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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沐头回贴:
楼主是个女孩子吧?很高兴你代表女读者提出的意见,我一定虚心接受。努力改正。
下面我想解释一下你提到的问题。
这本书名字就叫《纳妾记》,当时想名字的时候的确有些想利用这名字招人注意的目的,嘿嘿,但真的没有想过要写成种马之类的滥情。
目前书中出现的女孩子,我想从我自己的理解角度做个评析,在分析之前。需要强调的是,猪脚杨秋池在现在社会的爱情背景,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当他的女朋友,他还没有经历过爱情,渴望爱情。在这种背景下,来理解他对每个女人的态度,我想会比较客观一些:
第一个是他的妻子冯小雪,这个没有选择,是被迫接受的(虽然的确很善良贤淑),但他们没有爱情,至少一开始没有,有的只是原始的性爱,他们是先有了性才有了爱,而这种爱,更多的是怜爱疼惜。不是真正的爱情。
第二个是宋芸儿,猪脚杨秋池对她从来就没有来过电,一见面就没有好感,后来慢慢接触之后好一些,救了宋芸儿之后,才发现这小姑娘已经爱上了自己,但猪脚对她还是不来电。所以他还不能算是猪脚的女人。
第三个是白素梅,两人是被迫发生肌肤之亲的,为了负责愿意纳她作妾,无奈门户之见阻止了这场婚姻,这不能怪他。猪脚对她还只是一种内疚,谈不上有爱情。所以白素梅也不能算是猪脚的女人。(后面白素梅还会出场)
第四个是秦芷慧,这是典型的包办婚姻,我想用这个事例来展现一下古代特有的婚姻制度,也就是结婚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新娘是什么样子的。为了不让故事过于教条化,我加入了复仇情节。
这个女人也是先有性后有爱,也不是典型事实上的爱情。
第五个是宋晴,这是截至目前,最受非议的一个女人,不是她本身存在什么,而是非议我写她与猪脚的感情发生得写的太过突兀,对此,我还无法解释,因为他们两的故事还没讲完。
他们的感情发展超快,这是我故意安排的。对此,我想从两个方面来解释:
先从宋晴角度来说,她是有目的的,所以感情发展很快,因为这个结果就是她的目的,至于动机,看到后面就知道了。
再从猪脚的角度说,还是前面强调的那句话,猪脚是一个现在社会没有经历过爱,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当他女朋友的人,所以他的爱情世界,还完全是一片未开垦的处女地。
前面的四个女人,与他都没有发生过真正典型意义上的爱情,当宋晴对他第一个表示了爱之后,初涉爱河的他,还有得选择吗?还能冷静选择吗?如果有人说能,只能说那不是从未经历过爱情的猪脚本人的选择,而是已经在情爱的海洋里畅游了N久的读者自己的选择,是自己的看法而不是猪脚的感受。
第六个女人是郝倩,这个是直接针对猪脚而来的,目的已经显露端倪,如果说宋晴是倒过来反追杨秋池,杨秋池是被动接受感情而初涉爱河的话,那么,郝倩才真正称得上是杨秋池第一个喜欢上的女人,她的美貌,她的才华,都让杨秋池着迷。
可正当他开始喜欢这个女人的时候,发现了这是一个阴谋,至少是一个走马换将的不光彩的感情交易,便断然掐掉了这份感情。所以,她也不能算做是猪脚的女人。
另外,郝倩的出现,还有别的用途,她的故事才开始。
总之,猪脚身边到目前一共出现了六个女人,其中有两他没有产生感情,不能算他的女人,一个刚刚产生感情就被掐灭了,也不能算。剩下三个中,一个是被迫,一个是包办,而且都是先有性后有爱,不能算真正的爱情,唯独的一个宋晴,是他真正付出了爱情的人。
因此,如果说猪脚滥情,我不同意,因为不客观,至少没有真正分析他与这些女孩子的感情。
如果说我书中写的女孩子有让人不满意的地方,我承认,那是我的水平问题,但如果说我是为了种马而故意将这些女孩子不断地引出来当花瓶,我觉得是不公正的,因为至少,我自己认为,这六个女孩子的出场,都有各自的原因,没有哪一个是纯粹来给猪脚表现种马精神,来当花瓶用的。
再次对楼主表示感谢,希望你以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这本书,能继续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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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凌月剑羽飞”的贴子:
很少有这种态度的作者了,希望以后大牌了也能保持。不像一些叼毛作者,我就是提点意见把我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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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友“夜梦风华”的贴子:
关于那些无理取闹者抓住不放的“BUG”个人做出的一些解释:
宋晴问题:
这个问题我实在是不想做出什么解释了,因为完全合乎情理。
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初恋是很难放下的,尤其是宋MM这种完全身不由己的情况,所以作为杨来说内心里肯定还会有这样一种期待:“她真的从来就没爱过我吗?”,抱着这种期待与对初恋的不舍,杨很自然的就会做出放宋MM一马的决定。
这可能是头脑一热的后果,也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以自己的性命换取自己所爱之人性命的一次赌博,但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这个情节也绝对不存在所谓的“BUG”。
请不要忘记,杨也是个人,就算是个法医,但他依然是个人!
西藏阿里,喜马拉雅险峻的群山,漫天的大雪象撕碎了的棉絮,一团团胡乱地飘下。铺满白雪的山路上,一辆卡车象一只缓缓蠕动的蜗牛,孤零零地在漫天大雪里艰难地爬动着。
卡车里,杨秋池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一只手抓紧了车门扶把,看着这铺满白雪的险峻山路,心里有点紧张,从侧窗往悬崖外的天上望去,阴沉沉的天空深处飘出来杂乱的雪花,翻滚着落到公路外侧悬崖下,勉强一笑:“昨晚电视不是预告说今日天气晴朗吗?怎么好好的就下起了大雪,还一下就是半天。”
驾驶员是个藏族青年,汉语到挺流利:“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草原上的天就象小孩的脸,说变就变。电视里那小妞说的话能做数吗?”转过头来,一脸的兴奋:“哎!你把刚说说的那些笑话再说两个嘛。”
杨秋池是某市公安刑警队的法医,刚毕业工作没几年。法医的日子整天跟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尸体打交道。实在让杨秋池腻味透了。最郁闷的是谈女朋友,人家一听他的职业,大多会象看见怪物一样,勉强笑一笑说:“你好勇敢,我好敬佩你……不过,我想我们不大适合……”所以直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几次向领导申请换工作,都是因为没有接班的而未获批准。
当初考医科大选专业的时候,鬼知道自己的脑袋是哪根筋短路了,竟然选了法医学专业,看看自己当初的一起进医科大学其他同学,现在好多都成了小有名气的临床医生,只有自己,还天天在死人堆里打滚。想想后老悔了。
这次单位有一个援藏任务,帮助西藏阿里地区公安处建立一个标准的法医室并负责培训本地法医。别人都害怕高原反应不想去,杨秋池正想出去透透气,看看神秘西藏的蓝天白云,便主动请缨,马上就获得了批准。于是押着全套援藏的法医装备乘飞机来到了西藏拉萨贡嘎机场。阿里地区公安处派出的一辆大卡车早就在拉萨机场等候了,装好装备之后,卡车一路西进开进了茫茫的阿里草原。
车子已经在辽阔的草原上开了两天了,一路上几乎没遇到什么车子,实在无聊,阿里公安处派来的藏族驾驶员说了几个黄色笑话,杨秋池也凑趣说了几个,引得驾驶员哈哈大笑,一个劲要求杨秋池再说。这种笑话对杨秋池来说那是小儿科了,他平日没事就上成人网站,不知看了多少这种黄色小笑话,后面车厢铝合金的大柜子里,有杨秋池的一台手提电脑,上面装满了杨秋池平日从网上下载的黄色图片、小说之类的,如果这驾驶员师傅要是看见,不定有多新奇呢。
不过,现在杨秋池已经没心思说黄色笑话,路况如此复杂,天色又更加阴沉,雪是越下越大了,还有什么心思说这些。
见杨秋池很紧张的样子,驾驶员虽然有些好笑,却也不敢大意,集中精神开了一段路,觉得肚子很不舒服,便一手握住方向盘,一手捂着肚子,含糊不清地嘟哝了两句,慢慢将车停在了路边,皱皱眉苦笑道:“肚子痛得厉害,他妈的,肯定是早上在那个小破旅馆吃的那肉丝面不干净。”说罢,解下腰间的挂着手枪的武装带扔在座位上,扯了几张手纸,开门下了车,跑到卡车后面方便去了。
杨秋池看了看身边武装带上的手枪,从枪套里露出的部分他就知道,这是一把国产制式七七式手枪,这种手枪可以单手装填,上膛只需要用手指扣紧扳机活动护圈一扣就行了,这在一只手受伤的情况下是很有用的。武装带上还挂着一把精致的小藏刀,看样子是这藏族师傅平时吃牛羊肉时用的。
虽然车里开着空调,但杨秋池还是觉得有点冷,他从口袋里摸出一部香烟盒大小的微型数码相机,准备拍几张雪景,虽然阴沉的天和杂乱飞舞的雪实际谈不上什么美。
忽然,杨秋池听到一种撕裂布匹般刺耳的呼啸声,向外望去,只看见外面的风势陡然间增强了数倍,夹裹着灰暗的雪,象一条条怪异的长蛇,穿过远处的山口,嘶叫着向卡车扑来。
整个卡车摇晃起来,如同激流里的小船。
杨秋池扔下数码相机,紧张地扑向车门,费劲地将车门打开,探出头去:“喂!快上车,危险!”
那藏族驾驶员已经站了起来,正一只手提着裤子,一只手向前伸着,在狂风里一步一步艰难地向卡车走来。就在他将要摸到卡车尾部的时候,那狂风嘶叫着猛然增强,将卡车的车头吹得向上抬起,如同战马嘶立,随后向后滑退。狂风如此猛烈,车门好像被一只无形巨手猛拍一掌,砰的一声关上,差点将杨秋池脑袋夹住。
就在杨秋池缩头的一瞬间,看见那藏族驾驶员已经飞到空中,就象桌子散落的烟灰被吹起,双手乱挥着,迅速地变成了一个小黑点,远远地落向悬崖下面去了。
他被狂风卷走了!那么高的悬崖,一定摔成肉酱了!杨秋池心里狂乱地想,刚才还在说笑,现在已经横尸悬崖下面!我会不会死呢?狂风呼啸,卡车吱吱嘎嘎继续往外侧悬崖边滑动,黑沉沉的悬崖看不见底。杨秋池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恐惧,伸手紧紧攥着方向盘:“完了,这下完蛋了,老子还没结婚就要死了!”
忽然,卡车停住下滑,狂风也一下子消失了,外面出奇的安静。可这种安静更让杨秋池恐惧,他是医科大学临床专业毕业,还在实习的时候就见过许多病人临死前的回光还照,片刻的神志清醒,往往就是死神来临的征兆。
一道闪光掠过,照得驾驶室里亮堂堂的,远处,灰白的山口,出现了一个五彩绚丽的旋涡,一眨眼工夫,又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漏斗,象一只黑洞洞的巨人的嘴,将地面所有的东西都往嘴里猛吸。
狂风再起,巨大的卡车轻若无物地飞升了起来,在半空中转了几个圈,向那巨大的黑嘴里扑去。
一股股的黑色、灰色、白色的涡流在杨秋池四周盘绕,雪花、石头旋转着。杨秋池感觉到,不知何时,自己已经离开了卡车,在卡车旁边旋转飘荡。他奇怪地看见,驾驶室里有个人,脑袋在驾驶室里到处乱撞,鲜血点点飞溅。
那人转过头来,杨秋池这下看清了,驾驶室里的那个人,正是杨秋池自己!
难道自己的灵魂已经离开了身体了吗?难道自己已经死了吗?死亡原来就是这样的简单,没有什么痛苦,早知道死亡原来这样轻松,那也不用害怕了。
旋涡转动越来越快,杨秋池看见驾驶室里的自己,一头撞破了车窗玻璃,飞了出来,迅速飞升而上,消失在漏斗深处。
杨秋池还在那卡车附近飘荡着,轻若鸿毛一般。这时,漏斗忽然调头一转,将他肚子里的东西都往下吐出。杨秋池和卡车本来向上飞升,这下变成了往下跌落。他双手乱抓,意识渐渐丧失。
就在杨秋池意识慢慢丧失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人,躺在一条亮晶晶的玉带之间,身体周围是鲜红鲜红的血。杨秋池感觉到自己轻飘飘地扑向那人,然后,一切都陷入了黑暗之中。
……
小鸟的鸣叫,叽叽喳喳,真好听,什么东西凉凉的,是泉水吗?杨秋池感觉到意识的渐渐恢复,慢慢睁开了眼睛,好刺眼的阳光啊,赶紧把眼睛闭上。
我没死吗?我这是在哪里?杨秋池费劲地思索着,感觉到脑袋要裂开了一般,只得静静地躺着。
一股清风吹来,好舒服。有涓涓的流水声。杨秋池微微张开嘴,一股凉凉的清泉马上涌进了他的嘴里。
喝了几口清泉,杨秋池觉得有了点精神,头也不是那么疼了。睁开眼,印入眼帘的是翠绿的山峦,郁郁葱葱的树木。好美的一处山野风光。
杨秋池挣扎着坐了起来,四周看了看,左边是十多丈高的一处悬崖,山峦叠嶂,一条小溪从山间蜿蜒流过,自己正坐在悬崖下这条小溪上,清清的溪水把衣服裤子全都湿透了,山风吹来,凉凉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是什么地方他不知道,不过,山峦上那郁郁葱葱的树木告诉他,这绝对不是巨大漏斗出现的那一望无际的草原和绵绵雪山的西藏阿里。
不远处,那辆卡车象一个干瘪垂暮的老头,可怜地躺在不远处的乱石中,一个轮子已经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杨秋池艰难地站起来。觉得身上不大对劲,低头一看,吓了一跳,身上那湿漉漉的衣服不像是自己的,样式很古怪,好像在哪里见过,对了,古装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古代一般老百姓经常穿的那种青布短衫,宽大厚实的长裤,一双平底布鞋。脑袋也不对劲,伸手一摸,自己的寸头怎么成了长长的头发挽成的发髻,还有两根头巾随风飘荡。
这是怎么了?我怎么穿了一身古人的衣服?奇了怪了,杨秋池自言自语叽咕了几句,摇摇晃晃走到车边,打开车门,驾驶室里乱七八糟的,数码相机和驾驶员的那支插在枪套里的七七式手枪都不见了。杨秋池爬进驾驶室寻找,在座位下面找到了相机和手枪。
杨秋池将手枪和数码相机拿起来放在座位上,感觉好累,一屁股坐下,靠在靠背上直喘气。忽然,他一下子呆住了,因为在驾驶室前方的后视镜里,他看见了一张满是鲜血的陌生的脸!以往看过的关于车里遇到鬼的那些恐怖片的镜头,象闪电一样出现在他的脑海,有鬼!
猛一回头,身后什么都没有,又左右看了看,也没有。再抬头,那个满脸血污的陌生人还是那样冷冷地盯着自己!
杨秋池脑袋里轰的一声,感到全身汗毛都立起来了。鬼片里不也是这样吗!可现在是大白天,艳阳高照啊,也会遇到鬼吗?由于恐惧,杨秋池的脖子都僵硬了,虽然作为法医,他解剖过数不清的尸体,本来是不会怕鬼的,可刚刚亲身经历了死亡,现在又遇到这种怪异的事情,已经成了惊弓之鸟。
动不了,只有死死盯着后视镜里的那个陌生人,那人也死死盯着他。就这样僵持着。杨秋池脸上的肌肉不由自主抽动了一下,后视镜里的那个陌生人的血污的脸也抽动了一下。一个念头闪现,那个陌生人莫非就是自己?
眨了眨眼睛,后视镜里的人也眨了眨眼睛,张嘴一笑,露出了雪白整齐的牙齿,同样,后视镜里的人也是出了雪白整齐的牙齿。杨秋池长长舒了口气,镜子里的不是鬼,而是自己。
是自己?这个念头让刚刚轻松下来的杨秋池的心猛地一下又提起来了,那个陌生人是自己?自己的脸怎么成了这个样子了?还满是鲜血,啊~~!杨秋池一下子抓住了后视镜,左右上下照,用衣袖使劲擦了擦脸上的血污,露出本色,这一张完全陌生的脸,一张从来没有见过的脸!这是谁?
我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脸上的血是哪里来的?杨秋池傻傻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好半天也没有反应过来。回忆起这之前被吸进那巨大的漏斗时经历的情景,感觉到自己好像已经灵魂离体,这么说自己应该是已经死翘翘了,那怎么又活过来了呢?记起来了,好像看见一个人躺在白色的玉带之间,自己扑向他,然后就不知道了,那白色的玉带难道就是这条小溪,那个人四周都是鲜血一动不动,应该是具尸体,说不定就是从小溪旁的悬崖上失足摔下来死掉的,难道……想到这里,一个鬼怪小说里经常有的词冒了出来——借尸还魂!
难道自己借这个人的身体又活过来了吗?很可能是那个人摔死在山崖下,正好自己通过巨大漏斗型的黑洞穿越时空来到这里,借他这具尸首还魂又活了过来。不过,借尸还魂这样重大的事情,应该经过阎罗王的批准吧,可自己没见过什么牛头马面啊,难道喝了孟婆汤,什么都忘了吗?不对,自己这之前的事情都记得很清楚啊,这是怎么回事呢?
抵头打量了一下自己身上的古代衣服,古代?难道自己穿越时空,借尸还魂到了古代?一想到小说电影里经常出现的时空穿越的故事,杨秋池的脑袋里轰的一声,有惊又喜,难道自己也那么幸运,飞到古代来了吗?那到了什么朝代呢?如果是到了一个战乱连连的时代,莫名其妙被砍死就惨了,或者是一个饥荒横流的时代,被活活饿死那才倒霉呢。得找个人问问究竟自己到了哪个朝代了。
自己借的这具尸体是谁的?看这穿着打扮,应该不是当官的,电视剧里当官的应该有官服,戴乌纱帽,也不像有功名的读书人,古代读书人好像都是穿着一袭长袍,这从大胡子鲁迅的《孔乙己》小说就可以知道,那酸秀才孔乙己就是唯一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的书生,对了,电视剧里的秀才举子好像还戴顶帽子,两边摇着两个个小翅膀,自己借尸还魂的这具尸体的脑袋上只是扎了个头巾,完了,肯定是一个平头百姓。
是种地的还好,找到土地后可以继续种地,如果是个长工或者放牛的,那可就惨了,又或者是个做生意的,不过,看这身粗布衣服就知道,不可能是个大富商,或许是路边卖菜的,顶破天是个开杂货铺的。
不过,就算这人有两亩薄田,或者有个杂货铺,是谁的不知道,一点线索都没有,又到那里去找这薄田和杂货铺呢?转念一想,找到又能怎样,万一这人欠了一屁股债,或者有个又老又丑又凶的老婆和一大堆饿得哇哇乱哭的干瘪小孩,自己还得替他们找生活,那不是更惨!
算了,还是自己一切重来,自己来自拥有汽车、网络、原子弹的现代社会,难道还搞不定这落后的旧社会?简直是笑话。反正自己在现代社会混得也不怎么样,连对象都搞不上,说不定在这人吃人的旧社会里反而过得爽歪歪呢。
那自己靠什么本事在这万恶的旧社会里生活下去呢?杨秋池仔细回忆自己能干的事情,首先想到的,当然就是医术。医科大学毕业,虽然是法医专业,但大部分时间还是学的临床医学,一个法医要转行干临床医生那是轻而易举,到时候开家诊所,挣钱那不是小菜一碟吗。
想到这里,杨秋池有点洋洋得意起来,看来自己还是没选错职业嘛。开刀治病,旧社会里的绝症肺结核等等,那不都是手到擒来,说不定,还能成为盖过华佗的全国知名神医呢!哈哈哈!
杨秋池伸展了一下身体,开始幻想在这古代社会如何当名医,先得找点钱投资买药品,买医疗器械,药品?器械?到哪里去买?一想到这里,仿佛当头一盆冷水浇遍了全身。自己学的是西医,要治病当然要用药,可古代那里有西药卖?别说什么特效药了,连最普通的阿斯匹林都没有,开个屁的诊所!动手术?手术刀倒有,在车箱的铝合金柜子里,麻醉药和消炎药倒也有,可是不多,用不了几次的,等药用完了还动个屁的手术?
泡汤了!一切美梦都泡汤了!他妈的,早知道要穿越,怎么不学中医呢,草药哪里都有啊,不过,早知道要穿越,还学什么中医,在电脑里下他妈的一大堆各种技术,象什么机枪大炮坦克、高产水稻、汽车、电灯电话等等,来到古代让中国征服全世界那也不是吹的,还在电脑里下他妈什么狗屁黄色电影图片嘛!靠!
杨秋池用手掌轻轻打了一下自己的脸,很是后悔。不过,再怎么说自己总比古代人知道得多吧,要混得好应该还是没多少问题的。想通了心也就宽了。现在去看看那些法医装备和侦查设备掉了没有。
杨秋池爬出驾驶室,又转到车后,解开车棚的绳子,掀开车篷布看了看,里面放装备的几个铝合金大柜子虽然颠乱了,却也完好无损,这才放心。
刚刚经历时空穿梭,九死一生借尸还魂,觉得身体发软,杨秋池摇摇晃晃走到溪水边,趴下去又喝了几口山泉,然后用双手捧起山泉,洗掉了脸上的血污,躺在溪水边草地上,直到感觉一切恢复正常了,才爬了起来。
几点了?杨秋池抬起手